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言文的语文逻辑(请将不讲逻辑的文言文)

语文教育有很多目的,比如“文化传承”,比如“文学修养”……但最核心的目的,乃是训练学生熟练运用语言文字工具,有逻辑地自我表达。其他任何目的,皆不能妨害核心目的。

遗憾的是,时下语文教科书所选用的文言文,多有缺乏逻辑者。试略举几例。

庄子的诡辩:课文《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这是《庄子·秋水》中的一篇。曾收录于人教版九年级下册。最新的“部编本”语文教材八年级下册亦收有此文。①

其文如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 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人教社提供的教学参考,希望学生通过这篇文章,“理解文意,把握故意的寓意,理解庄子与惠子不同的志趣。”②

图:原人教版九年级下册所收录的《庄子》文章

孟子不讲逻辑的“雄辩”:课文《得道多助 失道寡助》

这是《孟子·公孙丑下》的一节。曾收录于人教版九年级下册课文“《孟子》两章”。④

文章开篇提出一种观点——“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如此论证该观点的正确性: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按孟子的逻辑,某些“得天时者”未能攻下“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即可证明“天时不如地利”。某些城高池深的军事据点,拥有兵革之利和粮草之裕,守城者却弃之而去,即可证明“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提到的情况是有的。但现实中,天时战胜地利的例子,人和不敌暴力的例子,同样数不胜数。如:汉末建安二十四年,关羽率众攻曹仁镇守之樊城,曹操遣于禁率军往助——“秋,大霖雨,汉水汎溢,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羽又斩将军庞德。”即是典型的天时(秋季暴雨)战胜地利(樊城)。再如:清军入关,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毫无人和可言,却能势如破竹。即是典型的人和不敌暴力。

孟子以“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警告统治者要重视“道”、重视民意,用意是很好的;其论证逻辑,却是错误的。孟子以“好辩”著称,但其辩术往往不讲逻辑。如学者鲍鹏山曾举例分析:

“孟子硬到底要说‘人性本善’。……我也不是说‘人性本善’不对……我只说孟子论证时的逻辑不对。比如当时有一个告子,他主张人性无善恶,善恶出于后天的影响。为了说明他的这个观点,他作比喻说:‘这就好比是水,一池的水,挖开东边水就往东流,挖开西边水就往西流,水本身没有什么或东或西的本性,它或东流或西流,都是由于外在的引导。’孟子一听,便较上劲了:‘你说水不分东西,但难道也不分上下吗?水总是往下流的,人本性都是善的。’”

小学文言文的语文逻辑(请将不讲逻辑的文言文)(1)

图:民国人夏惠民根据个人想象绘制的孟子像

“我们来稍微分析一下。告子是先有结论,然后用比喻说明的。用比喻说明是可以的,允许的。但孟子是以水为喻来证明。用比喻来证明就违背了逻辑了。比喻怎么能用来证明呢?——顺便说一句,在中国古代的论说文中,常见用比喻来证明的例子,那一概是错误的,违背逻辑的。直到今天,我们的中学教材或一般写作学教材上,还把‘比喻论证’列为论证方法之一种——况且,水永远往下流,也只能比喻一定的方向,而不能说明具体的方向。孟子这地方的原话是:‘水无有不下,性无有不善。’他用第一句‘水无有不下’来证明第二句‘性无有不善’,那我们改一字:‘水无有不下,性无有不恶。’怎么样?我们用孟子的论据与方法,还证明了人性恶呢!同一种论据与方法,竟证明了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这论据与方法不是大有问题吗?”⑤

拿“中国式辩证法”强行解读:课文《塞翁失马》

前面两个例子,是课文材料本身存在逻辑问题。还有一些文言文课文,逻辑问题出在教学主旨上。比如《塞翁失马》。

这是《淮南子》中一则寓言。曾收录于人教版语文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最新的“部编本”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也保留了此文。

寓言内容很简短,全文如下: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敌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及,深不可测也。”

人教社出版的同步“教师用书”,对该文主旨的概括是:“这篇寓言是用来说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这两句话的,阐述了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⑥这个主旨,其实就是“中国式辩证法”——高中教材对“辩证法”的定义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数十年来,《塞翁失马》长期存留于语文教科书之中,成为无数学子理解“中国式辩证法”最形象的实例。

祸与福真的是“对立统一关系”吗,祸真的可以转化为福,福真的可以转化为祸吗?

