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篇第30篇原文及翻译(论语易读132先有司)

#论语#【原文】

13.2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译文】

仲弓做了季氏的管家,向孔子请教如何治国理政。孔子说:“先给下属人员带好头,不要计较别人小的过错,善于提拔贤良之才。”仲弓又问:“怎样识别谁是贤才而把他们选拔出来呢?”孔子说:“选拔你所知道的就是了。至于那些你所不知道的,难道别人会埋没他们吗?”

【注释】

(1)《朱注》:“有司,众职也。宰兼众职,然事必先之于彼,而后考其成功,则己不劳而事毕举矣。过,失误也。大者于事或有所窖,不得不惩;小者赦之,则刑不滥而人心悦矣。”

(2)《读训》:“‘有司’并见《泰伯第八》及《尧曰第二十》,乃言下级官吏也。《尔雅·释诂》:‘赦,舍也。’‘诸’乃语尾助词,或为‘之乎’之合声。”

【解读】

仲弓名列孔门德行科之列,且是德行科四人中唯一做过官的;孔子曾屡赞仲弓,如谓“雍也可使南面”(6.1),又谓其“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6.6)本章仲弓问政,孔子告以三事,皆治国理政之箴言也。其中“先有司”即上章“先之劳之”之义,讲的是“勤政”;“赦小过”就是律己严而待人宽,讲的是政策要宽松;“举贤才”就是知人善任、选贤与能,讲的则是“贤人政治”。“先有司”请参见上章对“先之劳之”的分析,此处仅就后两事重点做些讨论。

“小过”即“小的过错”。“赦小过”,实即待人以恕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甚至连孔子也仅以“无大过”(7.17)自许,况凡人乎?《周易》有小过卦,其《彖》谓其“小者过而亨也”,与此处之小过不同,可略而不谈。又《周易》解卦《大象》云:“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盖解卦下坎上震,坎为水为雨,震为雷;故其《彖》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当解之时,大罪尚可宽宥,况小过乎?但本章之“赦小过”,当然并非仅指“解之时”,而是指为政者于日常行政中,要对属下之小过宽以待之。在《八佾篇》中,孔子曾批评过“居上不宽”现象,另《阳货篇》和《尧曰篇》又都提到“宽则得众”(17.6&20.1),其内涵皆与本章“赦小过”有关,正可互相发明。

至于“举贤才”,当然是治国理政之大事,尤不可轻忽。《周易》乾卦九五云:“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此处之“大人”,即贤人也。程颐说:“圣人既得天位,则利见在下大德之人,与共成天下之事。”(《程氏易传》)其实凡得位者,均应求贤若渴,以共成大事也。又唐文治曾结合泰、否二卦评点此事说:“《易》泰、否二卦初爻,皆言‘拔茅茹以其汇’。君子以同类为朋,小人亦以同类而进。选举之法,国家治乱、民生休戚系焉,可不慎哉!仲弓居德行之科,所举者必善士,故夫子告之以此。”(《论语大义》)亦可参考。#阅读海淀#


《论语易解》作者,孙福万教授,1964年生于山东省临清市,现为国家开放大学教授,中国成人教育学会、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学术委员。1986年山东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1989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长期从事哲学、教育学及远程教育研究及教学工作,曾在英国、比利时、马来西亚等国的多所大学或机构访问或学习,并在本校负责哲学引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管理学、教育学等课程教学。著有《远程教育哲学导论》、《敝帚集》,《远程教育百词辨析》、《远程教育概论》和学术论文多篇。

论语宪问篇第30篇原文及翻译(论语易读132先有司)(1)

孙·教授的《论语易解》是他潜心十年的力作,以《#周易#》精神逐章解读《#论语#》,是一部比较全面而系统的以《易》解《语》,以《语》证《易》的学术性著作。书中提出了诸多新见解和新认识,对于弘扬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书的重点在于对《论语》的解读部分,书中大量汇集引用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对于研究者来说是一部很好的学术性参考资料。同时,对《周易》和《论语》的爱好者来说,也是一部很好的普及性读物。好,我就说到这,隆重向您推荐孙福万教授的《论语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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