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邮税价值认定(今天起行邮税调整)

2018-11-01 09:3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南希 通讯员 齐亚萍

行邮税价值认定(今天起行邮税调整)(1)

“行邮税降了,可以买买买了!”自从10月底行邮税新政策公布后,朋友圈里就被点赞新政刷屏了,热衷海淘的小伙伴们更是兴奋地列出了“剁手清单”。自11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要求,海关总署将对进境物品执行新的进口税目和税率。大量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进境物品的税率大幅降低,最高降幅达15%。(注:行邮税,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

据悉,此次税率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三档,其中烟、酒、玉石、高档手表和化妆品的税率降幅达到10%。以一款价值20000元的某国外知名品牌高档手表为例:按原来60%税率计算,这块手表需缴纳税款12000元,此次调整后按50%税率缴纳税款为10000元,可以节省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税率调整将化妆品的税率分两档执行,并明确了高档和普通化妆品的界定标准。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为高档化妆品,适用50%的税率,低于此标准的适用2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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