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关于恢复接待来访的公告)

根据当前南京市疫情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自2022年5月7日起,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来访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关于恢复接待来访的公告)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根据当前南京市疫情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自2022年5月7日起,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来访。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提倡使用网络信访

优先采用网上信访、书信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网上信访请登录江苏省公安厅网站(gat.jiangsu.gov.cn),选择“警民互动”模块中的“网上信访”;或者关注“江苏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选择“苏警通”小程序中的“指尖信访”。来信请寄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28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邮编:210024。

自觉依法逐级走访

确需通过走访方式反映诉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就地反映问题、依法逐级走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多人反映共同诉求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南京以外来访群众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健康码黄色、红色,行程码显示过往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待场所。在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时,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接待结束后及时离开。

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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