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

工作、家庭中的人常用“没有自由”,这和“我的自我”相抵触,因所谓没有或他人违背我之“自由”和自我“”而痛苦万分,而一个人从他出生到他有自我概念到25岁、30岁、35岁,“自我”如果是一个固着在“0-20岁的20年时光”的产物,那20岁之后的时光,在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都符合其“过去20年”定义的一个人所谓的“自由”“自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如果自由、自我甚至所谓部分自己都是可以选择的事物,是否生活和某个人看自己会有所不同?

下文摘选自《人的自我寻求》,作者Rollo May罗洛·梅,节选自第五章“自由与内在的力量”,原标题“选择自己的自我“。作者是美国存在主义心理学家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

自由不是自动出现的;它是通过努力获得的。而且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获得的;它必须通过每天的努力才能获得。正如歌德在浮士德所得到的最后教训中强有力地表达的:

“是的!我执著地坚守着这一观念;

智慧的最终结果表明它是对的:

只有那些每天都在重新征服自由和存在的人,

才能获得自由和存在。“

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1)

获得内在自由的基本步骤是“选择自己的自我”。克尔凯郭尔这句听起来有些奇怪的话的意思是,要肯定自己自我与存在的责任。这是与盲目的力量或一成不变的存在状态相对立的态度:它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具有果断性的态度;它意味着一个人承认他存在于宇宙中某一个特定的点上,而且他接受为这种存在而必须承担的责任。这就是尼采的“生活意志”所包含的意识-不是简单的自我保存的本能,而是接受自己是自己的自我这一事实并且接受实现自己的命运这种责任的意志,而这反过来又意味着接受一个人必须自己为自己作出基本的选择这个事实。

通过看一下其反面--选择不存在,即选择自杀,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选择自己的自我与自己的存在含义。自杀的重要性不在于实际上有大量的人杀死自己这个事实。事实上,除了精神病患者外,自杀是很少出现的事件。但是从心理学与精神意义上自杀的想法具有更广泛的含义。有一种自杀叫心理自杀,在这种自杀中,一个人并不是通过某种特定的行动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他死了是因为他已经选择了--也许他自己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一点---不活。我们也经常听到像前不久发生的一艘渔船沉没这样的灾难性事件。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在波浪滔滔的海水中,与一个老人一起紧紧抱着一块浮木漂了大约一个小时,他跟那个老人说他觉得自己还太年轻,还不应该死。最后,他说,“我完了;再见,老人家”,说完他松开了浮木,沉入了水中。当然,在一个显然还留有一些力量的人却似乎放弃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事实中,我们并不知道他内心的心理过程;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合理地猜测,某种内在的选择不活下去的倾向在起着作用。

还有一个例证是在一些人的生活中,他们全身心地致力于某些任务,如照顾一个生病的他深爱的人,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工作。他们在困难的环境中坚持不懈地工作,就好像他们已经决定了他们“必须”活下去一样;而当任务完成,当“成功”已经取得时,他们就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就 好像是由于内心的某个决定。克尔凯郭尔在14年的时间里写了20本书,他在42岁便早早地完成了这些书,然后--我们几乎可以说“最后”---他走向他的床,死了。

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2)

这些选择不活的方式表明选择或活下去是多么重要。这一点还不确定,即一个人是只有到他能够坦然地面对他可能会消灭自己的存在但是他选择不这样做这个可怕的事实以后,他才能真正地开始活,也就是说,开始肯定并选择自己的存在。既然人有死的自由,那他就有活下去的自由。常规的众多模式已经被破坏了:他不再作为父母怀上他、像因果循环的单调工作中一个微乎其微的部件而成长与生活、结婚、生孩子、变老以及死亡的一个偶尔结果而存在。既然他本来可以选择死,但是他没有这样选择,那么他从那以后的每一个行动都会由于这个选择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可能。他的每一个行动也因此而具有了其特别的自由元素。

实际上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人们经常会经历心理自杀的体验。我们将呈现两个例证,希望借此能使这一基本论点变的清楚明晰。一个妇女认为,除非某个特定的男人爱她,否则她将无法活下去。当她嫁给另一个人后,她反复地考虑自杀。在她苦思冥想这种想法好几天的过程中,她想象着,“嗯,假定我已经自杀了”。但随后她突然想到,“在我自杀以后,从其他方面来讲活着将仍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太阳依然照耀,水依旧给身体带来凉意,人们仍然能够做着事情”。而且她心里缓慢出现了这种想法,可能还有某个人是她将会爱上的。因此,她决定活下去。假定这个决定的作出是因为积极的原因而不是由于对死亡或惰性的恐惧,那么这一冲突可能实际上已经给予了她某种新的自由。这就好像是她依恋于那个男人的部分确实已经自杀了,因为她能够开始新的生活。这就是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在《复活》中所描述的日益增长的活力:

