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新消息(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那些事儿)
近段时间以来,小编发现在“今日头条”平台旗下的“悟空问答”上,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话题特别多,可见这事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热度很高。因此,小编就将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那些事儿,整理成文,供大家阅读以解心中疑惑。
改革背景
有统计称,全国共有各类事业单位126万多个,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多万离退休人员,职工总人数超4000万。
事业单位,是我国历次机构改革的历史遗留产物,主要是一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公务员管理,却未纳入公务员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供给质量不高,以及支持发展的政策机制不够完善,监督薄弱等。
事业单位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政事不分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人事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三是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这三方面问题是国家不断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主因。
改革历程普遍认为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历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与初步探索(1978年—1987年)。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其标志性事件是,对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尝试和探索,恢复了“职称评定”。
第二阶段实施与拓宽(1988年—1992年)。从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后,到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其标志性事件是,下方权限,扩大事业单位自主管理权限,对机关所述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实行归口管理,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阶段落实与深入发展(1993年—2000年)。从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到2000年。其标志性事件是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方案纷纷出台,改革得到深入推进。
第四阶段深化与逐步完善(2001年至今)。确立了科学化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总体布局,推行了多样化的分类管理制度。在这一阶段里,事业单位改革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2018年改革方向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3月4日对社会公布。《决定》明确了今后事业单位改革的主方向。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原文如下:
党政群所属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决定》明确了今后事业单位改革的两个方向、两项原则及四个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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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方向分别是:政府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政府服务类。为机关提供保障,具有行政职能、非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今后将会被划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同机关统筹管理。
社会服务类。这一类主要是那些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无营收能力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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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原则分别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
简单来说就是,政事分开,就是政府和事业分开,政务、事务分开,政府不再查收微观事务。事企分开就是事业和企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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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归宿分别是,政府、社团、事业、企业
至于怎么划归到哪一个归宿,还是要看你所在的事业单位的性质。
结合自己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看看你将归到哪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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