当然不是,当然不可以。

《塞翁失马》这个寓言,在讲故事时耍了一个小花招:只叙述“好事”走向“坏事”这一种可能性,却未曾告诉读者:“好事”还存在着走向“更好的事”、走向“没什么事”、……等多种可能性。马丢了,有可能带回一批“胡骏马”,更有可能就此彻底丢失;得到了“胡骏马”,儿子有可能骑马摔断腿,也有可能不会摔断腿……如果事情的演变属于后一种情形,祸未曾转化为福,福也未曾转化为祸,祸与福哪来的“对立统一关系”?

寓言在叙述时,耍这种花招没有问题。因为它不过是想表达:事情的演变,存在走向反面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高度不确定、难以预测(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及,深不可测)。寓言本身无意谈什么“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也不存在这种寓意——塞翁丢了马,是一件确定的坏事;丢马之后事情将如何演变,谁也无法预料,可能没什么变化,也可能变的更坏,或者变得更好。

所谓“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中国式辩证法,传达的其实一种捣浆糊式的思维逻辑。其显著特征有二:1、凡事都强调“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2、凡事必要求他人须“一分为二、辩证地看待问题”。造成的结果,则是对错难辨、是非不分。其实,任何一件具体的事情,一定有具体的好坏对错之分。很简单的道理:若按照中国式辩证法,任何犯罪案件“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法治将如何付诸实践?可惜这样简单的道理,却常常被无视,以至于王学泰先生曾感慨:“(这种中国式辩证法)造就了一大批‘智足以拒谏,辩足以饰非’的人们,似乎什么时候和怎么说他都有理。”⑦

综上。语言是表达工具,也是思维工具。语文课教人识字,教人审美,也要教人有逻辑地思考,教人将思考的结果有逻辑地表达出来。“文言文是否导致中国人不善逻辑”,这种问题太大,本文无意讨论。⑧但上述这类不讲逻辑的文言文,或被错误逻辑曲解的文言文,显然会对学生的逻辑能力造成伤害,应该引起教育界的重视,将它们移出教科书,或变更教学主旨——与欧美日韩等国的教育相比,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本就缺了一门“逻辑课”,语文课几乎成了学生学习如何有逻辑地表达的唯一必修课程;这门课程如果再继续堆砌不讲逻辑的内容(有问题的白话文也很多),那就实在太可悲了。(本文旨在讨论文言文,其实有问题的白话文也很多,同样应该移出)

小学文言文的语文逻辑(请将不讲逻辑的文言文)(2)

殷海光。曾写作逻辑常识普及著作《逻辑新引:怎样辨别是非》,致力于在两蒋时代向台湾民间播撒“逻辑种子”。

注释

①旧人教版教材,据人民教育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old.pep.com.cn/。“部编本”目录,据2016年所披露的“人教版新编初中语文教科书目录”。下文不再赘注。②据人教社官方网站“教师中心”之“教学参考”。其余引自同处者,不再赘注。③王蒙,《我的读书生活》,收录于:《中国当代文学演讲录》,齐鲁书社,2011,P38。④这是一篇涉及政权合法性的政论文章(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最新的“部编本”语文教材“《孟子》两章”似未收入此篇,改以谈“何谓大丈夫”为主旨的《富贵不能淫》代之。“似未收入此篇”之意,乃是指该教材之实体尚未得见,仅就所披露的“人教版新编初中语文教科书目录”而言。⑤鲍鹏山,《孟子的逻辑》,《随笔》2002年第2期。⑥http://old.pep.com.cn/czyw/jszx/tbjxzy/jsys/qs/201008/t20100825_727857.htm ⑦王学泰,《先讲形式逻辑,再说辩证法》,《同舟共进》2003年第8期。笔者建议“中国式辩证法”的拥趸,在要求他人“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之前,自己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必须是一分为二,而不可以是一分为三、为四、为五……?⑧此说很难获得实证。所以学者常以一种保守的姿态讨论该问题,如陈平原先生认为:“现代中国人的思维逐步从类比到推理,从直觉到逻辑、,从模糊到精确,主要跟整个科学思潮有关,但似乎跟从文言到白话的转变不无关系。很难设想现代中国人能用二千年前的概念和句式来准确地把握世界并表达现代人复杂的内心感受。”见:《黄子平、陈平原、钱里群: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1988,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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