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法律第520条(我在他乡挺好的火了)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讲述了四个小城姑娘“北漂”的写实生活。该剧一经播出,就获得口碑收视双丰收。事实上,剧中也蕴含了不少法律知识点。四川自贸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对剧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梳理、解析,不管是“北漂”“沪漂”还是“蓉漂”,都值得收藏。

爱情法律第520条(我在他乡挺好的火了)(1)

场景一

金靖饰演的胡晶晶是一家旅游公司的职员,已经工作四年的她却在生日当天被公司以工作表现不佳、加班时长不够为由辞退。当胡晶晶谈到赔偿金时,公司领导表明希望胡晶晶主动辞职,并以“不主动辞职就打压”等言辞威胁,以此逃避支付赔偿金。

爱情法律第520条(我在他乡挺好的火了)(2)

Q1:公司有权强制胡晶晶加班吗?

原则上,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加班期间还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因此,公司是无权强制胡晶晶加班的。

Q2:公司以加班少为由当场辞退胡晶晶却不想给赔偿金的行为合理吗?

加班少不能作为辞退胡晶晶的理由,公司这样做属于无故辞退劳动者,其拒绝支付赔偿金的行为本身并不合理。公司想要辞退胡晶晶不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还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她。如果一定要辞退胡晶晶,用人单位还应向其赔付经济补偿金两倍标准的赔偿金。

场景二

乔夕辰在一个项目的最终敲定阶段被告知客户已与其他公司达成合作,其同事苏晴构陷乔夕辰泄露了报价单。事后调查发现,是苏晴丢失报价单导致信息泄露,对手公司因此压低价格在合作中取胜。

Q1:如果将报价单泄露给对手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报价单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会签署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约定,如果乔夕辰或者苏晴存在泄露报价单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应当依约向用人单位赔偿违约金。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商业秘密的,如造成损失,还应承担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更进一步地,如果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面临刑事处罚。

场景三

许言收到“刷单赚钱”的陌生短信,加入刷单群,对方以“在家就能赚钱”“刷的多赚得多”等话术诱骗许言一步一步深入,后骗子还以“110”开头的电话假装派出所骗取许言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许言反应过来自己上当受骗时,骗子已将其拉黑,辛辛苦苦攒的结婚钱也全被套取。

爱情法律第520条(我在他乡挺好的火了)(3)

Q1:网络刷单是什么?

网络刷单,一般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一般可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两种。

Q2:网络刷单构成犯罪吗?

选择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一定情况下涉嫌刑事犯罪,特别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陷入网络电信诈骗。剧中许言就是因刷单行为,泄露自己的账号信息,钱财遭受损失。所以要谨防套路,警惕“刷单”,当心诈骗。

(图片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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