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思想和观点(民为贵社稷次之)

导语

"不与民争利"思想源于对西周时期周厉王专利的批评,随着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逐渐形成了子思的"不尽利于民"和荀子的"不与民争业"两大支流。西汉近两百年的发展为"不与民争利"思想的系统化和理论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首先是秦亡教训促使汉初诸人对国家力量的边界进行思考,他们从子 思的"不尽利"思想中汲取智慧,明确反对国家与民争利的行为。到了西汉中期,董仲舒又基于韩婴等人的“不尽利”思想,对此进行总结,提出了"国不与民争利"的思想。最终在汉元帝时期"不与民争利"思想成为朝野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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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不与民争利”思想发展的渊源

(一)首先,远承先秦诸子。

"不与民争利"思想内核来源广泛,可以说是儒家在经济领域内的基本看法的总结。子思的"不尽利"思想和荀子的"不争业"思想与西汉"不与民争利"思想息息相关,如,子思在《坊记》篇里就有所体现"不尽利" ,子云:‚君子不尽利以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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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荀子的"不争业"思想,他迥异于子思,他提出了"不争业"的思想:

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通货财。有国之君不息牛羊,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大夫不为场园,从士以上皆羞利 而不与民争业,乐分施而耻积藏;然故民不困财,贫窭者有所窜其手。《荀子·大 略》

荀子认为从地位最高的"天子"到地位最低的"士"都要求不讲利益,这是总的原则。

其次,荀子对各个阶层怎么不讲利作了说明。最高统治者要"不 息牛羊",牛羊是庶民之利,意为国君不应抢夺庶民之利。"错质之臣不息鸡豚"、 "冢卿不修币"、"大夫不为场园"等是对臣子的要求,荀子反对这些贵族官僚 经营农业和商业,要求"不争利"。至于他把"士"阶层也纳入了"不争利"的 范畴,应是"士"阶层在战国时期已经"士无定主",以仕为业,也不应该去"争 利"。最后荀子讲"不争利"的好处,"民不困财,贫窭者有所窜其手" 可以看出荀子的"不争业"比子思的"不尽利"更进了一步,更加积极。

综上,子思的"不尽利"思想和荀子的"不争业"思想共同组成了西汉"不与民争利"思想两个主要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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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次,近思亡秦之弊。

秦帝国为汉朝留下了丰富的遗产。一方面秦建立起了史无前例的统一大帝国,其政治、法律和社会管理机制为汉所继承;但另一方面,秦帝国短短十余年间便土崩速亡的事实,让帝国内朝野上下对秦亡进行思考。如何在"汉承秦制"的基础上实现王朝的长治久安,这是汉代士人们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如,汉初思想家贾谊、贾山、晁错、韩婴和严助等人,认为统治者贪得无厌和赋敛无度是秦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汉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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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陈苏镇就曾指出,当时人"苦秦"主要是苦于赋税力役太重和律令刑罚太苛。基于此,汉初士人对秦亡教训的反思主要是要求统治者自我进行克制,并将秦亡灭亡的原因归结为"唯刑主义"的影响。

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 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财匮力尽,民不聊生。《史记》

秦朝"多欲"、 "多为"所造成的统治危机教训,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汉初"无为"政治的发展, 也为"不与民争利"思想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促进了董仲舒“不与民争利”思想在汉代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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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不与民争利"思想在汉代的发展

其,董仲舒的“不与民争利”思想能在汉代大行其道,避不开陆贾、贾谊、韩婴三人,所作出的贡献:

一是陆贾“逆取顺守”思想的启蒙。陆贾"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常使诸侯",汉朝建立后,"时时前说称《诗》、《书》",并劝说刘邦实行"逆取顺守"的统治策略。为此作普及读物的《新语》,其内容"粗述存亡之徵",刘邦读后"未尝不称善"。 徐复观也称陆贾为"汉初的启蒙思想家",盛赞他为汉廷文化的启蒙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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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贾谊"以礼治国"思想的促进。贾谊是文帝时人,才华横溢,二十几岁就被文帝征为博士,史载"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 贾谊是论述汉初思想绕不开的人物。刘歆就称"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所以"不与民争利"思想也在贾谊思想体系中有所体现,这集中体现在贾谊的礼治思想中。

三是韩婴"不尽利"思想的加速。韩婴"孝文时为博士,景帝时至常山太傅",又《汉书·艺文志》载"汉兴, 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据《汉书·儒林列传》 记载,"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 一也。"其"不尽利"思想在《韩诗外传》中都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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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对"不与民争利"思想的贡献在于让其系统化、理论化。在董仲舒看来,贫富差距过大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所以应该基于制度进行调均,"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董仲舒调均的办法是"已有大者不得有小",即统治者要自我克制,"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如上文所指出的,此为汉初思想家对秦亡反思的延续,但是董仲舒并不满足对秦亡教训的反思,他从不能做什么的旧有框架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反思为什么不能这样做的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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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董仲舒是第一个系统提出"不与民争利"思想的学者,"不与民争利"实际 上调和了思孟之学和荀子之学,以荀学为主。而且将子思"不尽利"与荀子"不争利"真正统摄在以"天命论"和"调均论"下,让"不与民争利"真正理论化。

其内涵包括了"食禄者不与民争利"和"国不与民争利"两部分。

其中,"食禄者不与民争利"思想的提出,是由于汉初"食禄者争利"的现实,但更多的是董仲舒通过夸大"食禄者争利"的现实,来实现其儒学意识形态化和官 吏儒学化的企图。而"国不与民争利"思想更多是基于社会现实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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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遗憾的是,董仲舒的"不与民争利"并没有在武帝时期践行,而是被武帝弃于一旁。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武帝"兴利"背景下,董氏"不与民争利"思想显得不合于当权政治,缺乏皇帝支持;另一方面,"不与民争利"思想暂时缺乏广泛的传播,没有士人认可和坚持。没有上下支持和认可,其失败是可以预料的。

但 是这并不意味着"不与民争利"思想一直这样。或许只有当"兴利"政策真正造成对国家和民众的伤害时,人们才会想到"不与民争利"思想的好处,也正是董仲舒"不与民争利"思想发挥作用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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