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临终传位被8岁小康熙果断震慑(顺治康熙屡禁不止)

裹小脚是中国汉族女性的传统。

中国妇女本来都是天足,但是由于男人对女人小脚的热爱,以小脚为美。

据传,隋炀帝、陈后主、李后主等人特别喜欢小脚,有些妃子就为了迎合他们,就尽量把脚裹小,来迎合他们,希望获得宠幸。

但是这是极个别的情况,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风俗开始于北宋,兴起于南宋。 五代以及之前的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在宋朝,甚至还出现了“赛足会”。在选定的日期,少妇长女,头戴盖头,坐在门口,不让人看脸,只让人看脚,任人点评,最后还要选出名次。名次高的,洋洋得意。名次低的,垂头丧气,哭哭啼啼。脚缠的怎么样,直接和婚姻挂钩。脚大脚丑的找不到好人家,脚美脚俊的能缔结好姻缘。名次高低,比现在的选美活动还重要。

在社会上,无论男女,已经形成了脚小为美,脚大为丑的社会风气。


顺治临终传位被8岁小康熙果断震慑(顺治康熙屡禁不止)(1)

清朝缠足女孩


古代文人对女人的小脚形成了病态的审美心理,甚至总结出了"四美"(形、质、姿、神)。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是对女人的性摧残。

这种病态的审美心理,是始于汉人统治阶级的恶趣味,主要是用它来禁锢妇女,让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老老实实在家里。脚小不方便行走,可以减少出头露面,减少出轨的机会。类似欧洲的贞操带。

并且让妇女好生养,脚小行走时着力点向前,盆骨就会变大,屁股大易受孕也容易生产。据传,山西大同的女人因为脚小,在婚姻市场上颇为受宠,北方各地颇以娶大同婆姨为荣。


顺治临终传位被8岁小康熙果断震慑(顺治康熙屡禁不止)(2)

清朝缠足


在强大的舆论和习俗环境里,三寸金莲,终于成为美好的象征,成为主流审美观。女孩要嫁人,媒婆先看脚,再看脸,脚大找不到好婆家甚至找不着婆家。

而办喜事当天,人们第一眼也要看新娘子的脚。脚小不仅自己有面子,婆家娘家也有面子,脚大就丢人。

潘金莲的名字就因为小脚裹得好,才以此为名,三寸为金莲,四寸为银莲。

反例就是明朝开国皇后马娘娘是个大脚婆娘,民间传说的“血染花灯”就是与马大脚有关。

据说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这一年的正月十五花灯节,朱元璋悄悄出宫,来到大街上,他本是平民出身,最喜欢热闹,于是一路走一路欣赏花灯,一路猜谜。

不一时,来到一处,看到有一盏花灯,上面画着一位美人,怀了抱着西瓜,长着一尺长的大脚片子。

这是一个谜语。

朱元璋停步看了一会儿,忽的勃然大怒,杀心陡起。

原来他猜出了谜语,动了杀机。

这时候,好巧不巧,一个酸秀才在旁边摇头晃脑的说,此谜语我猜到了,是淮西妇女,脚大无双。(怀里抱着西瓜的妇女就是淮西妇女,马娘娘就是淮西人)

众人一片哄笑,朱元璋怒满前胸。

后去招来了御林军,堵住街道两头,见人就杀,这就是血染花灯的传说。

都是因为马娘娘脚大,老百姓也以此为丑,笑话讽刺,惹怒了朱元璋。看来,脚小就是美,脚大就是丑,是何等的深入人心。

满清入主中原后,屡次想禁止女人裹小脚。顺治帝、康熙等专门针对女性颁布圣旨,禁止缠足。

康熙元年甚至出台具体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但是民间反抗激烈。所谓男降女不降,男子的衣帽装束都改成了满族样式,而女子衣装一如从前。

男子都剃发留起了大辫子,女人还是裹小脚。

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顺治临终传位被8岁小康熙果断震慑(顺治康熙屡禁不止)(3)

清朝官员夫妇


到了最后,清政府、皇帝也没了办法,想到当初让男人剃发,就弄的天下大乱,烽烟四起,现在没必要为了女人裹脚缠足再弄出事端,于是慢慢就顺从了民意。

汉族女人的金莲,竟然战胜了清廷。

这种病态的审美观,祸害了中国妇女上千年,终于到了民国,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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