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客观存在(阶级斗争客观存在)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阶级斗争的文章,我对这篇文章的观点不感苟同,只有最后一句话基本上是对的:“所谓阶级斗争,就是为了维护一个阶级的利益,用超越法律的行为去反击或镇压另一阶层的过程(应该是另一个阶级,不是另一阶层这儿应该这么改一下)”,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阶级斗争客观存在?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阶级斗争客观存在(阶级斗争客观存在)

阶级斗争客观存在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阶级斗争的文章,我对这篇文章的观点不感苟同,只有最后一句话基本上是对的:“所谓阶级斗争,就是为了维护一个阶级的利益,用超越法律的行为去反击或镇压另一阶层的过程(应该是另一个阶级,不是另一阶层。这儿应该这么改一下)。”

阶级斗争真的象这篇文章所说的“任何时候都应用法治的观念去解决社会矛盾,而非阶级斗争的方式”吗?

法律是有阶级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制订的法律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的。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不可能用资产阶级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有在无产阶级战胜了资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建立了无产阶级的统治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法律才能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是无产阶级自己制订的法律是维护不了无产阶级的利益的。

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建立了自己的统治之后,也不是象作者说的那样,“任何时候都应该用法治的观念去解决社会矛盾,而非阶级斗争的式。”真的如作者所说那样吗?请问作者,对于“”分子在香港搞动乱,搞打、砸、抢、烧、杀人,这难道不是阶级斗争吗?前几年“疆独”在新疆搞恐怖活动,到处杀人,搞暴恐时,这是不是阶级斗争?这些不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只用法律和法制能解决吗?还有“”,这更不用说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

作者还说“刻意强调阶级斗争已经公认是错误的了”。这个“公认”是作者杜撰的吧。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文件或法律中好象没有形成这种“公认”吧?相反,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明白地写着:阶级斗争还在我国长期存在。没有作者说的“公认是错误的了”。

作者为什么那么怕阶级斗争,为什么要百般地抹煞在中国还长期存在阶级斗争?作者是想麻痺人们的思想吗?还是有其他什么目的呢?或是真的糊涂。阶级斗争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都客观地存在着,是不以某些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赫鲁晓夫当年在苏联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放弃阶级斗争,结果苏联被苏联本国和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肢解了。这是前车之鉴。我们不能重蹈苏联赫鲁晓夫的覆辙。

在共产主义没有实现以前,阶级斗争不会“熄灭”,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里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用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叫历史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就是历史唯心主义。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脑子里始终应有阶级斗争这根弦,这没有什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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