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险什么情况不理赔(平安车险的理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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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车险什么情况不理赔(平安车险的理赔过程)

平安车险什么情况不理赔

平安车险的理赔过程,自开始就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利益的纠葛

我和广大车主都是一名普通的驾驶人员,遵纪守法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纳税,为国家相应的效益。现在的这种和平年代,其实大部分人对于法律的知识淡薄还是相当多。我对相应的交通法的认知度,也并没想象中的这么高,因为我不是专业的,所以我对这一块只是片面的了解国家有相应的法律。那么在这不是因为用户不懂法或者用户对法律的认知度不够高,利用这种信息的擦边球去糊弄用户,这不是一个负责任企业该做的事情。企业要想做好他自己的文化,必须深得用户的认可与同意,当然也我承认在当今的这种社会上存在某些因素,但是企业要想一直生存下去,那要源源不断的获得用户对它的企业文化品牌认知度和口碑的认可度。在我个人的认知度之中,我认为平安保险一直是做的最好的一家服务企业,作为一个普通的驾驶人员,我感谢平安保险常年以来的一直保驾护航。让每位车主安心的放心的驾驶中国的这片土地上,所以多年以来,我对平安车险的认知度还是非常高的,服务态度也非常认可。但是终究会有意外的事情发生,很不幸,这次的意外降临在我自己的头上。这只是一场很小的一场单方面事故,故事是在2020年10月中下旬晚上七八点就是我的车在进小区的时候一不小心撞在小区的龙门架上了。随后下车检查周边的情况,看是否再次出现其他重大事故,在现场观察就是一个普通的保险杠破损事件,确保安全无误以后向保险公司进行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保险公司的服务也很贴心,也很周到,第一时间就询问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人员伤亡,请及时拨打120 第二次才开始询问事故的最主要的实际情况,客服在了解相应的事故情况以后,并无大碍,就通知相应的理赔人员联系我赶赴现场。时间很快,不出10分钟理赔人员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询问了一下事故的大概情况,在了解现场情况完了以后提问车子现在停在小区门口,影响其他小区业主的正常出行,是否可以把车挪到边上进行等待,得到了理赔人员口头上的同意,把车挪到小区门口一侧进行等待。在等待了30多分钟过去之后,理赔人员依然还没有赶赴现场。随后理赔人员的电话又打过来,经过一番交涉以后,理赔人员同意明天把车开到4S店进行定损。事后把车开到4S店进行定损,初步定损的结果前年保险杠破损中网破损,大灯有破损整个定损的费用在八千多元。随后4S店负责保险对接的人员通知了。平安车险现场的理赔人员定损的结果为八千多元,我也是时隔几天以后才知道定损的结果为八千多元,在我期待中,按照正常流程一场普通的事故去找保险公司做相应的定损理赔的同时。此时我接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相应的电话,说我的车在存在早期的刮痕,不属于这次事故之中所产生的问题。跟我协商进行37开,我承担30%,保险公司承担70%我当时并没有同意保险公司给出的相应解决办法,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认知度,我的车有新伤或者一次老伤。不等同于此次事故所造成的拿来沟通的筹码。从保险公司提供的第1套方案我承担30%,但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图片中看出来。我的车确实有明显的旧伤但是不代表我当时会立即去报保险公司进行维修和理赔,我相信作为广大的平安好车主,一般普通小事故都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都可以归功保险广告做得好,品牌的宣传度做得好,所以普通的小事故,一般的车主都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算的也就几百块钱不是什么事。但是此次的事故之中造成前保险杠进行破损,不是几百块钱能修得好的,是整个保险杠要进行更换。我承担30%就意味着前面保险杠的整个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过错而买单,但是不等同于保险公司推卸他不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买的是全险头一年的车,如果是旧车,我可能会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这套方案。在我不同意保险公司提供的这套方案的同时说会立即上报,向上领导反映情况。同时又浅默异化的告诉我,如果这个事情再纠缠下去的话,可能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什么意思?当场没有明白,听得有点懵!我就没有把这个事情把它当做一回事,认为这就是一个最普通的一个交通事件,所以并没有在意。很显然,作为利益受害方,谁都不想伤害自己的利益,也会用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但是事实是要客观的公正的,去评判这件事情的整个发生过程,再去做相应的结果定论。在我不接受保险公司所谓的提供这套方案的同事的时候,其实作为我个人,我也分析一下这件事情的这个发生的这个过程和原因,保险公司为什么会这么做?理由是什么?是赔的太多了,还是因为我交的保险每年就6000块钱?这次事故造成了8000块钱,所以造成了保险公司的损失,保险公司找车主进行协商,尽量减少保险公司的损失进行理赔的责任。奇了怪了,这是一个大品牌该做的事情吗?(在平安广告品牌宣传力度里面,平安是中国一家大的不可能倒闭的公司,我有参加过很多平安人寿的一些课堂。导师们所说的认知度平安就是最大的也是中国最好的。)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和规定,按照流程去走就完了,干嘛还要那么多的不切实际的客观意见呢?

