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1)

【前言】2015年6月26日,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全球哗然。对于我们这个日新月异、变幻提速的星球而言,任何曾经被回避的问题,都被人们重新看待、思考与选择。任何假装问题不存在的态度,并不能消弭迷惑、分歧与争端。那么,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下面镇楼的是马拉西亚佛教大长老和台湾释昭慧法师的开示,后面是知乎网友们各自的见解。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2)

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来自斯里兰卡,多年担任马来西亚佛教大长老。以下为达摩难陀尊者与一位基友的电子邮件通信。

尊敬的长老:我在寻求您的指点之前,请允许我首先祝贺长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务,最重要的是,祝贺您对人类进步的贡献。过去几年中,我那些同为同性恋的朋友们一直向我提问,他们有兴趣了解佛教对基友的观点。在今日世界里,很难过地说,基友仍然被当成是社会唾弃的对象,认为这些人不干正事,只思淫欲。这种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单位上对基友的歧视,这在亚洲国家尤其严重。

根据我的理解,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谴责基友行为的,但是我常常自问佛教是怎样的态度。作为一个信奉佛教的基友,我在这点上并没有清楚的了解。我读过您许多很好的著作,也听过您的讲经,我甚至在网站上读过一些材料,但没有这方面的答案。

我的问题如下:

1.佛教谴责基友吗?

2.假如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基友,这算不算是破戒,特别是那条“戒不正当性事”?

3.假如两个男人相爱,是否有错

对于基友,我还有更多问题想请教您。长老的许多著作讲解了佛教的逻辑与智慧。我可否建议长老写一本关于“佛教与基友”的书,我个人觉得对这个问题有许许多多的人观点含糊不清。这样做,有益于纠正社会对基友的看法。

我在最后祝愿长老健康平安,希望长老继续指导我们走向佛法之路。

达摩难陀尊者电子邮件的答复:

谢谢你的电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极其重要。我们不能继续假装人类行为的这个侧面是不存在的,不能认为那是羞耻的事情,不能以为只要我们不理它,足够长时间后,它就会自己消失。我同意,这个问题应当有一本书作详细讨论,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我希望这个简单的答复有助于你理解佛教对基友的态度。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3)

首先,目前人们对基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只能暗中享受,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基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基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4)

释昭慧法师之‘同志’议题的佛法观点

(台湾玄奘大学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主任)

依佛法观点,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同志’课题?吾人不妨从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共同特质作一分析:

一、情欲是生理与心理的综合反应,生理的讯息固然会扰动心理,但心理的欲念也会导致生理的渴求。

二、情欲是自体爱所延申出来的境界爱,是我爱所拓展出来的我所爱。在诸种欲望之中,情欲系缚众生的力量最为猛烈,它能覆障解脱,但并不是罪恶,因此被归类为‘有覆无记’法。

三、中国古谚云:‘万恶淫为首’。原因是:情欲本身虽无罪,却可能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

四、因此,修道者必须戒绝情欲,专修梵行,以获致心灵的超脱;世俗人虽不必戒绝情欲,却必须节制情欲(不邪淫),以保障家庭的和谐,配偶与后代的福乐。

五、众生名为‘有情’,因此情欲是大多数众生的自然反应。在修学佛法的过程中,情与欲可依戒学以节制之,依定学以远离之,依慧学以超脱之——透过戒律的规范,可以让人节制情欲的发展。透过禅定的修习,可以让身心轻安,自然离欲。透过智慧的观照,可以将情感转化,并升华为疼惜众生的大慈悲心。

以上五点,可以说是情欲的共同特质,异性恋与同性恋,同样都是情欲,因此同样拥有前述共同特质——两者并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也没有蒙受祝福与承受诅咒的殊遇。两者的情欲,同样构成系缚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样会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同样可予以节制或予以戒绝;同样可予以转化或予以升华。以异性恋的立场来指摘、歧视或质疑同志,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也因为佛法对情欲有如上见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较未受到宗教性的压迫与诅咒,也未被视作需要‘矫治’的病患;同志的情感生活,并未受到众多的注目与讨论。至多是‘不习惯’旁观同志恋人的亲蜜动作,但话说回来,吾人又何尝‘习惯’旁观异性恋人大剌剌的亲蜜动作呢? 夫物不得其平则鸣。既然在佛教中,鲜见类似其他宗教对同志不利的神学论述,不曾出现‘到底是要接纳同志,还是要改变同志(的性倾向)’的两造辩论,自然也就不会产生同志们强烈的不平之鸣。大家似乎很有默契地将同志的性取向,划归个人生活惯性,礼貌地保持着缄默态度,而不会就着道友或信众的性倾向,作出主动的调查 或访谈。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5)

然而,难免还是有些负面的声音,出现在佛教圈里。此中最常听到的就是业障论,声称同志的性取向,来自恶业的招感。然而我们要问:

一、同志较诸异性恋者,真有较为深重的业障吗?是杀、盗、淫、妄的哪一桩,足以与同志产生必然的因果关联?要知道,同志本身,并不因其性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时候并非来自业果报,而是来自异性恋的主流文化。倘若去除了这种文化偏见,同志的身心安乐,与一般异性恋者是毫无差异的。

