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私家车租赁是否合法(民法典实施专栏车被陌生人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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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私家车租赁是否合法(民法典实施专栏车被陌生人开走)

民法典关于私家车租赁是否合法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转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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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车停在路边被陌生人开走,要不要逼停他?逼停过程中造成陌生人受伤,要赔吗?松原法院审结的原告李某甲与被告李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给出解答。

基本案情

代某在某公司贷款购买一辆小轿车,后将车辆出借给被告李某乙。因代某未按期偿还贷款,某公司员工李某甲前去收车。某日,李某乙将车停在商店门前,李某甲用备用钥匙将车开走。李某乙误以为车辆被盗,驾驶一小型客车追上并在小轿车停车期间想拉开车门询问,李某甲拒绝开门解释并继续驾车驶离,李某乙继续驾车追赶并意欲逼停小轿车。二人驾车互相挤、别,致使李某甲驾车撞到路边交通指示牌上,造成李某甲受伤住院,花费医药费10万余元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李某甲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乙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李某乙借用代某车辆,对车辆合法占有,占有利益受法律保护。李某甲与李某乙不相识,李某甲未表明身份,擅自开走车辆,使李某乙占有利益处于现时、紧迫、持续的侵害中。在此情形下,李某乙采取逼停车辆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防卫适当,李某乙无过错。法院判决:李某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如果你的车停在路边,被陌生人开走,你会怎么办?报警,可能来不及。追,应该是大部分人的正常反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紧迫侵害,针对这一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在必要限度内采取的防卫措施。李某乙见自己使用车辆被陌生人开走,防卫有现实紧迫性,便驾车追赶,于无人区采用逼停方式防止财产进一步受损,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有侵害事实、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以防止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为目的、对加害人本人实行、防卫适当。基于此,李某乙逼停行为虽造成李某甲受伤,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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