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制度与秦朝制度有何区别(但汉初施行的封侯拜相制度却是秦朝之后的一大退步)

我们常说“汉承秦制,而略有所改”,意思就是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建立的一系列政治制度基本上都被汉朝所沿用,但汉朝对其又进行了部分修改。然而,汉朝对秦朝政治制度的修改,却不见得全部都是历史的进步,比如汉朝初年施行的“封侯拜相”制度,就是秦朝之后的一大退步。当然,这种退步与汉朝建立之后的政治形势有很大的关系。

第一、丞相制度的演变

汉初制度与秦朝制度有何区别(但汉初施行的封侯拜相制度却是秦朝之后的一大退步)(1)

​宰相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商朝便有掌管家务和奴隶的“宰”职,周朝建立之后又有“太宰”执掌国政,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才开始在各个诸侯国建立起来。而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首次将宰相改名为丞相,分左丞相、右丞相、中丞相,右丞相居上。

丞相制度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大进步,虽然我们习惯将夏朝之后的政治格局称为“家天下”,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因为在古代社会,“天子”是世袭的,不会因为要负政治责任而被免职,但丞相却是流动的。钱穆先生在他的《国史大纲》中提到:“以字义言,“丞”、

“相”皆副贰之意,丞相即“副天子”也”。

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社会,政府的最高首领是天子,但实际负责行政工作的却是丞相。所以,天子的传承代表着国祚的延续,而丞相的变动或非世袭则代表着这个政权的生命力。

第二、秦朝的宰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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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武王时期,秦国开始设置左右丞相,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对秦国的政治制度进行改善,开创了“三公九卿制”,其中三公指的就是掌管军事的太尉、掌管监察机构的御史大夫,以及“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丞相。从秦国的丞相如吕不韦、李斯等人的出身来看,秦国任命丞相,更加看重其人的能力。

第三、汉朝初年的“封侯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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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却逐渐形成了“封侯拜相”的惯例,即非侯不可为相。而刘邦又曾经为了维护刘氏江山的稳定而在“白马之盟”中规定“非刘不王,非功不侯”,“功”指的就是军功。所以,汉朝初年的丞相均为功臣(或功臣之子)以及军人(或军人之子)。比如:

1、汉高祖时期的萧何。

2、汉惠帝以及吕后当政时期的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

3、汉文帝时期的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

4、汉景帝时期的陶青、周亚夫、刘舍等人。

5、汉武帝初期的卫绾、窦婴、许昌、田蚡(以外戚身份拜相,但其先人为燕王臧荼)、薛泽。

很明显,汉朝初年的丞相是被封侯的军人阶级垄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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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少时为薛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的公孙弘被汉武帝拜为丞相,才首次打破军人阶级的垄断,出现了汉朝的第一位“布衣卿相”。

公孙弘的拜相标志着汉朝皇室终于摆脱了功臣派的束缚,终结了“封侯拜相”的惯例。但是回顾汉高祖开国到公孙弘拜相的这八十多年间的汉朝丞相制度,不得不说是秦朝之后的一个退步。然而,这种退步却也存在着其必然性——汉高祖刘邦及其继任者可以铲除威胁较大的诸侯王,却不能否定整个庞大的功臣派,所以,授予他们丞相、太尉等高级职位便成了安抚功臣的一种手段。

参考资料:《史记》《汉书》《国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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