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去派出所为亡父消户(为亡母注销号码需本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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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亡母注销号码需本人办?是某些行业从事人员道德败坏的‘无惧表白’,还是懒于解释的纯粹不把话说全?就算是后者,我也觉得这就是犯罪心理学和耍流氓心理的雏形,说白了,就是法律之下、道德之上的人品型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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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推卸责任和只吞不吐的行为就是轻型犯罪!说再多都是苦了别人,没见过苦了自己,甚至连服务标准都达不到,那就是失职,失职难道还要找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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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亡母注销号码需本人办?仅仅只需要几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可偏偏就是不解释,现在的手机卡是实名制,注销需要本人来办很正常,可人家过世的老母亲已经去世并且火化了,要么就直接告之电话费月租扣光之后就自动注销,要么就说注销这种事平时都是需要本人来的,特殊情况就特殊反映一下,也算是一种情理之中、人性体现的回应。

可ta们选择了“不”,就是甩出一句“注销卡号需要本人来”,话是没错,但大家都是吃过大米饭的人,也都是在生活中感受过一地鸡毛的人,这种懒得解释的一句话,如果不是恶意的私心作怪,我是很难相信,一个客服连说话都懒得说是因为ta的工作不需要与客户教育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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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看法表达完,我还想客观地对一些“小破事”说道说道。

这种“自己省了几句话,却让客户难为情与自卑”的情况与“互相推脱、累断客户的腿”有什么区别?误会?的确是误会!我也承认,客服说的“必须本人来办理”是客观事实,但对于一个已经‘火化’的了过世之人的子女讲出这样的话,的确仍然是个误会,只不过是个有恃无恐、刻意为之的误会,这背后没什么逻辑,只是单纯的没人性。

要我说,这种事情越来越多,无非就是被人求多了,好话听惯了,毛病惯的太多了!

从两个方面说吧,第一个方面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服务于基层大众的公务员(跟普通用户直接接触的),本身素质不高,而且从事的工作是机械式重复性的工作,加上自己内心的优越感,服务态度好不到哪里去,越是小地方、不规范的地方更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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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就是我们这些普通市民,很多人对自己需要什么都弄不清楚,都跑去问别人也会给别人造成压力,早上一上班,看待好几十人排队,精神肯定是绷紧的状态,如果很多人都来问同样愚蠢的问题,咨询同等话痨的事情,客服人员不烦躁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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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亡母注销号码需本人办”这件事显然是这个典型的中间值,一个既懒得理人、又恶意不给好态度的典型。

我不知道每个行业的培训标准是什么,如果流水线一样培训上岗一批人,而在几个月后就可以懒散成这样,并认为不规范、适当烦躁、不给好态度是人之常情的话,那这种人之常情的工资是否还与合同上签的工资价值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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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才是体现工作者素质与敬业精神的门面,中国人很谦卑、也很有包容心,作为生活中的各种类型的顾客,我们好像从未要求过服务者要对我们鞠躬尽瘁,也没期待过被接待的时候能够加快效率,但顾客的这种心态换来的……似乎是对方莫名其妙的‘变态’。

诚然推诿、拖沓的人是有的,但是也不乏有责任心认真办事的人,贵在良知。

最后,经过多次‘跑腿’,外加暗访与沟通,为亡母销户的男子终于成功的为亡故的母亲注销了卡号,很简单的一件事,却浪费了大量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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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不会一棒子敲定所有从业者,我只是希望人与人之间要有更多的尊重,因为当一个服务者下班后,或许就成了别人‘手里’的被服务对象,当你想成为上帝的时候,多少想想你对你的上帝们是否有好样子吧。

选择一个职业,就要接受这个职业的挑战,“服务”这个词在词典上的解释如下:

意思是指履行职务,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也指任职。

自己放任情绪是人之常情,但保持良好的态度才是“服务”的本职!

什么时候演员准时到场需要歌功颂德了?什么时候服务人员不闹情绪也成了客户的奢望了?这是个并不值得深思的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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