事故的第一段进程:

所以我想来想去假设只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平安把定损这项事项交给了第3方机构。平安内部只做流程进行审核,如果所谓的第三方机构能为平安挽回一定的损失,那么平安也会给所谓的第三方机构相应的鼓励和奖励。但是有此次事故的发生,我相信很多车主跟我一样也会对平安的品牌有所失望。

第二个原因:其实就更是简单了,车主对法律的认知度的淡薄,对事件的不清楚,打信息的擦边球,通过第三方所谓的机构去糊弄车主。让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相地成为了

第三方机构的合伙。一起去忽悠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当然我所假设的这两个问题只是我分析的原因不代表大家的意见,我相信作为平安公司这么大个品牌,它有相应的制度去管理,去完善他所谓的授权或者是他的人员的制度。

在这里我先声明一下,我从来没有从事保险这个行业,所以我并不知道平安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也只是一句客观的事实去分析这个问题的发生。

就这这个事情沟通完了以后,时间过得很快,大半个月就这样子没了,我的车依然还停在4S店。我又再次接到保险公司打过来的现场取证调查情况。我满怀期望平安公司尽快去解决所发生这个事情,所以和相关的工作人员跟我约好相应的时间地点去做相应的笔录。但是我赶到他所发的定位地点的同时,那里是一个汽车城,一看就是BBA的专属地。我在附近打量了半天,到处去找人,并没找到他本人,又再次电话跟他多次沟通。才确定,原来平安理赔员在奔驰4S店里面的一个办公室坐着等着我。其实我对于那一块不是特别熟,请你的高腿就不能迎接一下吗?我作为平安的一位忠实消费者,我并不在意某些个别人的行为,采取这种方式去迎接他的客户。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大品牌,这不应该是一贯的企业文化所该做的一相应的事件。每一位员工应该都有深刻的理解公司的品牌。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经过一番口语的交涉,还原整个事故的过程。在这里面我向被为审犯人一样的方式在质问于我。最终双方的结果也并不是特别愉快。很显然还是我标题所说的利益的纠葛其实部分车主也是心累,又用同样的方式浅默异化的告诉我,保险公司要去查出真实的情况,采用拒赔的方式。我也说大哥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大家能不能真诚一点,你赔就赔,不赔就不赔不用花样百出。至少我们对的一个品牌的认知度有多高?企业文化管理程度有多深?

最后又让我在家里面等,已经时隔20多天了又要等结果。心想行无所谓等就等呗结果就在11月29号。我等待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拒赔,他说的理由不是特别细致,给出的答复就是驾驶员调包。我勒个去,我心想嘛,我一直在现场。他怎么会给出驾驶员调包这么个结果呢?没有完全彻底搞明白。 他也不给出相应的说明和官方的通知书,就是下面所谓的一个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电话告诉我拒赔。而且还是不同的理赔人员,不同的电话告知我。平安保险拒赔。还要发什么书面通知书给我?我想想你发什么书面通知书,你发就发无所谓了,但是你能不能既然打了那么多次电话了,能不能问我地址在哪里呀?这样的话你怎么发给我呢?我又怎么收呢?难道你这又在试探车主又是丢了一个深水炸弹来看一下车主的心态吗?我的用心他的策划,使我不得不深陷这个漩涡之中。我想说干嘛这么用心呢?又何必呢?真的不无所谓了\为什么会说无所谓了,其实不是因为那几千块钱的事情。这台车20多万,我买得起我当然也会修得起,要不然我买它干嘛?车就是个交通工具,它的价值就在于体现于他为主人办了多少事并不是所谓的什么是筹码。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我只是想把双方的责任划分清楚。说实话,我是星期天接到所谓平安理赔人员的电话口头通知。我也没去核查他的什么工牌号啊,是否是平安的人,这些我都不知道。就这么一个电话,平安拒绝理赔。当时我正在一个商场逛街,本来是多么愉快的一个周末。一个电话搞得我内分泌上升,精神压力大血压偏高。我心想还好啊,我还挺年轻的,血压瞬间又降回了原点。就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有必要那么多的问题吗?

