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场所卫生标准)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后文简称GBZ 2.1)的规定执行,该标准规定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OELs)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PC-STEL)、最高允许浓度(MAC)三类,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场所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后文简称GBZ 2.1)的规定执行,该标准规定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OELs)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PC-STEL)、最高允许浓度(MAC)三类。

1. 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PC-TWA

PC-TWA是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是评价劳动者接触水平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的主要指标。

个体检测是测定TWA比较理想的方法,能较好的反映劳动者个体实际接触水平和工作场所卫生状况,是评价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的主要检测方法;定点检测也是测定TWA的一种方法,主要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也反映劳动者个体接触水平。应用定点检测方法测定TWA时,应采集一个工作日内某一工作地点、各时段的样品,按各时段的持续接触时间与其测得的相应浓度乘积之和除以8,得到一个工作日的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CTWA可根据式2.2-2计算,并据GBZ 2.1表1和表2判断该物质是否超标。

2. 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PC-STEL

为限制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短时间过高浓度的接触,保护劳动者即使短时间接触这些因素也不会发生急性毒性作用,对化学有害因素制定了相应的PC-STELPC-STEL是在实际测得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平均接触浓度遵守PC-TWA的前提下,容许劳动者短时间(15min)接触的加权平均浓度。

PC-STEL主要用于以慢性毒性作用为主,但同时具有急性毒性作用的化学物质,是与PC-TWA相配套的短时间接触限值,可视为对PC-TWA的补充。在对制定有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进行评价时,应同时使用PC-TWAPC-STEL两种类型的限值。即使一个工作日内的CTWA符合卫生要求,CSTE也不应超过其对应的PC-STEL值,且在PC-TWA值以上至PC-TWA之间的接触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该种水平的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如果实际测得的当日CTWA已经超过PC-TWA,则没必要使用PC-STEL防止这些效应。

3. 最高允许浓度(MAC

MAC是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工作地点的化学有害因素均不应超过的浓度。是针对那些具有明显刺激、窒息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健康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许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一般情况下,设有MAC的化学物质均无PC-TWAPC-STEL

4. 峰接触浓度(PE

PE是在最短的可分析的时间段内(不超过15min)确定的空气中特定物质的最大或峰值浓度。对于接触具有PC-TWA但尚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应使用峰接触浓度控制短时间的接触。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容许在一个工作日内发生的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超出PC-TWA水平的最大接触浓度。

使用PE目的是防止在一个工作日内在PC-TWA若干倍时的瞬时高水平接触导致的快速发生的急性不良健康效应。PEPC-STEL相似,都反映15min的接触。当可以运用PC-STELL或MAC时,则优先使用PC-STELMAC

5. 混合接触的控制

大多数物质的OELs是针对单一化合物或含有一个共同元素或根的物质制定的,也有少数的OELs涉及到复杂的混合物或化合物。实际上,劳动者经常在一个工作班的工作中使用含有若干种物质的混合材料或在工作中同时或先后使用某种物质而接触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对于同时接触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物质时,应科学评估混合接触的健康影响。对所有类型的混合接触的评估,都需要先对劳动者接触的每一种化学有害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每一种因素都能遵守相应的OELs,对每种因素的接触都有足够的控制,再根据毒理学资料确定相互作用的类型,基于相互作用类型对混合接触进行评价。当劳动者接触两种以上化学有害因素时,每一种化学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其对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之和,称为混合接触比值(Ratio of mixed exposure)。

(1)当工作场所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有害因素时,若缺乏联合作用的毒理学资料,应分别测定各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按式2.2-3计算每个因素的接触限值比值,并按各个因素对应的OELs进行评价。

据此计算出的接触限值比值≤1 时,表示该物质的接触水平未超过接触限值,符合卫生要求;反之,当接触限值比值>1 时,已超过接触限值,不符合卫生要求。

(2)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的毒性作用(如刺激作用等),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则应按下式计算混合接触比值(I):

I≤1时,表示未超出接触限值,符合卫生要求;反之,当I>1时,表示超过接触限值,则不符合卫生要求。

6. 不同工时制度职业接触的评价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OELs是基于标准工时制度(每天工作8h、每周40h工作制)制定的。对于以周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的职业接触宜以周评价为主;对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的职业接触宜以日评价为主。

对于每日接触时间超过1h但不足8h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足40h的,以8h或40h的TWA进行评价。对于每日接触时间不足1h的,可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和化学物质的特性参照该物质的MACPC-STEL进行评价。

当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h或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h时,由于长时间工作可能会导致有害物质的吸收增加,恢复时间减少而导致代谢不完全,甚至使体内有害物质累积而可能引起不良健康效应。因此,对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时制的,应根据工作时间的延长和恢复时间的减少调整长时间工作的PC-TWA值。实际应用时可参考Brief和Scala模型。

长时间工作OEL=标准限值×折减因子(Reduction Factor,RF)。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相应公式计算RF

在对长时间工作的PC-TWA值进行调整时,原则上只对规定有PC-TWA的物质进行标化,对MACPC-STEL、具有刺激性和臭味的物质、以及单纯刺激性、安全或健康风险极低、生物半衰期少于4h或技术上实施困难的物质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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