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四个原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

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四个原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1)

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四个原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2)

01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只要我们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就一定能够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02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03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04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四个原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3)

编辑:杨洪剑

校对:杨彪良

审核:蒋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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