啊,我从大地里迸发而出

用这样一种声音向着这片土地欢呼 这个声音似乎不能被听到,

我救了一个人 他曾已经死去,

而现在又得以重生。

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3)

或者,一个年轻人感觉到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幸福,除非他能获得一定的名声。让我们假定他是一个副教授,他开始意识到他是有能力、有价值的;但是他在这个梯子上爬的越高,他就越清楚地看到,总是有人在他之上,“被召集的人有很多,但是被选上的却非常少”,而且无论如何,能够获得名声的人是非常少的,而他可能最终只是一个优秀的、称职的教师。于是他可能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一粒沙子一样无足轻重,他的生活毫无意义,他也许还不如不活了好。在他越来越沮丧的精神状态下,自杀的念头慢慢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早晚他还会想到,“好吧,假定我已经自杀了--那又怎样呢?”他突然想到,如果他自杀以后重返人间,那即使是一个不出名的人,他的生活中也将有许多要做的事情。于是可以说,他选择了继续活下去,而没有了对功名方面的要求。这就好像是他身上那个没有名声便活不下去的部分确实已经自杀了。而且在对名声这一要求的去除过程中,他可能还认识到了作为副产品的这一点,即总之,那些产生持久的欢乐与内在安全感的事情与外在的、变化无常的公众舆论标准几乎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于是与恩斯特·海明威的话“谁他妈的老想着一夜成名?我想写出一些好东西”中所包含的轻浮的智慧相比,他可能意识到的还要更多。最终,由于这部分的自杀,他可以澄清自己的目标,不再为了名声而劳作,而是通过实现自己的潜能,通过寻找和教授客观的真理,通过作出更多独特的源自于自身完整性的贡献,获得更多的快乐感。

我们将一再强调,这些部分的心里自杀的实际过程比上面那些例证所表面的要复杂得多。实际上,一些人---也许是大多数人---在不得不不放弃某一要求时会朝着相反的方向行事:他们会退缩,限制其积极的一面,变得更为不自由。但我们只是希望说清楚,部分自杀有其积极的一面,而且一种态度或需要的消亡可能会导致另一种新的东西的诞生(这是自然中的成长法则,根本就不局限于人类)。一个人能够选择除却一种神经症策略、一种依赖性、一种依附性,然后他就会发现,他能够选择作为一个更为自由的自我而生活。我们例子中的那位妇女无疑会更清楚地发现,她对那个她几乎为其自杀的男人的所谓的爱,实际上根本不是爱,而是与操控这个男人的欲望相平衡的依附性寄生状态。一种增强了的对生命的意识以及一种增强了的责任感通常会随着一种部分自我的“死亡”而出现。

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4)

当有一个人意识地选择活下去以后,另外两种事情就会发生。第一件是他对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呈现了新的含义。他接受了对自己的生命所承担的责任,认为那不是强加于他身上的东西,不是被迫承担的负担,而是一种他自己已经选择的东西。对于这个人来说,他自己现在是由于他自己所作的一个决定而存在的。诚然,任何有思想的人都会在理论上意识到,自由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一个人没有自由,那他就是一个机械的人,显然不存在诸如责任这一类的东西,而如果一个人不能对自己负责,那我们就不能把自由给他。但是当一个人已经“选择了自己”,自由与责任这种伙伴关系就成了一个绝好的概念:他在自己的意向中体验这种伙伴关系;在他选择自己时,他意识到,他同时也为自己选择了个人的自由与责任。

另一件发生的事情是,来自于外部的纪律变成了自律。他接受这些纪律不是因为这是命令--因为谁能命令一个能够自由地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呢?---而是因为他已经以更大的自由选择了他将要怎样来对待自己的生命,而为了他所希望实现的价值,纪律是必要的。我们可以给这种自律取一些奇特的名字--尼采称其为“热爱自己的命运”,斯宾诺莎说它是对生命法则的顺从。但是不管是否用奇特的措辞来修饰,我都认为,它是每一个在朝着成熟奋斗的过程中会逐渐学到的一课。

只有自己活出真正的自由(选择成为自己的自我)(5)

作者: 【美】罗洛·梅

原作名: Man's Search for Himself

译者: 郭本禹 / 方红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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