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扣车规则(10月1日后将处罚电动自行车无牌照上路行驶行为)

南都讯 记者/摄影 陈卓睿 7月21日,广州市政府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圣康表示,今年以来全市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0.25万宗,其中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4.39万宗。此外,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广州电动自行车扣车规则(10月1日后将处罚电动自行车无牌照上路行驶行为)(1)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圣康。

林圣康表示,今年以来,针对超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广州市交警部门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加强管理。

其中,广州市交警部门通过常态管理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0.25万宗,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案例4.39万宗。

同时,广州市交警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后台审核退办的不合规车辆约10万辆,现场查验审核不予通过的不合规车辆约3.5万辆。

在宣传教育方面,广州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174个“五选一”交通劝导教育点,通过广州交警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超标和非法改装的危害,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发布博文267条、短视频58条,系列短视频播放量达5亿次。定期曝光外卖企业违法数据排名,推动企业加强违法骑手惩戒。

林圣康提醒广大市民,驾驶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更换大容量电池,将使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按照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而过渡期号牌有效期为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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