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是指(即日起可网上申报)

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网上申报是指?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网上申报是指(即日起可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是指

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南安市)

第六层次人才

(一)近10年内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负责人(受聘于南安市民营企业的,年薪须达到泉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以下简称“年薪达几倍”)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2.国家标准第三起草人、行业标准第二起草人,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4.福建省协同创新院产业技术分院院长或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

(二)近10年内获得以下奖项和荣誉者

5.中国新闻奖三等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排名前三以外人员);

6.中国工艺美术“百花杯”银奖;

7.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中国玉(石)器“百花奖”金奖、 “百鹤杯”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金鼎奖;

8.福建文创奖金奖;

9.福建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的主创人员;

10.福建省百花文艺奖三等奖获得者;

11.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银奖;

1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铜奖的第二完成人,或者高技能人才“丙类奖项”者;

13.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交易会(简称“厦门文博会”)“海峡工艺精品奖”金奖;

(三)近5年内获得以下奖项和荣誉者

14.泉州市文化艺术优秀人才;

15.泉州市文化产业优秀人才;

16.泉州市技能大师;

17.泉州工匠;

18.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9.泉州市、县级工艺美术大师;

20.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1.泉州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且年薪达2倍;

22.泉州市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

23.泉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天工奖”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4.南安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

25.南安民间艺术大师;

26.在南安工作的中国文联下属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

27. 卫健系统县级名院长、名医师;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28.近5年内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者;

29.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5年及以上,且近3年内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企业相当等次)或近5年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

30.教育系统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1.近5年内取得卫健系统国家级专业技术、管理学会及二级专委会委员资格;

3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符合申报年度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最高等级职业资格,从事职业资格所在专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且年薪达2倍的技术类或管理类人员;

33.近5年内,获得金融财经类专项证书者(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操作说明23),并从事所在专业领域工作且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2倍以上;

34.近5年内,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前3位完成人,且年薪2倍以上;

35.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地级市专利代理师,近10年内所代理专利获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省专利一等奖之一,且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到2倍以上;

36.近5年内,卫健系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医疗行业相关2篇SCI论文或2件授权发明专利者(前三完成人);

37.经全国统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在我市执业2年以上人员;

38.近5年内获得中国十大社工人物或中国百名社工人物;

39.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的作者;

40.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且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职业5年以上人员。

(五)近5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

41.在南安市石材陶瓷、水暖厨卫、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日用轻工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取得国家级“双一流”高校(学科)或原“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的理工类学士学位;

42.在南安市石材陶瓷、水暖厨卫、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日用轻工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或总工程师,且年薪达2倍以上;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台湾人才

43.毕业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大学排名”(以上海交大ARWU权威排名为准)最新排名前100大学的本科生,且年薪达2倍以上;

44.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来泉创业,担任法人且个人持股占比达30%以上,企业年纳税额80万元以上;

45.近5年内,作为第二完成人(含同等贡献者),作品获国际、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知名工业设计奖“丁类奖项”者(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操作说明19),年薪达2倍以上。

(七)其他由企事业、行业协会等用人单位(行业)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第七层次人才

(一)近10年内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负责人(受聘于南安市民营企业的,年薪达1.5倍以上)

1.行业标准第三起草人,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2.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福建省协同创新院产业技术分院科研、技术、工程等部门第一负责人;

(二)近10年内获得以下奖项和荣誉者

4.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中国玉(石)器“百花奖”银奖、“百鹤杯”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百鹤奖;

5.中国工艺美术“百花杯”铜奖;

6.中国(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博览会金奖;

7.全国工艺品博览会暨国际珠宝玉石博览会“中艺杯”工艺美术优秀作品大赛金奖;

8.福建文创奖银奖;

9.福建新闻奖三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的主创人员;

10.福建省陶瓷艺术名人;

11.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铜奖;

12.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金奖;

1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铜奖的第三完成人;

14.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交易会(简称“厦门文博会”)“海峡工艺精品奖”银奖、“中华工艺优秀作品奖”金奖获得者;

15.“金凤凰”创新产品设计大奖赛金奖;

16.“大地奖”陶瓷作品大赛金奖;

(三)近5年内获得以下奖项和荣誉者

17.泉州市技术能手;

18.泉州金牌工人;

19.泉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天工奖”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20.南安市“武荣文艺奖”特别荣誉奖、一等奖获得者;

21.在南安工作的福建省文联下属省文艺家协会会员;

22.南安市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

23.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24.南安市技能大师;

25.南安工匠、南安金牌工人;

26.南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现场创作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7.南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代表作品一等奖获得者;

28.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9.县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好医生、好护士”;

(四)近5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30.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薪达1.5倍以上者;

31.南安市教育系统师范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近3年内获得年度考核优秀;

32.南安市卫健系统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近3年内获得年度考核优秀;

33.南安市文博系统历史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近3年内获得年度考核优秀;

34.取得卫健系统省级专业技术、管理学会委员及二级专委会常委资格;

3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任职3年及以上,且近2年内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企业相当等次)或近5年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

36.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符合申报年度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从事职业资格所在专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且年薪达1.5倍的技术类或管理类人员;

37.获得金融财经类专项证书者,并从事所在专业领域工作且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1.5倍以上;

38.获中国外观设计铜奖的前3位完成人,且年薪达1.5倍以上;

39.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地级市专利代理师,所代理专利获中国专利铜奖、中国外观设计铜奖、省专利二等奖之一,且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1.5倍以上;

40.创办的农场、合作社获县级表彰或列入地级市龙头企业、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1.取得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新型职业农民;

42.卫健系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医疗行业相关1篇SCI论文或1件授权发明专利者(前三完成人);

43.获得泉州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大赛铜奖的荣誉者;

44.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且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职业3年以上人员;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

45.近5年内,取得大学的理工类学士学位,在南安市石材陶瓷、水暖厨卫、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日用轻工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或总工程师,且年薪达1.5倍以上;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台湾人才

46.毕业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大学排名”(以上海交大ARWU权威排名为准)最新排名前100大学的本科生,且年薪达1.5倍以上;

47.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来泉创业,担任法人且个人持股占比达30%以上,企业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

48.近5年内,作为第三完成人(含同等贡献者),作品获国际、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知名工业设计奖“丁类奖项”者,年薪达1.5倍以上。

(七)其他由企事业、行业协会等用人单位(行业)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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