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侧面玻璃被人打碎(知名品牌店招人)

店侧面玻璃被人打碎(知名品牌店招人)(1)

近日

重庆一女子试岗优衣库导购

结果被安排先擦玻璃一小时

擦玻璃被店长认定不合格

在警方和劳动仲裁部门的介入下

最终店长赔偿了她12元

店侧面玻璃被人打碎(知名品牌店招人)(2)

小苏将自己在优衣库试岗的经历发到网上

涉事方优衣库万州万达广场店

店长夏女士则表示

针对此事

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当中

暂不方便回应

应聘者:导购试岗被要求擦玻璃1小时

小苏向记者介绍说

自己是重庆万州人,今年25岁

9月4日

她来到位于万州万达广场的

优衣库门店面试

应聘导购职位

面试之后

店长夏女士通知她5日去试岗

“5日早上,我来到店里,店长告诉我试岗共4个小时,其中,有1个小时是擦玻璃,其余时间是接待顾客。”小苏说,当天天气较热,店内约有二三百平米,玻璃、镜子较多,按照店长要求擦完后,衣服完全被汗湿,却被店长告知不合格,“她说我没有擦干净,因为上面的玻璃没有擦,(擦上面)需要搭梯子,可她并没有提前给我说和准备工具。”

听到店长说没擦干净,小苏提出希望改进,“我对她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重新擦一遍,她说不用了,这是不过关的,然后就带我去拿我的东西,让我走。”

小苏表示,自己又累又生气,完全接受不了这个结果,随后她以自己工作1小时为由,要求结算工资。“店长说试用期没有工资,以前也都是这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后,小苏选择报警处理,“警方来了之后,店长说私人转账21元给我,但又没有转,让我去找劳动仲裁部门。”

小苏表示,经过劳动部门介入,

最终店长给了她12元。

“事情到了这里,真的不是钱的事了,我虽然是应聘者,但我觉得我应该被尊重,店方和店长的处理方式,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小苏还表示,自己也通过优衣库客服进行了投诉,诉求是对店长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我希望优衣库给我一个结果,店长能够给我一个公开的道歉,可从我投诉到现在,已经十多天过去,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客服也说正在调查当中。”

网友:优衣库招聘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问题

小苏的经历曝光后

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在其视频下方,多位网友评论称,优衣库招聘存在类似问题。

湖北网友@已重置表示,“招人过去就是擦玻璃,擦了之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

贵州网友@想想也称,“你不是第一个上当的,之前就有人爆料过招聘人试岗。”

重庆网友@奔跑的蘑菇称,“你是我看到第二个去优衣库面试让擦玻璃,然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的,大家吸取教训。”

还有网友质疑称,招聘导购,应该先培训,如何服务顾客和叠衣服,而不是一来就让别人做清洁。

20日,记者联系优衣库官方客服

客服表示,针对此事

公司已经在进行调查和处理

针对小苏和多位网友爆料的

应聘导购被要求擦玻璃一事

客服并未正面进行回应

之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律师:应先考虑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对此,律师张璇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第1项,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看,小苏作为导购去擦玻璃的行为,不能简单判断合法还是不合法,合理还是不合理,应当考虑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包含试用期员工),只要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对应的劳动报酬

在面试或者录用考核过程中,用人单位为了测试该员工是否适合岗位,让劳动者尝试从事一个非常简短的“劳动行为”,简而言之,试岗行为仅作为用人单位考虑是否录用该劳动者的标准,而非以直接接受其劳动成果为试岗目的。那么,此种“试岗”就不能视为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根据意思自治(自由选择处理)原则,对争议协商处理。

总之提示各位打工人

在试岗期间

一定要保留好工作证据

对不合理的要求勇于说“不”

避免发生这种白干活儿

还拿不到钱的尴尬事

来源:新闻坊、上游新闻

编辑:黄晴

主编:李淳

监制:胡阳

出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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