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

”失足女“,我们一看或说到到这三个字,脑海中就“嘻嘻嘻”,你懂的。一说失足妇女,就想起他们的工作,所以”失足女“三个字也比较敏感。

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1)

在古代,应该没有“失足女”这个词,而是用”娼妓“这个词。其实呢,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查查书,说文解字里面,这个妓”字的意思是:“婦人小物也。从女支聲。讀若跂行”。翻译过来就是低着头莲花碎步行走的女子很飘逸。跟娼妓这个职业似乎是没有一点的关系。把“妓”这个字拆开来看,“妓:这个右偏旁”支“就是指技能、技巧、技术的意思,女和支组合起来的本意应该是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女子。

古代从事”娼妓“这个职业的女性,有很大一定的比例都是琴棋书画,吟诗作赋,样样精通。服务对象大多也都是达官贵人和文人雅士。“娼妓”这两个字本作“倡妓”,都是单人旁那个“倡”。古代就是泛指表演歌舞、杂技的艺人。“娼妓”就是指女艺人,也就是古代从事歌舞表演的女演员们。可是很不幸,古代这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很卑微,往往是子承父业,因为古代有一种制度叫“乐妓制度”,始于北魏,终于清雍正元年,就是给他们定一个贱民身份。因为这种制度主要是惩罚用的,将罪犯战俘一类的罪名,和他们的妻女后代编入,永远成了黑名单,永世不得翻身,被有钱有权的人,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当成的玩物,没有尊严,没有地位,也很受当时社会大众的白眼。

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2)

可是,这个词本来没有什么邪恶感。源头看来也是来自于女乐,她们原本就是陪唱陪舞陪聊天。跟其它万恶的事,是没半毛钱关系。当然也有专家说,这个“娼妓”是起源于宗教卖淫的乌娼,这一点在史学界完全是不被赞同的。

“娼妓”两个字的起源可以看出,“娼妓”在古代似乎比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内容要宽泛得多,因为她们地位卑贱。所以“乐妓”当中的“娼妓”,往往是迫不得已啊,半推半就,主动献身。反正由己不由己都会沦为一些人的玩物。

“娼妓”随着时代的发展,发了了一些分化。中国历史上的“娼妓”,后来分为两大类。往大的说,有艺妓和色妓之分。顾名思义,前头的主要就是从事艺术表演活动的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一类主要是出卖色相的“失足妇女”。

如果再细分又分了五类,“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前三类是古代国营有编制的,后两位就相当于今天的个体私营,要自负盈亏的。其实历朝历代,有很多针对”娼妓“的就业资格审查,虽然他们是被允许的,那也绝对不是谁想干就能干的,而且逼良为娼,一直是重罪,一直就被严惩不怠。

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3)

有关”失足妇女“的最早记载,是在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管仲第一个设立了失足妇女的工作场所。以收取税金啊,补充国库。据说,这个国营单位就是古代,发展此类事业的一个开始了。在他的带动下,春秋时期,各国也是争相效仿,比如说南边的越国,是最先学习的国家之一。当然,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国家财政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曾经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意思就是说越王勾践,要攻打吴国,为了鼓舞士气而劳军,将失去家庭的孤寡女子或者是有过通奸或是搞那种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劣迹的女子,都集中在一个山上,用以慰问军士以及一些单身远离乡土的男子。

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4)

到了战国七雄并立的时代,随着经济的发达,很多都役设立了此类的场所,谁都可以去,只要有钱。当然主要是为了服务前线奋战的将士们。历史发展到隋朝,隋炀帝广设效仿啊,广纳歌舞艺人,杨广纵情声色是不亦乐乎。后来的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访制度,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规模,艺人、失足妇女,达到了空前的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好详细的数字哈。他还不满足,还设立了梨园,唐朝官员们也是嫖妓宿娼出入妓院,这当时成为一种风尚……

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古代的失足妇女)(5)


娼妓本来不是什么淫词,它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了味儿了,就像小姐同志。似乎有的别的语义,但是,这跟这个词本身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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