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扫黑除恶的重点(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新一轮的扫黑除恶的重点?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新一轮的扫黑除恶的重点(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新一轮的扫黑除恶的重点

2021年12月24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该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

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

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成果

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安定有序

国家长治久安

具有重大意义

---黑除恶

有黑扫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你真正了解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敲黑板啦!请大家做好笔记!

哪些是扫黑除恶

依法重点严厉打击的对象?

01

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家支势力和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或争抢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家支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以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聚众闹事,煽动、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或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行阻工、非法垄断经营、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聚众赌博、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协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的黑恶势力。

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恐怖活动、分裂活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以及为争夺草场、林场、虫草、矿产等资源,组织煽动进行打砸抢烧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支或宗族势力集资贩卖运输毒品、武装贩卖运输毒品、包庇纵容涉毒违法犯罪、制造贩卖携带枪支爆炸物品、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嫖娼、伪造矿难杀人骗赔、组织实施盗抢骗及流窜入室盗窃犯罪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支或宗族势力,为谋取非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介入民事纠纷,有组织地聚众抬尸闹事、打砸抢烧、堵塞道路、滋扰纠缠、以强凌弱,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利用婚姻、医患、劳资、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预谋、有组织地从事敲诈勒索、“碰瓷”诈骗、“职业”医闹,以及利用民间“德古”身份进行非法调解等黑恶势力。

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制约毒情好转、妨碍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02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什么样的组织

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03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04

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5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全省市州各县市公安机关

打击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已公开!

扫黑除恶省市两级举报电话、信箱:

四川省公安厅:028-86301110;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邮编610041。

成都市公安局:028-86408000;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3号,邮编610031。

绵阳市公安局:0816-2498999;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4号,邮编621000。

自贡市公安局:0813-4702273,4702274;自贡市高新区汇川路1001号,邮编643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0812-110,3323576;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邮编617000。

泸州市公安局:0830-3199018,3199744;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28号,邮编646000。

德阳市公安局:0838-110,0838-2598461;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28号,邮编618000。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7703;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村二组,邮编628000。

遂宁市公安局:0825-2510097;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999号,邮编629000。

内江市公安局:0832-2292341,2025059;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邮编641000。

乐山市公安局:0833-2411444;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139号,邮编614000。

南充市公安局:0817-5296709;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邮编637000。

宜宾市公安局:0831-2228164;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邮编644000。

广安市公安局:0826-110,2298678;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83号,邮编638000。

达州市公安局:0818-2122110;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永安街8号,邮编635000。

巴中市公安局:0827-5338362;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邮编636000。

雅安市公安局:0835-2308453;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邮编625000。

眉山市公安局:028-38167664;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邮编620010。

资阳市公安局:028-26559538;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66号,邮编441300。

阿坝州公安局:0837-2842032,2831792;马尔康市马江街297号,邮编624000。

甘孜州公安局:0836-2839110;康定市炉城镇南路32号,邮编626000。

凉山州公安局:0834-2286217;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邮编615000。

扫黑除恶凉山州各地举报电话:

州局扫黑办:0834—2286216

西昌:0834—8617224

德昌:0834—5181253

会理:0834—5632068

会东:0834—5422110

越西:0834—7777110

冕宁:0834—6725519

喜德:0834—7442885

甘洛:0834—7816002

普格:0834—4772751

昭觉:0834—8365007

布拖:0834—8531423

美姑:0834—8240110

宁南:0834—4572886

金阳:18981553744

雷波:0834—8822030

木里:0834—6522228

盐源:0834—6367879

折断“保护伞”

拆掉“黑后台”

保持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

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转载:凉山公安,网信奇台,乐山警方,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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