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了八万多元电费又回来了(1月份交电费13元2月份却是513元)

“1月份交电费13元,2月份却是513元”。苏州,83岁的钟老起诉供电公司,自从搬了新家,用上智能电表后,电费暴涨。(案例来源:苏州市中级法院)【@法网人生】81岁那年,钟老爷子搬进了安居工程的新房子,收房以后,老两口简单收拾装修了一下,就搬了进去。钟老向法院提交的电费单据显示,搬家之前的交的两次电费,分别是用电量53度,缴费28元和用电量25度,缴费13元。可是,搬家之后第一次缴费就达到了513元,用电量1070度,之后的5月份,是319元,674度。而且,老爷子还发现,自己他向供电公司投诉之后,电费就开始下降,7月份是157元,333度;9月份是213元,451度;11月份是171元,346度。钟老觉得很是蹊跷,老俩口的生活简单,家用电器不多,多年的生活习惯也没有改变,根据几十年的用电经验和家中的电器功率估算,正常情况下,两个月用电都在200度以下,电费在100元左右,即使到了夏天用空调,用电量会达到700度,电费在350左右,几十年来一直如此,为什么搬家之后,还是冬天,电费居然是1070度,创了新高。琢磨来琢磨去,老俩口觉得,问题可能就出在新家的智能电表上。老爷子投诉以后,供电公司来家里给换了新表,这回钟老留了心,每天记录电表的走字,开头几天,每天都在2.43度左右,但过了几天,家里的用电设备没有变化,每天的用电量又达到10度以上,是之前几天的2到3倍。多次交涉没有结果以后,钟老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公司换掉智能电表,给他安装普通的机械电表,并且按照假一赔三的规定,退赔多收的电费1500元。在起诉状中,老爷子怀疑存在人工操纵,虚增用电量的情况,他认为,智能电表可以用软件操控,他提出,可以用机械电表来验证用电量,和自家的电表作对比,以验证究竟多用电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供电公司所说和情况和钟老并不一致,所谓智能电表和机械电表原理都是相同的,都是电能使用量的计量装置,而且,老爷子家的电表更换前,进行了校准,校准的结果符合技术要求,即电表不存在问题。经过老俩口再三要求,供电公司对电表进行了更换,换下来的表委托第三方进行了鉴定,检定结果也是合格的。打官司要讲证据,钟老认为智能电表存在人为操纵用电量的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客观、有效的证据,而仅凭在不同住所的用电经验,便猜测存在所谓的人为操纵用电量数知书达理,毫无依据。本案在审理中,法院确认了三个事实。其一,钟老和供电公司都认可钟老家两个智能电表本身计量的准确性,只是老爷子认为用电数据被人为操纵了,而供电公司确认是远程抄表,不存在人为因素。其二,钟老爷子向法庭提交的电费单属实。其三,钟老家中换下来的电表经过计量测试院的检定和校准,检定结果是合格,校准结果也都符合各项技术要求。高大的法庭上,老爷子瘦弱的身躯显得那么无助,眼前的这一堆电费票据虽然是事实,但并不能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既然电表经过检测,计量准确,那么,他就要提出有效的证明,证明用电量被人为操纵,但显然,他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钟老打的是民事官司,在审理过程中,证据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仅凭多年的用电经验,无法证明他的主张,而且,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能够支持机械电表必然少于智能电表,在这一方面,钟老也无法证明。按照证据原则,法院驳回了老爷子的诉讼请求。钟老一审、二审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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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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