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名为劳务分包实为工程施工)

关于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名为劳务分包实为工程施工)(1)

一、裁判要点

名为《劳务承包合同》,但从合同内容以及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情况看,承包人提供的并非单纯的劳务,而是以单价承包方式进行的包括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等在内的综合性施工,即承包人以劳务分包之名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之实,由于承包人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应认定《劳务承包合同》无效

二、案例索引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龙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7138号,裁定日期:2022-07-11,发布日期:2022-09-16。

三、文书节选

关于案涉《劳务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关于合同效力问题,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职权进行认定的问题,故即使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问题没有异议,人民法院也可依法做出认定。其次,案涉《劳务承包合同》虽然名为劳务承包,但是从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情况看,龙华公司所提供的并非单纯的劳务,而是以单价承包方式进行的包括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等在内的综合性施工,故二审判决认定龙华公司以劳务分包之名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之实有事实依据。龙华公司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故二审判决认定《劳务承包合同》无效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延伸阅读

《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

问: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有何区别?

答: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合同标的不同。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已失效)规定,专业承包的种类包括地基与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60种。《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已失效)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作了规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等13种。从上述具体的项目罗列可以看出,专业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中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是劳务作业,技术含量低,与工程成果无关。

二是施工内容不同。专业承包中,第三人以自己的设备、材料、劳动力、技术等独立完成工程。劳务分包中第三人提供的仅是劳动力,由分包人提供技术和管理,两者结合才能完成建设工程。例如,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三是责任承担不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专业承包中的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中的第三人对工程承担合格责任,一般以监理工程师验收为准。

四是程序要件不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须按照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而劳务法律关系限于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无须经发包人或总包人的同意。

五是结算性质不同。专业承包的对象是部分工程,第三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工程款,由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组成。劳务分包对象是劳务作业,第三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的管理费。

来源:最高判例

转自:法商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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