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

我们知道,“仁”和“义”是儒家观念的中两个最为重要的点,后世儒家所有的体系发展也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两个点进行的,对于“仁”的观点,简单来讲,就是生而为人一定要做一个好人,而“义”的观点就是匡扶正义,要走正道。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1)

这两个方面所涉及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仁”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更倾向于人的理想,倾向于境界的追求,比如说,要去爱护自己的亲人朋友,要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意识,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都是一种理性的追求。

而义则是一种行为的准则,其实,“义”的出现更多的是为了弥补“仁”的漏洞,因为“仁”只规定了高尚的理想境界,却没有制定通往这个理想的道路,或者说,没有一个准则和底线,而“义”则就是弥补了仁的这个缺陷,所以,也被称为是行为的准则。

也就是说,在爱一个人时,要如何去爱?在恨一个人时,又应该有哪样的标准和界限?通俗点讲就是,一个人该不该爱?该不该恨?在统治者那里,就是一个人该不该生?该不该杀?既然是应不应该的问题,就必然会出现一个界限,而这个界限也就是义的矛盾点所在。

也就是说,义和不义的区别在哪里?应该和不应该的区别又在哪里?这些东西往往是含糊不清的,而且,义这个概念的种类也有很多,有道义、有仁义、有忠义、有正义等等,这些种类杂糅在一块,有的时候也会造就一些矛盾。

所以,义是一种需要反思清理和界定的概念,它与仁不一样,仁是一种理想的要求,本身没有那么多的矛盾和杂糅的地方,而义则是普通的行为准则,既然是行为准则,在奉行的时候就必定有正反两面存在。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2)

本篇文章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义的正反两面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它的界限又应该如何去界定?

首先,我们通过两则故事来看一下义的矛盾点所在。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郑国和卫国。我们都知道郑国和卫国是有世仇的,所以,两个国家一直以来就战争不断。

在某一次战争当中,两国各自派出一名顶级的射手对战,然而,当他们在战场上相遇的时候,卫国的射手却发现郑国的射手一动不动,这让卫国的射手十分诧异,本来,卫国的这名射手是郑国射手的徒孙,两人同处一派,正常相遇应该是战况焦灼才对,可是郑国的射手却一动不动,这让卫国的射手十分好奇。

于是,卫国的射手便询问郑国的射手为什么一动不动?为什么,不拿起弓箭来战斗?其实,郑国的射手说,他生病了,拿不动弓箭。如此一来,卫国的射手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首先他用老师教的武艺去杀害不能战斗的太师傅,这明显是不义的。

但是他作为卫国的射手,在战场上遇到敌对国家的人,放弃战斗就是背叛国家,同样也是不义的,因此,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最终,这名射手选择抽出弓箭,在车轮上把箭头敲掉,乱射几箭后走人。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3)

他的这种行为能将所面临的问题解决吗?其实不能,从表面上来看,卫国的射手做法是可行的,毕竟就连孟子都说过,春秋无义战,也就是说,战争本身就是没有正义可言的,在一个并不正义的事情的基础上,做了看似“不正义”的事情也没有关系,所以,就算是卫国的射手不战而退,看起来也合情合理。

再者,来自郑国的射手又是卫国射手得太师傅,他的蒙混过关也就更加合理了。可是问题在于,这个故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春秋无义战,即两个国家之间的争斗本身就是不合乎道义的,既然如此,战与不战没有太大的区别。

可是,如果在这场战争中卫国处于正义的一方呢?那么,这名来自卫国的射手应不应该选择战斗呢?仿佛不能,因为,伤了自己老师的老师,这在理论上是欺师灭祖,同时,当时来自郑国的射手没有还手的能力,又是一名老人,伤害一个没有还手之类的老人叫乘人之危,也是不义的。

如果他选择不战斗,同样也说不过去,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放走敌人,这是叛国通敌,是对国家的不忠义,所以,这个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如果单纯的以义去要求,那么,他将里外不是人。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4)

