廉吏于成龙的家训(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

廉吏于成龙的家训(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1)

前几年,央视黄金时段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于成龙》,记忆犹新,结合当前的反腐肃纪,很值得我们再看。

于成龙(1617—1684),明清时代山西省永宁州(今山西吕梁市)人。明崇祯十二年中“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进入官场,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同知、湖广武昌知府、湖广黄州知府、湖广下江防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从履历看,他是从基层做起,因为屡有政绩,一步步升迁到“总督”高官的。

于成龙在赴任罗城知县途中,曾向朋友宣称:“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不昧‘天理良心’四字。”他终身奉行,言行一致,不负初衷。

于成龙的官场之路,充满了磨难和考验。广西罗城和四川合州,都是当时最艰苦的地方,而他却创造了不凡的政绩和廉洁的声誉;湖广、福建、直隶、两江,也都是当时的繁剧之地,有盗匪,有灾荒,有战乱,还有复杂险恶的官场斗争,他都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从一名普通的基层官吏,成长为功勋卓著、朝野钦敬的政治明星。最后积劳成疾,鞠躬尽瘁,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了光辉的句号。

于成龙是中国传统文化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熟读儒家经史,浏览佛典道藏,于诗词小说也广泛涉猎,知识丰富,才智过人。他又是忧患时代磨炼出来的人才,饱经离乱风雨,心忧天下苍生,以做官从政的手段,去致力于恢复太平。

在罗城时期,他编制保甲,缉捕盗匪,改革盐务,修复城池,创建学宫、养济院,医治了罗城的战争创伤,恢复了经济民生。在合州时期,他革除官府弊政,招徕流民,增加户口,开垦荒田,让这个寂无人烟的荒州,逐渐恢复了繁荣。在黄州时期,他抓捕盗匪,维持社会治安,赈济灾民,办学兴教,后来又剿抚叛乱,办理军需,恢复经济,稳定社会,在烽火扰攘的战乱时期保障了一方的安宁。在福建时期,他平反了大量的冤狱,释放了数千名无辜百姓,解救了数百名战时奴婢和儿童,免除了数万名百姓的不合理差役,解冤救苦,功德无量。在直隶和两江时期,他作为地方长官,又做了大量的兴利除弊事务,造福无数黎民百姓,同时还为朝廷和百姓选拔推荐了一批德才兼备的贤良官吏,共同开创康熙盛世。

于成龙一生信奉“为政以德”、“仁者爱人”的儒家思想,又信奉因果报应、行善积福的佛道观念,总结出独特的“天理良心”格言。在二十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历任各种官职从未带过家属,始终过着一种类似出家修行的清苦生活,布衣蔬食,淡薄自甘,平生的物质享受,大概只有一壶老酒而已。除了领取朝廷发放的微薄的俸禄银米,他从不贪取一丝半缕的不义之财,反而经常捐出俸银,用于赈灾及其他慈善公益事务;当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之时,他不是典当衣物骡马,就是以糠粥青菜,勉强度日。

他去世时,幕僚属吏检点遗物,发现竹箱内只有一身丝绸棉袍,床头盐制豆豉和一些日常用具。百姓听到噩耗,自动罢市,有的聚在一起痛哭,有的在家里绘制画像祭祀他;康熙皇帝赞誉他为“天下廉吏第一”、“古今廉吏第一”,卒后谥为“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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