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的商标在哪(加拿大鹅商标能否被撤销)

11月1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布“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高端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处罚款45万元。

加拿大鹅的商标在哪(加拿大鹅商标能否被撤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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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商标用在羽绒服上,本身就有误导性

上海市场监管局认定加拿大鹅的经营者构成了虚假广告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格式合同条款,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商标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欺骗性和误导性。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10.1.7)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一个商标带有欺骗性,可能让公众或者消费者对商品本身产生错误认识,那么这个商标就禁止使用。

加拿大鹅(CANADA GOOSE)标志用在羽绒服的时候,会有这种误导性吗?

我感觉会有的。加拿大鹅商标用在羽绒服时,会给消费者两个暗示:

一是该商品产自加拿大;二是该商品填充的羽绒是鹅绒。

如果加拿大鹅羽绒服不是来自加拿大或者里面的填充物不是鹅绒,就有可能误导消费者。

加拿大鹅商标为什么可以获得注册?

商标的基本属性是表明商品来源。但有些商标会有暗示商品性能的作用,这种作用如果过强就可能失去商标的可注册性,也就是缺少显著性。

加拿大鹅商标用在羽绒服上可能是表明商品的产地:加拿大;也可能表明商品的填充材料:鹅绒。

一般这种情况是不予注册的。但商标法中对待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还有例外,就是通过使用,人们逐渐接受它是个商标了,这个时候它就可以注册了。

法律链接: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比如“两面针”牙膏、“云南白药”牙膏、“竹盐”牙膏。

这三个商标都是表明牙膏的原料,但是通过长期的使用,人们逐渐接受了它们是作为商标使用的,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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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商标也是一样的,通过长期的使用,人们都会认为它是一个商标。经查询可知,当初加拿大鹅商标也是经过驳回复审才获得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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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也不可以误导消费者

这种缺少显著性的注册商标都有天生的缺陷,可能在原材料等方面误导消费者。所以在使用的时候要非常注意,其规则是实际使用中不得误导消费者。

当你购买“云南白药”牙膏的时候,消费者会想牙膏里面含有云南白药,对牙龈有保护作用。如果云南白药牙膏里面没有云南白药的成分,会不会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两面针”牙膏里面没有两面针,“竹盐”牙膏里面没有竹盐,都可能造成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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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杠:夫妻肺片里面没有夫妻,老婆饼里还没有老婆呢。)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在当事人销售的190款羽绒服装中,鹅绒产品约占16.8%,鸭绒产品约占83.2%,鹅绒产品只占很少的部分。可真是“挂鹅头卖鸭绒”了。

羽绒服内填充的羽绒一般只有两种:鸭绒和鹅绒,无论从人们的消费常识、商家的宣传还是产品价格判断,都是鹅绒优于鸭绒。而且人们认为越靠近北极圈的鹅,绒的质量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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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知乎)

如果加拿大鹅换成“加拿大鸭”,恐怕就不会显得那么有档次,也不可能卖到那么高的价格。

加之商家在销售时的不恰当宣传,更加剧了这种欺骗和误导。在上海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案件中,商家故意突出“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而不提大部分产品是鸭绒而非鹅绒,给很多消费者造成误解。

我们在加拿大鹅的天猫官方店看到的产品介绍,只在特别不显眼的地方标注:白鸭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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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找找看,白鸭绒标注在哪里?)

白鸭绒,我们中国有的是,加拿大鹅卖那么贵,我们不就是图你的加拿大鹅绒吗?

(有人说:那改名叫“加拿大鸭”吧。恐怕也不行,商标局会认为有不良影响,因为现在鸡和鸭都不给批了!)

加拿大鹅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此规定,如果认定加拿大鹅商标在羽绒服装上使用违反了商标法10.1.7的规定,属于“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商标局有权直接宣告其无效。任何个人或单位也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

一旦该商标被宣告无效,根据商标法,该商标就禁止在羽绒服装上使用。设想一下,加拿大鹅不能在羽绒服上使用,后果会怎样?

律师对加拿大鹅的市场合规建议

鉴于加拿大鹅商标本身的误导性,企业在羽绒服装上使用该商标时就要特别留意,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误导。对非鹅绒的产品要明显标注,对消费者尽到提示义务。用实际行动证明,加拿大鹅商标在羽绒服装上并没有误导消费者。

结语

当然如果加拿大鹅不标榜其是最优质的加拿大鹅绒产品,还有多少消费者会花那么高的价钱去买它呢?

某天,小Jack发现胸前的加拿大鹅logo不那么鲜艳了。(完)

(本文作者:戴嘉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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