二、同样的荒谬逻辑,出现在对待女性、残障、病患、灾民、奴隶与动物的身上。好像她(他、它)们屈居弱势而承受苦迫,是活该报应似的。这种浓厚宿命论气息的‘像似佛法’,广泛流传于佛教界,以紫夺朱。持此论者,不但无心帮助众生离苦得乐,而且经常对受苦众生‘伤口抹盐’,让她(他、它)们倍增二度伤害。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来自恶业招感的成分,但试问无始生死以来,谁能保证自己没有恶业?各种不同的恶业,招感不同的苦异熟果。面对众生的苦异熟果,佛弟子理应学习佛陀的‘护生’精神,悲悯、拔济、协助其离苦得乐,断无视其苦为‘恶业招感’而予以压迫与诅咒之理。

四、更何况,同志的身心状态,大都良好,只要对他们不施以歧视、压迫,他们可以自得其乐,还不需被施以悲悯、拔济。

五、恶业有种种,歧视、压迫以恼害众生,正是恶业之一。准此,同志的性取向,是否有来自恶业招感的成份,尚未可知;但是对同志的歧视、压迫,肯定就是恶业;社会中如果存在这种共同偏见,那就是恶法‘共业’。因此歧视同志的异性恋者应该断除如是恶业,并以‘平等对待一切众生’的清净共愿,来改变歧视同志的恶法共业。异性恋主流文化对同志所施加的恶业,只要一日不改,那么,同志将自己的性倾向当作是一种深邃的秘密,就成为无可避免的心理自卫机转。这或许也导致许多同性恋情,因于当事人的焦虑感、不安全感,以及欠缺社会性支持,而无法免于悲剧性的结局,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发展的性泛滥现象。

世人面对此诸同志悲情,不但无法体会‘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理,反倒有意无意地将这些恋情失败的悲剧与性氾滥的现象,拿来证明‘同志’在品格与生、心理方面,确乎较为卑劣,这当然更激发了同志的愤懑之情与不平之鸣。这种恶性循环的互动模式,于是搅拌出了更多的恶业与苦迫。 为了改善前述恶业与苦迫循环无已的不良现况,同志运动实有其必要。作为一个众生平等论的服膺者,佛弟子应大力支持同志争取平等对待的权益,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礼貌的缄默而已。

知乎网友评论:

【小言易语】

这篇文章里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段:

佛教没有一套孤立的道德评判标准,当佛教说一个行为是错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个行为违反了某一种道德标准,而是这种行为给你自己造成了伤害。

因此,按照这一逻辑,佛教并不认为天生、自然的同性恋是“错的”;相反,如果天生是同性恋、却自己拼命压抑甚至想强行改变从而“给自己造成了伤害”,那才是“错的”。

这篇文章的结语让我印象很深,这里也分享一下:

佛教从来不会说轻易地说什么是错的,起码不会孤立的树立起一套标准。佛法的所有戒律和原始儒家的礼是一样的,都是成全你的,不是限制你的,在佛教,最重要的教义与戒律就是无限的无休止的宽恕与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佛教是最天真的。但是惟其天真,才彰显了世尊超越一切的爱,正是这种爱,使我们能够超越人天 长夜,在劫火洞然,大千俱坏之时可以慈悲之心共同守护心灯。

【稻稻】

慈诚培吉上师为我开示过:佛教不会因为任何一种烦恼习气而对该众生产生歧视,也不可因为这样断掉同性恋者的佛缘。我理解佛对同性恋异性恋的教授是无二的,最终大家都通过修持断却烦恼,换言之,成了佛,同性恋者不会想搞同性;异性恋者也不会想搞异性,因为贪痴已断。 另外,我记得宗萨钦哲仁波切曾经在教学时说:我有很多女朋友,我在认真地考虑结婚,我觉得我还有一些同性恋倾向。无论你如何理解他这番话。我觉得真正的佛法就如这些上师一样,是这样的慈悲。

我又找到一段宗萨钦哲仁波切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哈哈哈,好爱他: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6)

(男学生)首先我想借此机会亲自感谢您至今所授的教导

我的问题是刚才那位先生触及到的是关于同性恋

我要说的是女同性恋

在西藏我们藏人至少是在我的生活里

从来没有这样的藏族男女同性恋

(仁波切)那我们可不知道(哄笑)好继续吧

(学生)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受的教授

您的例子总是例如夫妻间的吵架不包括同性恋的

(仁波切)哦不是的

(学生)我想他们会觉得被遗弃了

我只是好奇佛教的看待方式是什么这是什么现象

我觉得男女同性恋不是一开始就注定是这样的

是他们成长时把它接纳成为自己的本性。。。

(仁波切)佛教是怎么看同性恋问题

(学生)嗯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

(仁波切)当然。。。其实我跟你讲

我想佛陀对于性别取向从来不觉得是个问题

问题永远在于欲望

你怎么做不管你是跟另一个人做还是跟树做(哄笑)

