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

一、设每次收入A≤4000元,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速算扣除数0,预扣率20%;,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

如何将支付给个人的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换算成含税金额

一、设每次收入A≤4000元,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速算扣除数0,预扣率20%;

则,应纳税所得额=A-800,应预扣预缴个税=(A-800)*20%-0,

税后所得B=每次收入-应预扣预缴个税=A-[(A-800)*20%-0]

= A*(1-20%) 800*20%

每次收入A=(B-800*20%) ÷(1-20%)

则:应纳税所得额=A-800=(B-800*20%) ÷(1-20%)-800

=(B-800*20%) ÷(1-20%)-800*(1-20%)÷(1-20%)

=[(B-800*20%)-800*(1-20%)]÷(1-20%)

=( B-800) ÷(1-20%)

因此,当每次收入A≤4000元(即,每次不含税收入B≤336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20%)

二、设每次收入A>4000元,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A*(1-20%)。

(一)当应纳税所得额≤20 000元时,即4000元<A≤25000元时,速算扣除数0,预扣率20%;

应预扣预缴个税= A*(1-20%)*20%-0

税后所得B= A-(A*(1-20%)*20%-0)

=A*[1-(1-20%)*20%]

每次收入A=B÷[1-(1-20%)*20%]

则:应纳税所得额=A*(1-20%)= B÷[1-(1-20%)*20%]*(1-20%)

=[(B-0) *(1-20%)]÷[1-(1-20%)*20%]

因此,当每次收入满足4000元<A≤25000元(即,每次不含税收入满足3360元<B≤21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0)×(1-20%)] ÷[1-20%×(1-20%)]

(二)当20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50 000元时,即25000元<A≤62500元时,速算扣除数2000,预扣率30%;

应预扣预缴个税= A*(1-20%)*30%-2000

税后所得B= A-( A*(1-20%)*30%-2000)

=A*[1-(1-20%)*30%] 2000

每次收入A=(B-2000)÷[1-(1-20%)*30%]

则:应纳税所得额=A*(1-20%)=(B-2000)÷[1-(1-20%)*30%]*(1-20%)

=[(B-2000) *(1-20%)]÷[1-(1-20%)*30%]

因此,当每次收入满足25000元<A≤62500元(即,每次不含税收入满足21000元<B≤495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2000)×(1-20%)] ÷[1-30%×(1-20%)]

(三)当应纳税所得额>50 000元时,即A>62500元时,速算扣除数7000,预扣率40%;

应预扣预缴个税= A*(1-20%)*40%-7000

税后所得B= A-( A*(1-20%)*40%-7000)

=A*[1-(1-20%)*40%] 7000

每次收入A=(B-7000)÷[1-(1-20%)*40%]

则:应纳税所得额=A*(1-20%)=(B-7000)÷[1-(1-20%)*40%]*(1-20%)

=[(B-7000) *(1-20%)]÷[1-(1-20%)*40%]

因此,当每次收入满足A>62500元(即,每次不含税收入满足B>495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7000)×(1-20%)] ÷[1-40%×(1-20%)]

综上: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1-税率×(1-20%)]

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下表所示: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20%

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参考: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办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①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②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③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 得预扣预缴率表(见表5-9)。

④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5-9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 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40

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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