第二个故事也发生在春秋时期,这是一起刺客事件,春秋时代,晋国有个大力士,他被晋灵公派去刺杀大臣赵盾,却发现赵盾是忠臣,如此刺客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因为谋杀国家栋梁是不忠的,但如果不能完成国君交给的任务则就是言而无信,两者都是不义的,所以最后,这个刺客干脆撞在槐树上自杀了。

其实,这名刺客与上面那名卫国的射手面对的境地是一样的,动手与不动手都是两难的境地,甚至动手之后再自杀也是不义,因为他的两个做法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做了错事之后又自杀,这叫逃避责任。

当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动手还是不动手?生还是死?都没有办法达到义的标准。所以说,义的杀伤力其实是很大的,稍有不慎,它的标准就会容易混乱,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屡不履行义的标准都不符合义的定义。

“义”很容易造成自以为是的局面。其实“义”的本意是该杀,它有杀伐的含义在里面,就像是刀剑一样,这比如孟子曾经说过,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恻隐就是悲痛、哀伤、同情、怜悯,这是仁,与孔子所说的爱别人、亲亲之爱等有异曲同工的地方,而且这些怎么也伤害不了别人。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5)

但是,羞恶之心却不一样,羞是对自己的羞愧,恶则是憎恶别人。那么,为什么要羞愧?又为什么要憎恶呢?当然是因为自己或者是别人做了不义的事情,这才会引起自己或者是自己对别人的反感,当这种反感表现出来之后,结果往往与人们想象的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反感的结果就是痛恨,而痛恨的结果大多数都是痛斥,是要表现在行为上的,这就会造成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那就是,一个自以为讲正义的人,自以为正义在手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容忍不义的存在的。

如此一来,他必定要选择出手解决不义的存在,比如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因为看到了自己认为“不正义”的,所以,选择了出手相助,这看上去好像没什么问题,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其实在很多情况下都非常的主观。

也就是说,是相助之人所看到的不平是自以为做出的帮助,但这种帮助该还是不该呢?没有人说得清楚。而“义”的根本问题就在于该还是不该,该出手的时候没出手就会放纵坏人,助长邪恶,同样不该出手的时候乱出手,也会冤枉好人,伤及无辜。

比如,我们在看一些武侠小说的时候,里面总有一些名门正派自以“正义”的名义要消除邪恶,但往往会伤害到不该牵连的人,再比如在一些传说当中,像是《白蛇传》不就是一个自以为正义的僧侣,要消灭自认为的妖怪的故事吗?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6)

在《白蛇传》当中,法海就是自以为正义的一方,可是,被他认为不义的白素贞又做过哪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呢?其实,法海也自知这一点,所以,他也只能是在逼迫白素贞水漫金山之后再将其关押在雷峰塔之下。

也就是说,在自己的目标做了不义之事的时候,他才有了借口,如此是很可怕的。试想一下,如果有一部分人铁了心的认为另一部分人就是不正义的,所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诱导那一部分人做不正义的事情,最终,以他们做不正义之事为理由将其消灭,那么,这个世界岂不是乱套了吗?

所以,“义”很容易造成自以为是的局面,一些自认为掌握了正义的人,往往会做出一些实际上并不正义的事情。

从古至今对于“义”的统一认知,其实没有那么全面,有一部分,比如说,损人利己,以权谋私,这在任何时代、任何民族那里都是不义的,同样的,助人为乐、克己奉公,这在任何时代、任何民族那里也都是美德的,这些东西都是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统一的。

但也有一些情况并不太容易界定,比如说,叛变投敌和弃暗投明、阴险狡猾和兵不厌诈,这些概念会因为立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断,会因为角色的变化而有不同的境地,如此就很能反映一些问题。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7)

其一,义这个概念看似很简单,实际上很复杂。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之间都会有着相应的不同的解释,不同的内涵,它的概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就比如,我们现在人在看一些古代封建社会的规则时就会对其深恶痛绝,认为那些规则是不对的,它们有的压抑了人性,有的形成了畸形的社会观念,但这些规则在当时却又是必须要遵守的,甚至就是行为准则的一种,不遵守就是不义。

