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垃圾分类标准及其含义(南京11月1日开始实行垃圾分类)
11月1日开始,南京正式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行垃圾分类。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南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指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指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水银产品等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物质的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剩菜、剩饭、果蔬、瓜果皮核、腐肉、蛋壳、过期产品、花坛绿植、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各类垃圾分类繁杂,大家如何才能记住呢?一个口诀解决问题:
能卖钱的——蓝桶桶,
易腐烂的——绿桶桶,
有毒有害——红桶桶,
没人要的——黑桶桶。
垃圾分类开始后,很多市民一时间估计难以适应。南京市2万多名垃圾分类志愿者将深入社区,帮助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的习惯。 实施中主要以教育在先,惩罚在后,对于个人一直不听宣传和劝阻的,将会处以警告,警告无效会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经过教育,劝诫自觉履行义务的,并且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编辑 路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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