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大妈揪头发按倒在地后续(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直播)

昨晚

#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对着直播#

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女孩被大妈揪头发按倒在地后续(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直播)(1)

“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

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

近日,市民周女士

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

自己剪发时

理发师竟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

要求停止直播却遭到拒绝

“在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

周女士告诉记者,8月22日下午,她来到位于江汉区新湾路的理发店剪发,对方在没有提前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剪发过程直播了出去。周女士说,这名理发师认为直播对顾客没有损失,还称“别的顾客都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周女士一气之下,连头发都没剪完就离开了理发店。

30日14时许,记者来到周女士所说的理发店。记者看到,一个手机支架放在进门第一个剪发位的镜子旁,上面固定着4部手机。其中3部手机开着直播,1部放着音乐,一名男士正在手机前跳舞。“这是拉丁舞。”男子得知记者来意后,承认自己就是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熊先生。

熊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现在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说着,熊先生招呼记者站到手机前,还向直播间观众介绍记者。

理发师承诺会询问顾客意见

记者观察到,熊先生用3部手机在3个不同的平台直播。直播间里观众最多的800多人,最少的10多人。

他回应,当天,周女士剪发时,直播间里只有十几个人。“根本就没几个人能看到她。”他说,现在理发行业都在通过直播理发、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做推广。

记者随机探访了市内3家理发店,均存在通过直播或短视频平台推广的情况。一大型连锁理发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店有负责拍摄短视频的理发师,专门拍摄理发效果好的顾客,再发到社交媒体上吸引新顾客。“不过,不管是拍还是发,我们都会提前征得顾客的同意。”

30日,经记者交涉,熊先生承诺会在下次直播前询问顾客的意见,“以后顾客不同意,我就把镜头挪开”。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柳正权表示,理发师不经顾客允许直播剪发过程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顾客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拍摄并赔礼道歉。如对方拒不配合,顾客可以保留直播视频内容和消费记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具体侵权情况,侵权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或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女孩被大妈揪头发按倒在地后续(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直播)(2)

涉事理发师的直播间画面(来源:直播软件截图)

极目锐评|女子剪发拒绝直播被怼“又不是明星”,普通人更有不被拍的权利

“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近日,家住江汉区新湾路的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发店剪发时,发现理发师竟在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剪发过程。她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对方没有立即移开镜头,还称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当周女士提出不想被直播的时候,理发师的态度让人很诧异,他认为直播对顾客并没有损失,还称“别的顾客都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言下之意是,他擅自利用顾客的肖像,公开顾客的个人生活,还是顾客的荣幸,这种莫名其妙的骄傲还真是让人看不懂。

虽然知道直播正火热,野生“主播”遍地走,但是剪个头发要被四个机位同时直播,这个感觉确实是很不舒服。性格外向,喜欢网络互动的人,可能的确不会反感,反而觉得新奇有趣,但理发店绝不应该蹬鼻子上脸,将直播顾客当成理所当然。因为,总有人会像周女士一样,只想自自在在地剪个头发,不想被来自网络的陌生眼光所注视,这是非常正当的诉求,应该得到尊重。

该理发师还表示,现在理发行业都在通过直播、拍短视频等方式做推广,意思就是不必大惊小怪。但是他好像忽略了,推广是商家的需求,却并不是顾客的义务。顾客是花了钱来剪头发的,理发师已经赚了手艺的钱,然后再将其作为素材直播,又赚一道流量钱,这个算盘打得真精!顾客不愿意在网上被人围观,还要被说落伍,被嘲讽不是明星还要穷讲究,这种消费体验也真的是酸爽。

而且,他这话也说得没一点道理。明星因为是公众人物,一部分收入是来自于公众注意力,而且,由于知名度高,明星的一言一行都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他们的部分行为关乎公共利益,也关乎公众知情权,比如有没有偷税漏税,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等,所以明星合理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公众,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群众监督的一种体现。

普通人反而就没有这份责任,只要没有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没有侵犯公共利益,普通人当然有拒绝被镜头对准,被直播骚扰的权利。未经当事人的允许,任何商家和个人,无论盈利还是非盈利,这种擅自拍摄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部分情况下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恰恰因为是普通人,更缺乏应对舆论的经验,对于这种以“好玩”为名的擅自直播,拍摄,才更需要警惕和谨慎,更要注意自我保护。周女士的维权意识很强,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值得点赞。

一些商家可能是对“直播常态化”有什么误解,你自己喜欢直播,直播自家店面,直播自己的技术,哪怕24小时直播发呆,那也都是个人自由,但是只要涉及到他人出镜,就必须考虑他人的意愿和权利。就连正规媒体做新闻节目,路人不愿露脸的都要打上马赛克或是用背影处理,理发店又哪来的底气,用4个镜头理直气壮地对着不知情的顾客?周女士气到直接走了,那还是客气的,真的是较真的顾客,恐怕就要法院见了。

此前,有网红餐厅私自直播食客的吃相,引发巨大争议;也有户外直播,将不相关的路人拍摄进了镜头里,导致纠纷,可见,“直播常态化”不等于“直播大过天”,直播和短视频等传播形式越是火热,越要注重对普通人的权益保护。尤其是各类经营者,不要迷失在互联网的流量漩涡之中,“逢拍必问”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也是对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

涉事理发师在经过记者普法之后,表示“以后顾客不同意,我就把镜头挪开”,这其实也还是没有做到位,顾客进门的时候,是不知道有摄像头等着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摄像头一开始就不要对准顾客,如果顾客同意拍摄了,再挪过来,别把顺序搞反了。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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