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篇全文解析(论语子罕出则事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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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子罕篇全文解析(论语子罕出则事公卿)

论语子罕篇全文解析

9.16.[原文]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①,不为②酒困,何有于我哉③!”

[原文通释]

孔子说:“在外事奉公卿,在家事奉父兄,有丧事不敢不尽力去办,不被酒困扰,对我有什么难的呢!”

[注释]

①勉:尽力而为,努力去做。

②为:被。

③何有于我哉:对我来说有什么难的呢,意谓“凭自己的能力很容易做到”。

[解读与点评]

“出则事公卿”,是为忠;“入则事父兄”,是为孝悌。这是孔子特别强调的两个道德规范。孔子除了在这两个方面身体力行外,还注意自身其他修养,“丧事不敢不勉”就是尽力办好丧事,也正是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第5章)“不为酒困”当然就是不沉溺于饮酒之中。孔子认为这些是自己应该做的,也是很容易做到的。孔子把“不为酒困”与“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并列在一起,可见其在当时已经是个重要问题了。《春秋左传》记录了许多因酒误国、误事、丧命的事例。

先举一件酒后失言害己的例子: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晋,雨,过御叔。御叔在其邑,将饮酒,曰:“焉用圣人!我将饮酒而已,雨行,何以圣为!”穆叔闻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令倍其赋。(鲁襄公二十二年春天,臧武仲到晋国去,天下了雨,造访御叔,御叔在自己的封邑,正要喝酒,说:“圣人有什么用!我还是喝酒吧。冒雨出行,还称什么圣人!”臧武仲听到这个话说:“不能派他出使,却狂妄对待出使的人,真是国家的蛀虫。”下令加倍征收他的赋税。)(《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再举因酒误事的例子:鲁成公十六年晋楚在鄢陵进行了一场恶战。旦而战,见星未已。子反命军吏察夷伤,补卒乘,缮甲兵,展车马,鸡鸣而食,唯命是听。晋人患之。苗贲皇徇曰:“蒐乘(sōushèng)补卒,秣(mò)马利兵,修陈固列,蓐食申祷,明日复战。”乃逸楚囚。王闻之,召子反谋。谷阳竖献饮于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王曰:“天败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乃宵遁。晋入楚军,三日谷。范文子立于戎马之前曰:“君幼,诸臣不佞,何以及此!君其戒之!《周书》曰“唯命不于常”,有德之谓。”楚师还,及瑕,王使谓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师徒者,君不在,子无以为过,不谷之罪也。”子反再拜稽首曰:“君赐臣死,死且不朽。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子重复谓子反曰:“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盍图之!”对曰:“虽微先大夫有之,大夫命侧,侧敢不义!侧亡君师,敢忘其死!”王使止之,弗及而卒。(早上开始作战,天上出现了星星战斗还没有停止。子反命令军官们察看士卒受伤的情况予以治疗,为战斗损失的部队补充士兵和战车,修缮毁坏的铠甲,检查车马,第二天鸡叫就吃饭,随时听候命令不得延误。晋军听到消息为此很忧虑。苗贲皇徇说:“检查战车补充士兵,喂饱战马磨快兵器,修好阵地稳固部队,早早地吃饭并向神明祷告,明天再交战。”还放了楚国的俘虏。楚王听说后,召子反商议。因为谷阳竖向子反献酒,子反喝醉了不能见楚王。楚王说:“天让楚国失败吧!我不能再等了。”于是连夜撤退了军队。晋军进入楚军阵地,获得楚军撤退时留下够吃三天的粮食。范文子站在战马前说:“国君年轻,大臣们如果不奸佞,怎么会到这种地步!国君还是以此为诫吧!《周书》说‘只有天命不永远固定’,说的就是要有德行。”楚军回国,到瑕地时,楚王让人告诉子反说:“先君留下的大夫您使军队战败时,国君我没在场,您没有过错,那是我的过错。”子反拜了又拜叩头说:“君王赏赐臣子我去死,死了也会名声显扬。臣子我的部队逃跑了那是臣子我的罪过。”子重又对子反说:“开始使部队损兵折将,我已经听说了,何不反思反思!”子反回答说:“即使先君留下的大夫您没有这个话,您让我做什么,我怎么敢苟且违义!我使国君的军队失败,怎么敢忘了去死!”楚王派人制止他自杀,没等赶到他已经自杀了。)(《左传·成公十六年》)

三举一件因酒灭家族的例子:《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齐庆封好田而耆(shì,同“嗜”)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Bì)氏,易内而饮酒。”庆封当时是齐国的执政者,非常富有。因饮酒纵乐无度,给怀恨他的人钻了空子,国人相率进攻他,他带着家族逃跑到鲁国,转而又跑到吴国。《左传·昭公四年》记载:“秋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

还有一件饮酒招祸的例子:《左传·襄公三十年》“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使子晳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晳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大夫聚谋,子皮曰:“《仲虺(huǐ)之志》云:‘乱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国之利也。’”罕、驷、丰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郑国的伯有贪酒,修造了地下室,夜间在那里饮酒撞钟,早晨大夫们来朝见时还没有喝完。朝见的人们问:“主公在哪呢?”伯有的家人说:“我主公在地下室。”来朝见的人站满了街道,没办法就回去了。过了好一阵,伯有和群臣朝见郑简公,伯有又提出让子晳出使楚国,退朝又继续饮酒。庚子这天,子晳率领本族的甲兵攻打伯有并放火烧了他的家。伯有逃到了雍梁。酒醒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就逃到了许国。郑国的大夫们聚在一起商量。子皮说:“《仲虺之志》说:‘昏乱就攻取它,逃跑就羞辱他。推翻要灭亡的,稳固该存在的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子皮、子晳、公叔段是同母兄弟。伯有奢侈狂妄,所以难免灾祸。)其后,伯有想夺回自己的利益,“癸丑,晨,自墓门之渎入,因马师颉介于襄库,以伐旧北门。驷带率国人以伐之”(“癸丑这天早晨,伯有从墓门的排水沟进入国都,通过马师颉拿到了襄库中的锴甲武装士兵,去攻打郑都的旧北门,驷带率领国都的人攻打他”),结果“伯有死于羊肆”。这个“伯有”就是本书《宪问》第30章关于“子贡方人”的[解读与点评]中所举的第二例子中被郑国的子羽和裨灶所“方”之人。

  在《乡党》第7章记录了孔子喝酒的原则是“唯酒无量,不及乱”。君子自然是不应该沉溺于宴饮之中,“为酒所困”。孔子对自己严格要求,说:“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不为酒困”是个人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酒是个好东西,过量用之就不是好东西了——什么事都是如此,为物所累,玩物必然丧志。在我们身边,“为酒所困”酒后乱政、乱法、乱色的例子太多了。特别是处在领导岗位、权力岗位的“君子”,更应该告诫自己千万别做酒后狂妄之事、酒后狂妄之人。要做到这点,就要控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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