到了11月30号。我还是跟广大车主一样。去对我的不平和或者是事物所产生的维修费,甚至所谓拒赔的这个理由去申诉。我相信很多广大车主都打了保监会的电话,去投诉保险公司。保监会电话我们都可以去打,但是我们要站在理性的角度,客观的角度,是否去打这个电话所有的一切问题,后续处理的结果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所以在打电话之前先充分的了解自己有理是否站得住脚。

事故的第二段进程: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驾驶员调包:在电话挂里头,听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所透露的三言两语。似乎我大概有点明白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呢?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对于他给出的这个理由,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也没有跟我说详细的过程,就说保险公司掌握了充分的理由和证据,驾驶员调包所以就拒赔。我在想,我们一直在现场,只是你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直迟迟没有赶到现场核查当时的实际情况。似乎它的证据就是通过所谓当时现场周边的摄像头采取那天相关的视频给出的。驾驶人员调包拒绝赔付的这么一个理由。我想说大哥我们一直在现场等你到来,不存在有其他人车上共计两个人,难道你就是因为车上除了驾驶人员以外有多余人员,就怀疑驾驶员调包吗?请问这是什么理由?理由的根据有没有彻底核实过?

换句话来说的话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报案人员不一定非要是车主本人去报案或者是驾驶人员自己去报案。如果说是公司的车出现了事故的话,我想请问是不是要公司的法人来现场报案呢?这是保险公司的哪条规矩,哪条章程所约束的呢?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指明。

第二种可能性也会存在调包就是驾驶员饮酒,另一个驾驶员没有饮酒。但是不巧的是那天没有酒会,而且本人多年未饮酒。所以不存在有酒驾更不可能存在调包,而且相关人员一直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相应的指示。如果觉得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赶赴现场导致理亏的话,我倒是有个提议,建议保险公司去调查一下门岗当时的保安 。

第三种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所谓的驾驶员无证驾驶,或者是驾驶证过期。造成了事故以后就现场调包去互动保险公司和公安人员,但是我想说的我们一切都是依法依规合法公民合法上路。

为此我搜寻了一下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和驾驶人员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没有找到关规定执,所谓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除非只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在我们广大车主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是保险公司自家的规定。跟国家的宪法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这样子想的话,那我能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了。因为这是他说了算,他规矩你就得按他的方式来。其实就这么小一件事情看来在国家政务机关没有介入谁是时谁的责任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保险公司自己说了算,我可以这样理解吗?以上是我提出的三个质疑,保险公司有没有确切实施的核查过,还是一概而论找到所谓的相应的证据拒绝理赔去糊弄消费者,按照这种行为推移的话是不是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其实在我内心之中的话,说句心里话,我还是蛮感谢平安公司的。在我人生的第1台二手车驾驶员的第1年的生涯之中。在这场重大事故之中也是平安公司帮我解围的,从此次重大事故之中解救了我。不被官司缠身。所以时隔七八年以来,我一直首选中国平安公司的保险。从第1台车,第2台车,第3台车,包括现在出事的第4台车,我依然还是选的是平安公司的保险。所以我希望平安公司给出一个相应满意的答复。我并不是在乎平安公司赔与不赔或者赔我多少,这是站在事情的分明的角度的情况下,把这个事情两者分开开来。到今天为止11月30号,我的车现在依然还停在4S店,等待保险公司的赔付维修。真是好巧,正在写完这篇文章的同时,我收到中国平安,车险报价。【中国平安】温馨提示:您的车险可报价[流泪]。。。。。

不过在这里我感谢广汽传祺提供的代步车服务,在为中国车品牌的如此举动的时候,深表认可与赞扬。

2020年12月1日

发布于 40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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