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网络监控系统方案(数字化监控系统)

某分局监控中心是某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分支机构,设计建设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及符合公安技术要求的执法办案中心,具备对某港区公安视频资源进行全面统一管理和存储、对图像资料24小时全程录像的功能,系统设备与某市110指挥中心、市局相关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统一、技术兼容,实现并网运行,监控资源并入某公安局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使用,各分局、港口公安局视频资源互看互控,某市、某分局等地资源共享。


高清网络监控系统方案(数字化监控系统)(1)


一、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划

1、数字化视频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中心设备对某港区公安视频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与某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并机联网运行,配置数字视频平台、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等设备,对视频资源实施管理、录像和共享。

2、码头及堆场室外高清探头

在某已经建设完成的码头前沿及堆场共配置14个高清探头,安装位置:

(1)分局办公楼顶2个,西北角1个,东北角1个;

(2)某宿舍楼顶2个,东南角1个,西南角1个;

(3)T1机房新装1个;

(4)T2机房新装2个,西北角1个,东南角1个;

(5)前方堆场高杆灯第一、第五杆新装2个;

(6)前方堆场东北角新装1个;

(7)前方矿石堆场地磅1个(定焦);

(8)综合服务区院内通信塔新装1个。

(9)停车场安装2个。

根据某港区的快速建设及投产需求,在后方堆场、道路、地磅、门卫及港社结合部设计安装14个高清数字探头,根据堆场、码头建设进度及治安防控需要进行安装。其中:

(1)后方堆场面积为500米×2000米,每个高清探头覆盖半径为250米,共配置8个高清数字探头沿堆场两侧边沿均匀分布,兼顾堆场和两侧道路及结合部。

(2)后方堆场地磅配置高清探头1个。

(3)后方堆场出入口门卫处配置高清探头1个。

(4)港社结合部配置高清探头4个,用于监控港区边界。

3、码头前沿及堆场(资源共享)

借用某分公司、加油站等处20路图像资源,通过光纤传输至分局监控室进行数字化视频资源共享。

(1)T1机房借用6个监控探头,配置8路编码器1台;

(2)加油站借用6 个监控探头,配置8路编码器1台;

(3)生产流程、限制区域借用共8个,需光端机8对,编码器8路1个;

(4)配套用视频分配器24个,光纤收发器3对,工业用4口交换机3个。

4、动态取证

为分局刑警、交警、治安、消防配置嵌入式车载动态取证系统,用于快速部署专用执法取证,能满足各种行车状况下全天候执法取证工作的需求,使用时无需复杂布线安装。满足分局各用户、各种紧急情况的现场快速部署,实现监控录像,执法取证,及时将紧急情况发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满足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统一指挥调度的需求。

5、楼内监控

楼内监控10个采用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分别安装于:

(1)分局一楼:大厅安装2台,走廊安装1台,一楼消防门厅安装1台,对进出人员进行监控;办案中心外侧走廊,安装1台,对进出办案中心人员进行监控。

(2)分局二楼、三楼,每层楼走廊各装2台,对进出楼层及进出走廊各办公场所进行监控的人员进行监控。

(3)分局四楼走廊,安装1台,对进出楼层及顶层人员进行监控。

6、执法办案中心

对一楼办案中心及周边范围内,按照市局审讯室规范要求增加设施,实现网络监控,并对讯(询)问全程进行录像。

(1)每个讯(询)室安装1台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覆盖整个审讯室。每个讯(询)室安装针孔摄像机1台,对嫌犯进行监控。

(2)询问室旁边的仓库,安装1台网络红外摄像机,对仓库进行监控。

(3)每个审讯室安装1套监听头和吊顶音箱,实现采集室和审讯室之间的语音传输。

(4)审讯室中的全部摄像机由采集室中的硬盘录像机进行录像,其余摄像机由110指挥中心中的硬盘录像机进行录像。

二、各部分产品技术要求

1、数字视频平台

实现对模拟、高清图像信号的接入、处理、编码、交换、控制、显示等功能,同时实现对各种视频设备的信息化管理,包括摄像探头、硬盘录像机、编码器、解码器、控制键盘、用户管理、报警信息等,通过增加流媒体服务器实现视频资源的网络多用户共享,增加存储管理及磁盘阵列实现数字化视频大容量存储等功能。本系统必须是同类产品中设计先进、性能优良、稳定可靠、便于维护的优秀系统,能够适应港口全天候7×24小时无人维护连续作业的需要。数字视频平台系统要求达到:

