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四章感悟及解释(道德经第十九章)

道德经第三十四章感悟及解释(道德经第十九章)(1)

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

杜绝以圣人和智者自居,民众就能得到百倍的好处;放下以仁义为名的行为方式,民众就能恢复慈孝的淳朴民风;放弃投机取巧的心机和谋略,盗贼就不会产生了。

上述三种辩证属于文过饰非,不足以修身治世,所以归结为:返朴归真,呈现本色,坚持以道治世,减少私心,去除贪欲,放弃这些俗学而回归道治就能无忧无虑。

道德经第三十四章感悟及解释(道德经第十九章)(2)

感悟:

1、老子在本章中继续讲他“无为而治”的治世学说,针对当时的社会病态,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无为而治”这一治世思想贯穿始终,如在第三章中有同样的表述“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肯,常使民无知无欲”。只有首先应该消除乱天下的一切不合道的思想根源,回归自然本性,遵循事情的规律,复命守常才能免除世间的灾祸忧患,天下才能真正的安宁。只有放下对圣人、对智谋的执着认知和追求,回归真我的自然质朴之本性,才能放下盲目崇拜,客观地反映并遵循事物本来的规律。这是道家求得“内圣”之道的方法:不知之知的状态。老子主张“绝圣弃智”,并不是说不要圣人和智慧,而是倡导去除小我和贪欲,抛弃那种自我标榜的伪君子、投机取巧的奸佞之人、卖弄聪明的小人和庸人。“绝仁弃义”,不是说仁义不好,不是说不要仁义,而是要清心寡欲,顺德而行,抛弃那种披着仁义外衣的假仁假义。老子是教导人们不要本末倒置,不要打着仁义的旗号祸害老百姓,不要让仁义脱离了道这个根本。老子鄙弃儒家的仁、义,以为这些德性都是“道”、“德”的堕落。“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庄子也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就是这个意思。“绝巧弃利”,劝诫领导者不应投机取巧对待民众,以权谋私,这些都是人性贪婪的欲望激发的不正当行为。上行必然下效,在贪腐横行的社会环境下必生贪民,必然是盗贼横生。所以,治世要杜绝权谋和贪腐,领导者以身作则,自觉提高道德修养,内圣而外王,无为而治,树立淳朴、天真、清净的社会风尚,民众就不会甘心沦为盗贼小人。

2、老子在《道德经》中向我们描述了上古时期质朴的民风和无为而治的景象,这种世外桃源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向往的社会关系。为人处世时,不管外面如何变化,只要坚持"和其光,同其尘"的处世态度,并坚守心中的那份纯粹和质朴,便能与道吻合,依道而行,就会获得真正的幸福自在乃至圆满觉悟的人生。不断地去除小我和贪欲,心中的大我自然呈现,即照亮自己,又温暖他人!

因此,大道至简,道法自然。对修身而言,心是一切原点,事是心的呈现,通过明心、净心,让心回归真诚质朴的状态,就是人生大道。

道德经第三十四章感悟及解释(道德经第十九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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