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徐州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徐州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徐州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概要】规划编制范围东至104国道、京沪铁路,南至规划建设路、西至规划环湖大道,北至规划康庄路、工业路、环湖大道,总用地面积约为6.25平方公里。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主要产业类型为钢铁产业。
【结论要点】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开发强度较低,与上位规划、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方案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模的资源能源可承载,区域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均能满足规划需求。规划方案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区域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以开发区边界外扩2.5km的矩形范围团体和个人。
【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zgts.gov.cn/zwgk/tzgg/2019/07/16192613129.html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开发区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开发区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名称: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铜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主任
0516-68009005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025-86773118
E-mail:284856751@qq.com
【公众意见提供时限】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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