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要行善事少做恶(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介绍,去年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无需担责。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法院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

人生要行善事少做恶(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1)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贴近民众生活,回应社会关切,是上述司法判决的共同点。工作报告提及的相关案例,距离每个民众的日常生活都不远,不少案例经由媒体报道,甚至成为社会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比如,女童基于友爱互助的天性,在舞蹈课中拉了同伴一把,不慎导致对方脊髓损伤、截瘫,随着判决结果尘埃落定,善意助人者被豁免责任,社会公众更坚定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处世信念。

在复杂纠纷面前,一锤定音的司法判决,能够取得定分止争 、弘扬正气的社会效果。在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高铁霸铺案中,破坏规矩之人向法院提出无理请求,明显违背最起码的正义准则,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和谴责。面对耍横霸道者,法院以不偏不倚的判决,驳回其以“维权”之名发起的恶意诉讼,表明了不和稀泥、敢于亮剑的司法立场,警示社会公众要以诚信为本,依法理性维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相关判决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社会规则意识得到强化,公共生活秩序得以维护。

法院立场鲜明的判决,是依法治国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普通民众来说,法律条文或许是抽象的,但具体案例可以加深民众对法治的理解,激活民众对法律适用场景、运作方式的通盘思考。通过判例确立起来的规则,具有情境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可以为地方法院在法律框架内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有价值的参照,促进法院审判水平的提高。以案明法、以案释法,法院以生动具体的案例介入社会生活,让全社会知道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在对相关案例的围观讨论中,社会整体法律知识素养得到提高,更好地引导公众知法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司法判决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人情事理面前有担当,是切实呵护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必要之举,同时能促进司法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人生要行善事少做恶(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2)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对一年来法院工作成果的梳理、总结,在去年的工作报告中,也曾明确表态,要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需要法院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立足民众生活的热点、痛点、难点,推出更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撰文/白毅鹏

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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