1) 系统设备与某市110指挥中心、市局相关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统一、技术兼容,实现并网运行,监控资源并入某公安局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使用,各分局、港口公安局视频资源互看互控,某市、黄岛、某等地资源共享。采用电信级高可靠性架构设备,标准服务器机箱,采用可插拔式模块化设计,满足不同规模的监控灵活扩展,设备需具备热插拔双冗余电源。

2) 支持键盘控制切换,采用网络控制键盘,键盘要求自带显示屏(或其他方式实现)可解码显示实时监控图像、回放录像等功能;支持扩展,扩展视频规模扩展,实现多级级联管理;支持NAS、IP-SAN网络集中存储;支持单播和组播;支持远程获取系统运行状态、系统日志;完备的用户权限管理,权限可细化到通道、摄像头、单用户。

3) 支持模拟、网络、数字视频信号的接入和切换输出;支持高清、标清视频切换及输出;模拟视频数字化后无编码压缩直接交换输出;视频编码分辨率支持:UXGA/720P/4CIF/DCIF/2CIF/CIF/QCIF;视频解码分辨率支持:1080P/UXGA/720P/4CIF/DCIF/2CIF/CIF/QCIF;解码画面支持:1、4、9、16画面分割;视频图像源支持:模拟摄像机、网络摄像机、数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等视频图像源接入;

4) 具备16路130万像素高清无损压缩编码交换能力;单机系统最大可扩充至320路4CIF或80路200万像素高清编码能力。具备8路1080P高清解码输出(新增大尺寸监视器视频显示);单机系统最大可扩充至80路1080P/160路720P/320路4CIF视频图像源解码输出。实现多系统级联,扩大矩阵规模,系统级联图像质量无损失

5) 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服务。作为认证服务器,支持AAA、PKI/PMI的集成;作为管理服务器,对系统内的用户、角色、权限、视频监控设备、报警设备、各种服务器进行集中配置管理;作为应用服务器,提供各类监控业务。提供完善的日志管理和审计功能。

6) 存储管理服务器通过虚拟存储管理技术,支持DAS、NAS、IP-SAN各种存储设备;支持集中存储管理模式,也支持DVR存储的分布式存储方式;支持PB级海量音视频数据存储、快速检索及智能后检索;支持灵活的备份策略;支持数据自动修复技术(数据补录)。

7) 磁盘阵列采用单独多核处理器,高速缓存不低于2G,存储容量要求达到48TB容量;磁盘接口类型:SATA I,SATA II;支持热插拔,支持磁盘漫游及全局热备;支持RAID级别:RAID0、1、5、10,未来扩充存储资源可采用NVR或磁盘阵列方式;支持2个千兆网口,IPSAN与交换机之间通过双千兆链路连接,可达2000Mbps数据带宽,支持负载均衡;支持Windows 2000/XP/Server2003/NT,Linux,Solaris,HP-UX,AIX,MacOS操作系统,支持iSCSI/NFS/CIFS/FTP/HTTP/AFP等多种网络协议;IPSAN支持平滑扩展,实现存储容量的无缝扩容;单台IPSAN支持不低于150路4CIF码流并发写入;

8) 使用流媒体服务器实现数字化视频资源的网络共享,要求支持实时视频数据的转发及分发;支持存储数据的回放点播(VOD);支持Qos管理,对带宽进行合理使用;支持用户和事件的优先级管理;支持级联和分布式部署;支持视频流相关的统计信息等功能。并发数不低于等效4CIF图像1M码流200路以上。

9) 软件系统含全部功能和用户数授权,全部系统除硬件扩充外,不得再收起其他软件授权等费用。数字化视频平台应与未来建设的视频监控探头,可采用标清网络探头(通过TCP/IP网络接入)或高清网络探头(通过TCP/IP网络接入或光纤直接接入)等多种方式,灵活接入数字化的视频综合平台。

