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不能做的六点事情(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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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不能做的六点事情(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

防溺水不能做的六点事情

原标题:“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梅州警家校联动多渠道宣传防溺水知识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谢瑜琳

“你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吗?”

“海边、山塘、水库……”

“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

“大声喊叫周围的人过来帮忙,给溺水人员扔一些可抓取的漂浮物,然后拨打110……”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民警走进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

随着气温回升及汛期来临,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多发期。梅州市水系发达,水网密布,河湖水库众多,野外水域状况复杂。针对近年来溺亡事故多发于农村,特别是水库周边村落的特点,梅州市公安机关精心制作视频、图文、海报等,依托警、家、校联动机制多种渠道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利用河湖警长制工作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并经常举办突发溺水警情的处置演练,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在城北镇中心小学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上,民警从溺水原因、防溺水措施、发生溺水时如何自救三个方面,以图文和实例讲解的形式,进行防溺水知识的普及,并借助预防溺水童谣,向学生们提出了防溺水“六不”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们不要私自结伴去陌生水域游泳、玩水,并告诫他们即使有家长陪同游泳也应充分做好防护措施。

“目前学生们对防溺水安全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会游泳就不会溺水’‘手拉手可以救助溺水者上岸’等,这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及时有效地揭示了这些误区背后的真相。”城北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许乔良说,城乡接合部的学校,因生源范围较广,区域内的山塘、水库较多,而学生多为留守儿童,家长对孩子的防溺水管教工作有所缺失。在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下,种种因素导致农村孩子溺水死亡率是城市孩子的两倍,因此及时有效开展防溺水教育很有必要。

依托警、家、校联动机制,梅州公安精心制作防溺水视频、图文、海报,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预防溺水的舆论氛围。针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二次溺水问题,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张伟达在宣讲中常常强调,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同伴应正确施救:“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向其他群众求助,并合理使用岸上的救援工具,如竹竿、树枝、绳索或者一些可漂浮物,合理施救,防止发生二次溺水事件。”

同时,结合辖区水情和疫情防控情况,梅州公安联合宣传、教育、共青团、街道等部门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宣传活动。据统计,防溺水线上宣传浏览阅读点击量超10万次,向学生家长群体推送防溺水宣传短信超68万条,发放《暑假安全告家长书》超15万份。

利用河湖警长制工作平台,梅州公安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辖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溺水隐患。辖区民警提醒易发生溺水的相关河湖长,加强沿江两岸救生梯、救生箱、警示牌等设施建设。指导相关镇(村)的联防组织在易发多发事故水域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学生及群众下水游泳。此外,会同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排查辖区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结合水警警种特点,梅州公安加强突发溺水警情的处置演练,组织开展民警水上救生技能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救生救援设备,落实人员职责分工,不断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确保妥善处置溺水警情突发事件。同时,加大船员、游泳、潜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组织合作,把装备练熟、技能练精、战术练实,提高救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邓 君 谢瑜琳)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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