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区别(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有啥区别)

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区别(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有啥区别)(1)

河南淮阳:“土地保姆”走俏乡村

各位农创朋友大家好,我是板砖大余。今天有位观察者提出,现在在农业中有一种说法叫“土地托管”,而“土地流转”这个概念被慢慢的弱化了。他问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谈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个问题:中国的农村土地是属于谁的?它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它的使用权是属于农民的。

国家相当于把土地租给了农民。农民就是这个土地上产出物的经营者,然后获得土地产出物的收益,同时把收益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这是一种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三种之间的协同。

当我们搞清楚这个问题后,我们就不难明白一个问题。对于国家和农民之间,是国家把土地租给农民,其实是国家把土地流转给了农民。现在农民也不愿意种田了,因为他们种田的效率太低、产出太低。

这时候就产生了第三种人,这第三种人不论是合作社、公司、还是什么组织,他想把农民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耕种、提高效率。他耕种之后再把收益的一部分给农民。这里自然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国家对于农民这种做法,农民将土地租给想要规模化种植的机构,即农民将土地流转给这些机构二十年、三十年,这些机构给农民回报就可以了。这就叫土地流转。

但是大家在实操中发现,土地流转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它和国家对农民之间的政策有很大相似之处。但农民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交给第三方耕种的时候,流转这个词就让人产生很多的误解,而托管更准确。

也就是说农民拥有国家流转过来的土地30年,然后农民再找一个第三方帮自己来耕种。政府方、农民方、经营方(种植方),这三方之间,显然经营方是农民的托管方,这就形成了土地托管这样一种形态的产生。对于现在第三方机构来集合农村土地来统一耕种的这样一种方式,土地托管是一种非常准确的描述。

土地托管将成为一种主流趋势,在农村的合作社发展中间成为一种主流的形态,并且能够促进农业的高速发展。

在德国,农村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这种方式有了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在中国为何发展不好?因为中国农村合作社没有第三方这样的技术能力和资金能力,他们只是农民联合发起的一个自愿组织,一个为销售服务的自愿组织,所以没有达到农村合作社终极的目的。

所以不管托管土地的第三方机构是叫农业合作社还是什么,我认为托管这种理念的诞生必将促进产地端农业种植效率的提升、农民的增产增收,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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