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成一致怎么退定金(法律常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案例】
2021年10,陈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5万元,约定7日内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条件以双方所签合同书为准,如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之后,双方就个别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先生要求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请问,陈先生能够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吗?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认购房屋所交定金能否退还?
【法律解析】
能够退还。导致合同未能签订的原因是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后果不能归责于陈先生一人,因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所以开发商应该退还陈先生的定金。
因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所以开发商应该退还陈先生的定金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内容来源:《法律常识一本全》春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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