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几个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延迟补缴)

10月21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几个月?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几个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延迟补缴)

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几个月

10月21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已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方便市场主体办理缓缴业务。同时,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也可按照前期发布的申报流程,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报。

市民中心人社服务大厅 3796297、3796285

襄城区社保办事处 3607173

樊城区社保办事处 3819965

高新区社保办事处 3721107

东津新区社保办事处 2516078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3063528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3607030

市工伤保险中心 360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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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晖 | 通讯员:徐涵

编辑:易安然 | 校对:刘斌贝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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