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金能和现金混用么(网购为何需要缴纳)

扬子晚报网2月4日讯(记者 刘浏)入职要交“五险一金”,那网购碰上卖家要顾客缴纳“六金”是怎么回事?近日,张某便遇上了这么一桩事儿,在网购某软件时被要求缴纳授权金、保证金、启动金、协议金、全程金、技术金,张某这是中了诈骗团伙的新招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购物金能和现金混用么?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购物金能和现金混用么(网购为何需要缴纳)

购物金能和现金混用么

扬子晚报网2月4日讯(记者 刘浏)入职要交“五险一金”,那网购碰上卖家要顾客缴纳“六金”是怎么回事?近日,张某便遇上了这么一桩事儿,在网购某软件时被要求缴纳授权金、保证金、启动金、协议金、全程金、技术金,张某这是中了诈骗团伙的新招了。

2020年7月,被害人张某向警方报案,称其为了时刻知道丈夫的位置信息,通过百度搜索定位器。通过一则广告,张某添加了卖家“胖子”等人的微信号,“胖子”等人以购买定位软件需要缴纳授权金、保证金、启动金、协议金、全程金、技术金等为由,多次要求张某发红包、转账,金额总计十几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代号“胖子”的卖家,在各大搜索引擎上付费推广定位器,有买家咨询便将其拉入微信群,在群内告知其定位器价格。待买家在群内发红包后,不同分工的成员开始“现身”干活:林某在群里负责收红包,收到钱后将付款码给方某等人,待方某等人利用POS机扫码收款后,再去银行提现,最后交给“胖子”。该利益链分工细致、环环相扣,每个环节上的人员均清楚地知道钱款是诈骗所得,但仍然参与其中,并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

被害人张某发现下载的定位软件无法使用后,找“胖子”理论,反而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骗得继续付款。张某按要求付清款项后,“六金”都缴上了,该定位器APP仍然无法使用,张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日前,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方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目前,卖家“胖子”仍在被追捕中,收款人林某另案处理。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试图在网络上购买非法商品,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同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贪图一时之利,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还参与其中。要提高法律认识,树立底线思维,坚决不做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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