所以,关于“义”这件事情并不能一概而论,它在每个人身上都可能有不同的解释,甚至当一个人处在不同的环境中时,它的解释还会有相应的变化,我们并不能以一个标准来去规定一个人的所有生存时段,也不能用自以为的正义来去要求所有人。

其二,不要以为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贴上了“义字号”的标签就一定是很好的、很对的。要知道,有很多的“义”都是自以为是的正义,就比如说,我们上面讲到的《白蛇传》的例子,法海自以为是的正义行对吗?很好吗?其实不然。

而实际上,在战乱的时候,很多的土匪,他们也讲究江湖当中义字当先,可是,他们做出来的事情并非是有利于发展,或者说有利于人民的,更多的情况下,他们都是靠打家劫舍来维持自身的生存,这些并不应该得到肯定。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8)

比如说,在《水浒传》当中,李逵劫法场时乱杀无辜,宋江为了保证自身的实力而将秦明等人害得家破人亡,这些都标榜了江湖义气,甚至梁山等人聚首的地方也叫做聚义厅、忠义堂,但是他们做的事情真的就是正义的吗?

其实不然,在整个故事当中,没有滥杀无辜过的人是很少的,他们当中更多的是一些匪寇,所做的事情更多的是自认为的义之事,就像我们前面说到的李逵,李逵之所以劫法场,是因为他与宋江之间的兄弟义气,所以,在他的认知当中杀人劫狱是维护兄弟义气的一种表现,也就是他自认为的义。

但是在外人看来,李逵这样的做法就是滥杀无辜,就是不仁不义。后来,梁山众人一起去投降,也被说成是忠义之举。

再者,现在的很多恐怖组织中的恐怖分子,他们在做人肉炸弹的时候,其实也是大义凛然,义无反顾的,但是,以上所叙述的种种行为却并非都是正义的。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与“义”沾边的事情都是正义的,都是对的,都是好的,这需要人们仔细地去辩驳。所以,“义”的界限是很难确定的,并且每个人的行为认知不一样,每个人认为的正义也就不一样,有的时候我们所认为的正义只能够相对来看。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9)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义”确实是一把双刃剑,它是必须要严格的控制界限的,否则就会造成混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孔子的“仁”可以大讲特讲,甚至怎么讲都不过分,毕竟仁是一种理想,是对人思想境界的一种要求。

就像本篇文章内容中提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到的对亲人朋友的关爱,这些本身就是人们应该做到的。

“义”是人际关系应该达到的一种程度,所以,仁的大讲特讲并不容易对社会造成危害。但是,“义”却不一样,提到义就必须要格外小心,慎之又慎。

因为“义”如果强调过分,那是很恐怖的事情,毕竟义对别人,同时也对自己,它既可以控制坏人,同时也可以伤害好人,就比如说,我们如果秉持对弱小事物的扶持,而拯救了被狼追赶的羊,对于羊来讲是劫后余生,但对于狼来讲可能就是灭顶之灾。再比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就是被所谓的道德所杀害的。

李逵为什么要劈罗真人(义是一把双刃剑)(10)

因此,无论是对自然界也好,还是对人类社会也好,义无反顾并非都是正确的,我们在面对“义”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深思熟虑,必须三思而后行,不能以自以为是的义而去要求别人,也不能因为自以为是的义而去伤害别人。

我们在践行“义”的概念时,更多的要放在要求自我方面,不能打着义的旗号而去做一些违背社会伦理的事情。

如此一来,我们就必须对自己采取高标准,在生活的过程当中严于律己,做人要首先要求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履行好自己应有的义务,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做事的时候三思而后行,不能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标准去处理事情。

简单来讲,要想高举“义”字大旗就必须要立足人性,就必须认识的人与社会的切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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