2、码头及堆场室外高清探头

现场配置室外高清球型探头,具体要求如下。

1) 图像传感器不低于1/3" CCD,有效像素不低于1280(H)×960(V),信噪比大于50dB;不低于18倍光学变焦,变焦速度(最大至最小)小于2秒,水平最大视角不小于50度;60°连续旋转,水平速度最大不低于360°/s,最低0.1°/s;垂直范围-5°-90°(自动翻转),垂直速度最大不低于240°/s,最低0.1°/s;支持自动、半自动、手动聚焦。

2) 支持预置点不少于256个,支持不低于8路巡航扫描,支持断电记忆。支持报警输入、输出、联动,

3) 支持TCP/IP、HTTP、DHCP、DNS、RTP/RTCP、PPPoE等网络协议,支持本地SD卡录像,支持分级用户权限,支持自定义字符叠加、时间显示等。

4) 云台协议需支持PELCO-D IP66TVS 3000V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带电加热。

5) 现场设备箱:不锈钢设备箱,用于现场设备安装,要求符合某现场管理要求,设备箱图纸需由某确认后定制。

3、码头前沿及堆场(资源共享)

借用某分公司、加油站等处20路图像资源,通过光纤传输至分局监控室进行数字化视频资源共享。所需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1) 光纤收发器 :标称速率:100Mbps。光纤连接器:FC、SC可选。双纤光传输参数指标:发送光功率≥-6dBm,光接收灵敏度≤-35dBm,光传输波长1310nm、1550nm,传输距离120KM。单纤光传输参数指标:发送光功率≥-15dBm,光接收灵敏度≤-30dBm,光传输波长1310nm/1550nm,传输距离25KM、40KM。

2) 数字光端机:采用单模单纤传输,可传输1路单向视频信号,支持1路反向485数据传输;采用8/10位数字视频编码技术,视频带宽不低于8MHz,全数字无压缩、无损伤传输,光纤接口为FC接口(可选ST);工业级设计,可靠性高带电热插拔,无须停机维护,过载保护,自动恢复。

3) 视频编码器:8路BNC模拟视频接入,采用嵌入操作系统,可保障室外环境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每路图像分辨率可达到720×576(PAL制),支持D1、4CIF、2CIF、CIF分辨率,多路编码器所有输入端口同时使用时,每路图像都可以达到D1分辨率;码流可自定义设置,不低于32Kbps-2048Kbps范围;支持固定IP方式接入网络,支持TCP/IP、RTP、UDP、HTTP、IGMP、Telnet、ICMP、ARP等网络协议,支持IP协议的单播、组播传输方式;支持IP SAN存储系统;支持HTTP Web配置,可灵活配置编码器网络参数以及编码图像分辨率、码流格式等参数,支持本地升级、远程Telnet和Web升级,支持用户名密码方式的Telnet登录;具备模拟视频环出接口,RS232串口可以调试设备,RS485接口作为编码器与外挂设备交互控制命令的接口,可外接云台摄像机和道路口交通信号控制器等设备;

4) 视频分配器:输入为直流耦合,电平范围0. 4 VP-P~2.0 VP-P,-3dB带宽大于150M,输入输出阻抗75Ω±1Ω,连接器类型BNC,电源220V。

5) 交换机:10M/100M自适应,符合IEEE802.3、802.3u、802.3x,操作温度-10~60℃,符合相关工业认证。

6) 现场设备箱:不锈钢设备箱,用于现场设备安装,要求符合某现场管理要求,设备箱图纸需由某确认后定制。

4、车载动态取证系统

为现有公安先导车、消防车配置嵌入式车载动态取证系统,用于快速部署专用执法取证,要求符合警用标准,并具备相关检测证书。要求系统取证主机集控制键盘、显示屏于一体,本地录像存储、无线网络传输、GPS卫星定位、远程指挥操控、视频智能去抖等多项功能,能满足各种行车状况下全天候执法取证工作的需求,使用时无需复杂布线安装。另外,整套执法系统还需配有防爆手提箱、设备支架等,除可以快速部署在执法车上,还可以配合支架快速部署在野外等事发现场。满足公安行业各种用户、各种现场快速部署,实现监控录像,执法取证,统一指挥调度的需求。系统需满足如下功能:

1) 快速部署能力:集成化设计的取证主机、系统需具备快速部署在执法车上及快速部署在室外事发现场等的功能。配套车载云台,需达到 IP66防护设计,采用一体化吸顶云台,云台底部配有强力磁铁,可以快速牢靠的部置于执法车顶,无需安装。系统具备容易接配的车载电源接口及220V外接接口。

2) 视音频编解码:能对采集到的视音频数据进行高效率数字编码,通过基于3G WCDMA网络传输视音频信号等各种数据信息,实现远程集中管理与统一调度。

3) 录像存储:取证主机对采集的视音频信号实时硬件同步压缩后进行本地存储,可供事件回放、数据备份、数据上传等需求,内置固态32G固态硬盘。

4) 本地显示:车内高清液晶屏显示本地图像预览、事件回放、系统操作、系统设置、系统信息及操作帮助的画面,内嵌操控键,用于本地操作及摄像头控制。

5) GPS定位:系统需配备GPS定位模块,实时在预览画面上显示本车车辆的地理信息和行驶速度,相关数据存储在录像资料中;同时具备支持全球24个时区的GPS卫星校时功能,可每5分钟自动进行一次卫星校时,保证取证时间的精确。

6) 数字水印:采用数字水印(Watermark)技术,在对取证资料进行编码的过程中加入隐藏标记,可防止取证录像资料被恶意篡改,保证证据材料安全性和可信度。

7) 存储管理:系统支持后台数据导出设备,结合后台证据处理软件,可以对取证数据进行校对、剪辑、整理、导出后在数据服务器上长期存储下来。

8) 远程监控:后台管理指挥中心通过无线网络,可以在管理平台和远程监控客户端对车辆进行实时指挥和调度,同时可以远程预览、回放以及下载录像资料。

9) 系统接入:可接入公安局现有数字化视频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5、楼内监控

楼内监控10个采用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楼内布设网线连接至数字化视频平台。

6、执法办案中心

对一楼办案中心及周边范围内,按照市局审讯室规范要求增加设施,实现网络监控,并对讯(询)问全程进行录像。设备及施工要求符合市局警用执法办案中心技术规范标准。

三、安装调试及维护

投标厂商需完成数字化视频系统的制作、安装、调试。某负责提供现场光纤链路(光纤终端盒至光纤终端盒)、现场220V工业用电,投标厂商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可灵活等效实现所要求的功能,其他设备安装所需配套设备(技术规格书中未列明)、机械,由投标商自行配齐,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验收及其它要求

1、验收

1) 系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验收测试前,卖方应提交测试计划和方案,并得到买方认可。试验内容应主要包括各项技术参数、操作、性能、稳定性测试等。验收测试时由双方共同参加。

3) 验收测试后,卖方应负责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应包括:验收测试的名称、测试日期、地点;买方和卖方代表的人员名单;所有测试的详细记录;测试时检验出的缺点及改正措施;验收报告应一式四份。

4) 测试后,买方对设备有异议的考核项目,有权提出重新进行测试、考核。

5) 一旦测试有一项或几项试验项目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达到所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时,卖方应采取措施,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

6) 如若卖方所提供的系统实际技术规格与其投标书不一致,达不到买方技术规格书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折价、修补、局部更换直至退货。

2、技术资料

1) 卖方应提供系统设计方案、施工说明(包括图纸)、管线图、系统接口、软件使用说明书等,材料至少提供5套,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2) 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包装好提供给买方,至少2套。

3、培训

投标厂商应根据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

1) 设备验收后,卖方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对用户的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培训,费用由卖方负责。

2) 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组成、组网方式、设备使用维护、系统的使用维护、一般故障排除。

3) 卖方的培训人员必须做好培训教材,保证培训效果。

4、售后服务

投标厂商应根据向买方所提供的软件、硬件设备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以及买方的需求,向买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1) 系统整体保修期3年。

2) 保修期内的维修由卖方技术人员现场免费服务。

3) 在保修期内,卖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收到买方第一次通知(电话或传真)6小时之内立即派技术人员赶往现场提供服务。

4) 所有故障在技术人员到场或者远程接入后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

5) 对于急需的国内库存有的零部件,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往买方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对于急需的进口零部件,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送往设备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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