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把我寄的身份证弄丢了怎么办(快递寄丢身份证)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钱琨)“快递把我身份证寄丢了,我滞留外地,快递公司只肯赔500元,不肯赔付住宿费等损失,这合理吗?”日前,市民王女士拨打唐山晚报新闻热线告诉记者她亲身经历的烦心事快递寄丢身份证,造成的损失到底快递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呢?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快递把我寄的身份证弄丢了怎么办?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快递把我寄的身份证弄丢了怎么办(快递寄丢身份证)

快递把我寄的身份证弄丢了怎么办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钱琨)“快递把我身份证寄丢了,我滞留外地,快递公司只肯赔500元,不肯赔付住宿费等损失,这合理吗?”日前,市民王女士拨打唐山晚报新闻热线告诉记者她亲身经历的烦心事。快递寄丢身份证,造成的损失到底快递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呢?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目前在外地,委托亲友将身份证从唐山寄给她,办理一些需要身份证的事,然而等了几天也没收到快递,查询得知快件已经丢失。“身份证丢失我很多事情不能办,在酒店住了几天,食宿花费可观,回去补办身份证来回路费也不少,该快递公司只肯赔500元,不愿意承担损失的其他费用,这样合理吗?”王女士提出心中的疑问。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与这家快递公司交涉了很久,快递公司方面只愿意赔付500元,并声称这已经是赔付的上限。但王女士认为,身份证的价值虽不好估算,但身份证丢失造成的损失是有凭有据的,快递公司既然寄丢了快件,理应赔偿。记者走访发现,也有其他市民及网友有过类似的遭遇。“赔了我300块钱,不想跟快递公司纠缠,就接受了。”“我朋友遇到过,听他说只赔了几倍的运费。”大家纷纷表示,身份证如果被寄丢了,受影响较大。那么如果身份证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呢?记者特意采访了唐苑律师事务所袁灿律师。

袁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所以,寄件人委托的寄件公司不同,适用法律不同。

袁律师告诉记者,寄件人将物品或信件委托邮政企业邮寄,这里的邮政企业法律给出了明确的界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此时,寄件人与邮政企业之间关于邮件丢失的赔偿责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寄件人将物品或信件委托快递公司等非邮政企业的物流公司邮寄,寄件人与物流公司为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则寄件人因物流公司丢失邮件造成寄件人损失的赔偿责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以上法条规定了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范围包含直接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针对此次事件,因王女士选择的快递公司为非邮政企业,且丢失的物品比较特殊,身份证不是直接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物品,但王女士因补办身份证而产生的必要支出费用:工本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合理的支出,符合《合同法》中损失赔偿的范围,属于实际损失范畴,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也可以请求法院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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