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割裂地看待制度与执行)

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割裂地看待制度与执行)(1)

我们这几代人,是学“一分为二”的哲学方法论长大的,但整体上应是没学到家,大家习惯把问题一分为二去看,但是,分开后并没有再“合二为一”,所以事实上是大家总是把问题“一刀两段”。

管理本也是一个整体,但大家把战略与执行、制度与执行、计划与执行“一分为二”了,所以问题也就出现了。

制度为事而置,执行为事而为,其本一事,缺一而事必有缺,因缺而欠、因缺而废。

管理的目的是达成某种秩序,为实现此目的,设计制度时,实是一种事前模拟。在特定条件、特定人员构成的局面下,投入某种制度要求,局中人物将会如何应对、事态将会如何变化、最终秩序会呈现一个什么样子,必要一一预拟,在预拟中应对性设计、优化、完善制度,以保证预期秩序的达成。而另一面,执行则需忠实履行制度的本意,包括制度已经明确表达的要求,以及制度隐性的要求,并把执行中的情况反馈回制度,以不断优化、完善。

这本是浑然一体的,现实中人们却往往做不到,或者说把握不好这种平衡,而失之偏颇。

对待制度与执行的偏颇,或重制度而轻执行,或重执行而轻制度。借用《论语》中的词汇,重制度而轻执行则罔,重执行轻制度则怠。

重制度轻执行则制度必沦为一张废纸,心有余而力不足,就会迷茫。重执行而轻制度则会疲于救火,用力大而成果少,筋疲力尽,不得其法。

当下风气,人们对前者之弊保持了清醒的认识,有相当的警惕性,所以多呈后者之弊,也就是重执行而轻制度。

制度在先,执行在后。重执行而轻制度,意味着不重事前,而重事中。事后本应依据执行反馈再对制度做出优化,因不重制度,所以这层关系也未实质建立。

所以最终表现为:不重事前、不重事后,独重事中。

大家都接受一个道理,就是“谋定而后动”、“多算多胜,少算不胜”,事情的准备要做好,避免走弯路、瞎路,避免事中出现过多的意外,此谓未雨绸缪。

重执行而轻制度,即不重事前而重事中,即违背了“先谋而后动”的道理。不合理之处,一目了然。

为纠此弊,我倡一口号:执行力首先是设计出来的。

割裂制度与执行的另一深层次原因,就是根深蒂固的“唯人主义”。这种“主义”,骨子里并没有把制度当回事,认为事是人做的,当然人最重要。殊不知,在组织中,任何人做事也不当是完全随心所欲的,必应是有“迹”可循的,这个“迹”便是规则、制度。认识不到这一点,即是一种事实上的短视。但因为世故与圆滑,很少有人赤裸裸地否定制度,他们宁愿“潜伏”。恰恰是这种做法,会使企业或组织既有一套制度,又有一套执行,当然,前者是虚的,后者才是实的。

两套东西的存在,事实上给执行者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一方面,他们必须要有足够的悟性,即足够的眼色,来决定到底应该按照哪一套来做;另外一方面,制度往往名义上给了执行者一些授权,制度的虚化,会使他们的授权也同样虚化,实际被虚化的授权往往并不能胜任名义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制度与执行的分离便成为必然的结果,并且执行者在这种处境中,进退维谷,会易于选择一种消极的对待态度。

“唯人主义”的潜伏者在戏玩制度的同时,几乎还必然地拥有另外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态度,就是权力的傲慢,以及“愚民”的企图,这种傲慢和“愚民”企业其实并不难于为执行者所感知,当执行者的容忍底线逐步提高的时候,消极的对抗,甚至积极的对抗都会出现。

制度与执行不应被割裂对待,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和执行必须赋予同一组织,或同一岗位,制度设计与执行职责的分离往往应该故意被划分为不同的组织或岗位。为什么?制衡的需要!

管理就是要在效率和安全制衡间寻找一种平衡。制度与执行的职责在一起,效率会比较高,但制度的严肃性必然地要打折扣,执行者可以把制度视为执行的影子,制度之价值便会消失殆尽。因此,在关键的领域,制度与执行在职责上的分离成为优选、必选。

西方“三权分离”的政治架构设计便出于此意。中国唐朝时候,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架构设计也出于此意。在一些重视管理的大中型企业,其采购职能也往往会被分离为不同的组织分别负责,也出于此意。

职责上的分离,在现实中往往又会加剧制度与执行的割裂,这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企业中经常出现对待制度“管生不管养”的情况。比如,制度设计部门以“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方式对待制度设计执行,我的制度出来了、发布了,我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你们是否理解了、是否有意见、是否执行需要什么条件,那是你们下游的事,与我无关。

又如,有些管理高层把自己的意图做成制度的样子对下要求,至于下面面临什么样的困难、需要什么样的支持,他就不是很上心,因为在他眼里,他的职责就是下指令、提要求,下属的职责就是无条件按照指令和要求去做事。很显然,在现实中,这是过于一厢情愿的想法,你就是天天让员工背诵《把信送给卡西亚》,仍是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我经常不厚道地想,若是照这种模式进行管理,管理者本身的价值在哪里?好的管理者本质就是能“知行合一”地把我制度(包括各种指令与要求)与执行,从而取得现实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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