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二房东租房怎么办(跟二房东租房子)

▼真实案例:2013年6月15日,出租人冯树青与承租人马燕签订了《租赁协议》,合同约定,冯树青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西路210号商铺租给马燕使用,租期三年,自2013年7月9日起;合同特别约定:马燕无权将该商铺转租第三方,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第一次跟二房东租房怎么办?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第一次跟二房东租房怎么办(跟二房东租房子)

第一次跟二房东租房怎么办

▼真实案例:

2013年6月15日,出租人冯树青与承租人马燕签订了《租赁协议》,合同约定,冯树青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西路210号商铺租给马燕使用,租期三年,自2013年7月9日起;合同特别约定:马燕无权将该商铺转租第三方。

2013年11月,马燕觉得该处商铺生意不佳,意欲转租。碰巧陈文有承租意向,遂与其另行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马燕将该商铺出租给陈文,租期三年。合同签订后,陈文向马燕支付了转让费及房租、押金。

冯树青知悉此事后立即发函要求解除与马燕的《租赁合同》,限时要求马燕、陈文腾空并移交商铺。陈文无法继续经营遂要求解除自己与马燕的《商铺租赁合同》并退还自己已支付的押金及未到期的租金。马燕不予理睬,陈文只能诉至法院。

本文根据(2016)粤01民终3038号改编

▼深度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第一、马燕与陈文转租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第二、陈文是否有权要求马燕返还已支付的押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刘俊杰律师建议:

我们曾经在《这种情况下房东要为房客的装修付钱(租房四个注意事项)》(点击阅读)一文中为大家介绍过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应注意核实出租人身份、核实房屋产权等问题。今天我们就以案例的形式对核实出租人身份这一条为大家作出了更详尽的解释。如果对方明确表示自己是“二房东”,那么您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首先您要查看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合同条款中是否注明“二房东”有权转租;如果没有该条款,那么二房东就必须提供原房东的同意转租的证明以及该处房产产权证书原件。在核验原件的同时,我们建议各位承租人留存相关复印件,如产权人身份证、托管公司营业执照、产权证等。

2、其次对于转租合同中的租赁期限需要格外关注。即转租合同的租期应短于或者等于原合同的租期。一旦您的租赁期限晚于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多支付的租金可能就存在风险。

3、最后您还需要注意的是租金的支付方式尽量与原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一致。否则容易出现“二房东”捐款潜逃的经营风险。而一旦出现这种风险,房屋的产权人就可以像案例中的冯树青那样要求您卷铺盖走人!

出租人身份的核实才是签订租赁合同的第一步,请继续关注我们五分钟公司法,我们将在下周为您详细分析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其他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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