都不是问题所在

实际上问题是欲望

那洛巴说过噢不是帝洛巴说过

绑缚住你的不是现象绑缚住你的是对现象的执着

(学生)我说的并非性行为的取向而是天生是女同性恋的天性

(仁波切)噢那个与生俱来的

这个(藏文)这实际上是在所有的教法的开端

就是众生有不同的倾向(莫巴)不同的种性(亢)

亢是种姓元素吗

我猜你可以将讨论的这东西计入其中亢桑巴

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构造成分等等

这完全不是什么新鲜事对佛法来说这并非新东西

(学生)非常感谢

(仁波切)但你提到这个很好

因为如果你看到有歧视偏见

那始终是文化的产物永远是文化的东西

【般若光光】

首先,有一个概念要区分开来,就是同性恋,是同性相恋,并不代表同性之间的淫乱之事。从佛教角度来说,这是情执,人人都有情执,从人对人,人对物,人对动物都有情执。然而,如果把同性之间的这种情,演化成了更深的性的淫乐,那就是不可取了。也有人说,同性爱恋,性爱是升华,这样说来,与异性恋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能正视同性爱恋的修行人,不是一个正常的修行人。恶视同性爱恋的修行人,不是一个圆满究竟的修行方法。

【曹哲】

问:佛教反对同性恋么?

答:呵呵,我连异性恋都不支持……

【一张皈依证】

《大乘造像功德经》节录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白话:

为什么会成同性恋呢?因为过去(或前世)曾经:一、讥嫌、戏笑、毁谤他人;二、喜欢穿着女人衣服;三、与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行淫;四、没有真实殊胜的德行,却接受别人的礼拜。

如何转变呢?首先要忏悔往昔所做过的上述四种恶业,以后不再复造;其次,以敬信心和欢喜心,造作佛像。

这样,就可以除灭以前的罪业,同性恋之心也会熄灭。

佛告诸比丘。

……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

……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余轻犯罪同上说。

……

——引自《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

白话:(五戒)优婆塞(居士)于男子二处(口处.大便处)行淫,犯戒不可悔(即破戒),不再是(五戒/满分)优婆塞。

需要忏悔清净后,重新受戒,方可称(五戒)优婆塞。

末学仅仅是肤浅的众生,迷茫的众生之一,末学讲的不算数,只有世尊,佛,所讲才是明灯,才是真理。好好听佛的话就是报佛恩的一种方式。

末学也从未鄙夷,抑或瞧不起过同性恋,但也更不会提倡和认可这种行为。

佛是慈悲的,佛是正遍知,他知道我们这些众生会犯的错误,也不会怪罪我们,事实也没有责怪和呵斥过我们。

佛用谆谆的软语给我们指出了错误,慈悲向我们人道众生开示了解决的方法,即忏悔后制佛像。

同时末学愿望我们不要提倡同性恋,用慈悲手法去包容接纳同性恋人,把正信佛法辗转开化,传给更多的人。

弟子合十,愿见者欢喜,福慧增上。南无阿弥陀佛。

佛教的僧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了(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7)

附带宣化上人对同性恋的开示

同性恋是自掘坟墓

http://www.xuanhuafb.com/html/xhkse/xhkse58.htm

宣化上人:同性恋是亡国灭种的行为

http://www.xuefo.net/show1_54081.htm

【顶礼海涛法师】

据我所知,同性恋在佛教经典中没有支持或者反对这种说法。备注:我没有读完大藏经。

但是,我看过一本书,里面正好有过介绍这一块的,

说的,同性恋者属于邪淫。邪淫就是说不是正淫。那么,邪淫自然是破五戒之事。破五戒难得人身哦。

【阿锐】

宣化法师说同性恋是妖魔鬼怪。

【王嚯嚯】

不管恋上谁,都是因缘使然。

缘聚缘散,不执着便好。

随缘了旧业吧。

【赵嘉琪】

喜欢柠檬派并不比喜欢苹果派更好..从见地来讲,都是执着

【郭鹰】

执持一种欲望并以此摒弃和排斥另一种欲望,是没有任何哪怕比微尘还细的安立之处的;至于律法、戒条的问题其实和这些没有关系的,为修行而持戒,因传代而生养,图淫欲而行乐,其实从本质上无有差别。

发布于 2011-07-06 添加评论

【苏易桥】

佛教中,应该不存在异性恋和同性恋的分别对待。

离分别相是无论在中观还是唯识里都强调的,简单来说就是甜的和苦的、快乐的和悲伤的、好看的和难看的,等等等等,都是一样的(当然,当嘴上已经说出了他们的名词之后,就是有分别相了),所以同性恋和异性恋,没什么不同。

况且最主要的是,中观讲空,唯识讲识,没有哪个教派是讲恋爱的……

【许铭统】

不排斥、不歧视、不提倡、不支持。敬畏生命,所以我们爱同性恋者,就像我们爱所有人、动物、植物那样,我们对同性恋者一视同仁,不认为同性恋者心灵丑陋,不认为同性恋可耻,当然,也不认为同性恋者比他人高尚。

【匿名用户】

犯戒的事情。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必沉生死苦海。

坏事。

没干的别去干。干了的快停止。

文章转自: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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