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封城消息(转发上海封城消息)

昨天晚间,

大量群聊及微信朋友圈内

出现了“上海封城”的传闻,

引发了市民恐慌。

其中,

有一大段所谓“内幕消息”

也一并在当天深夜被上海发布辟谣

(此前报道)

今天,

记者找到了这位转发了不实消息

并被截屏疯传的Y先生。

他是如何获得这样一条信息的?

又是在什么样的范围内第一次传播?

发现被疯传后他做了什么?

转发上海封城消息(转发上海封城消息)(1)

记者:当时从哪里看到这个消息,为什么要转发?

Y先生:我是在别的群里看到有人发这个消息,因为这个群里有我认为的“靠谱”人士,所以就转了,并且保留了原本就在那条消息开头的“转发”两字,本意是想提醒身边的朋友准备一些生活必需品,以防不备。

记者:随后转发到哪里了?

Y先生:大概晚上6点多,我转发进了一个球友群,里面有60多人,其中10多人都是我比较熟悉的,其他人不太熟。现在这个球友群和我最早看到这条消息的群,我都退了。

记者: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火”了?

Y先生:昨晚八九点,很多朋友来说我“火”了,还有外地的朋友也来说,看到了这个聊天记录,我真的没想到2个小时时间,已经传得那么远了。

记者:发现后有做什么吗?

Y先生:我打了微信的官方热线,请求他们删除这条信息,但并不现实。到了晚上11点多,我看到上海发布发了“封城”辟谣,就更加不安了,怕家里人受到牵连,我就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声明,希望大家可以停止转发。

记者:目前为止,这件事情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Y先生:首先肯定是道歉,因为这个“转发”给大家造成了担心和困扰,肯定是要承担后果的。我昨天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平静不下来。

转发上海封城消息(转发上海封城消息)(2)

法律界人士表示,在网络上编造、散播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比如利用流调信息编造他人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辱骂、恐吓的,均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以及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上海高院,疫情期间,一段“昨日上海疫情大爆发”的微信聊天录屏视频在网上流传,警方高度重视,通过溯源找到视频发布者董某某(男,42岁)。董某某供认,因自己宠物店被市场监督部门劝导暂缓营业而心生不满,便虚构“上海疫情大爆发”的语音信息发至朋友微信群,后在网上引发恶劣影响。警方根据上述规定,对董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上海高院此前也公开提示,这些“莫须有”的谣言,随手一编、随手一转,像“长了腿” 的病毒一样人传人,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情绪,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来源:东方网

编辑:龚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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