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

武平县师范类教育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鼓励武平籍优秀毕业生回乡从教,为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教育人才保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武平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武政办〔2022〕32号)、《武平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起至2026年实施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武平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中小学合格教师为目标,以服务和满足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为根本,为我县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扎根山区、敬业奉献的中小学教师,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提质发展。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2)

二、培养计划

(一)培养人数:每年30名。其中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设置男、女生培养人数各占50%的比例,具体学科由县教育局根据当年度紧缺学科教师需求情况作出安排,在高考志愿填报前进行发布。

(二)培养院校:指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龙岩学院培养,全日制师范类,学制四年。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3)

三、对象及条件

坚持择优选拔、协议定向、免费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的原则。对象为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武平县行政区域内且在本省内报考的高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家乡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指定院校师范类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武平县中学小学任教。

(二)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以上指定院校并被录取,凭录取通知书,到教育局进行预报名(每年8月底前)。

(三)身体健康,当年参加高考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入职时符合《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四)相貌端庄,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4)

四、培养及就业

(一)培养方式。指定院校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按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二)就业形式。录取到指定院校培养的学生入学前必须与武平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时,根据学校岗位需要,统一安排到我县相关学校任教,最低服务年限5年。因个人主观因素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生,按规定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学校工作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生活费补助并一次性缴纳3倍违约金。未满服务年限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生活费补助,不足服务年限按本人离职(辞聘)前的上月应发工资乘以未履约的月份一次性缴交违约金。但在校期间,能努力学习,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除退回享受的学费、生活费补助外免缴纳违约金。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5)

五、保障措施

(一)签订培养协议。武平县教育局于入学前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确保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回本县教育部门工作。如报名人数超出该学科当年培养计划数,则以考生高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协议培养对象;如男女生达不到相应比例,则以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如学科名额出现空余数,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剂。

(二)经费保障措施。定向培养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按每生每学年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生活费10000元,共计15000元。毕业时获得 “优秀毕业生”荣誉且愿意签订服务协议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其他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00元。上述经费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

(三)人事编制管理。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时,不再参加当年度教师招聘考试(但可根据需要适当安排面试,成绩作为岗位安排的依据),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在当年给予教育部门招收新任教师中单列编制、专项安排,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工资待遇等手续。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武平县教师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定向生培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推进。

(二)加大宣传。各学校认真做好定向生培养的宣传工作,鼓励武平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指定培养院校。

(三)就业保障。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与培养对象签订《武平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做好定向生毕业就业安排。

本方案由武平县教育局、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武平县2022年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计划表

武平县教育局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7)

注:如上述学科有空余名额,初中可调剂到政治、地理、信息技术、美术、音乐学科;小学可调剂到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师范类定向培养分配工作(毕业后统一安排任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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