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对你说你若懂我该有多好(如果花手摇过你)
《花手比赛赢老婆》
------------文章来源自知乎
「女人,如果花手摇过你,我俩就能在一起?」
这是一个霸道总裁跌下神坛,一步步爱上沙雕女主的甜文。
1
我,顾昊天,一个平平无奇的霸道总裁。由于扛不住家里的压力,我被迫娶了沈家的沈莎莎。
早晨上班,椅子还没坐热,助理就慌慌张张地告诉我:「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佩佩小姐推下楼啦!」
我记得我和沈莎莎说过,佩佩只是我的妹妹,没想到她还是动手了……啧,我果然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
我在医院门口揪住了沈莎莎。
「沈莎莎,我警告你,你要是再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就从我家滚出去!」我对沈莎莎没有感情,我和她都清楚,这只是一场商业联姻。
「顾昊天,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闭嘴!我不想再听你狡辩。」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沈莎莎妄图用她那苍白无力的解释来说服我,可为了霸道到底,本总裁是不会听她解释的。
「不是,顾昊天,你听我说清楚行不行……」
我转身离去,她的声音在身后渐远。
第二天,正当我以为沈莎莎已经消停的时候,公司楼下突然传出震耳欲聋的嘈杂声。
「顾――昊――天――」
我打开窗户,发现楼下聚集了几辆拉着音响的小货车。
沈莎莎手拿麦克风站在前头,像极了民歌会的主持人。
「余佩佩她是故意摔下楼梯的,不是我推的!」全损音质听得我头都要炸了。
我赶紧下楼,希望能赶在沈莎莎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之前赶到现场。
「余佩佩,爱要大声说出来!你喜欢顾昊天就去追吧,不要再对我这个小可怜下手啦――」
好,十分好,顾家的脸都被这个姓沈的给丢光了。
「女人,我劝你不要玩火!」我伸手夺走她的麦克风。
「顾昊天,如果你对我能耐心一点,听我解释,我俩好好交流,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只好默默看着沈莎莎离开的背影,心烦意乱。
直到管家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家里的实木楼梯全都拆了,家里只剩电梯和滑梯啦!」
她又来了!
我赶紧让助理拨通了沈莎莎的电话:
「女人,你到底想耍什么把戏?」
「顾昊天,为了保护每个你的追求者的安全,让她们不再摔倒。我作为总裁夫人,有必要清除所有不安全因素,让大家满怀希望来,安安全全走!」
你……好你个沈莎莎!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2
治她的方法我找到了。
三个月后,我有一场重要的晚宴要参加,我打算带着沈莎莎一起。
为此我专门请了礼仪老师来家里给沈莎莎上课,她学得不错,不捣乱时简直称得上仪态万方。
但为了挫挫她的锐气,我必须得挑刺。
「不错,但还不够精神。」
「不够精神?」
沈莎莎受打击的样子,让我心里暗爽。
我摆出一副专业姿态,点点头说:「对,你说话的时候不够有中气,走路的动作也不够有力量。」
沈莎莎听完我的分析,托着下巴陷入了自我怀疑。
我满意地笑了。
小样,本总裁还治不了你?
第二天,我接到了做饭阿姨的电话。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今天从起床开始就一直在磨刀,我怎么劝也劝不动,我怕夫人想不开要做傻事啊!」
我赶紧回家。
「女人,你的命是我的!我不准……」
「哎,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吃肉要变瘦,路还长别猖狂,以后指不定谁辉煌。」沈莎莎放下刀,腔调七拐八绕。
我对她奇怪的押韵表示皱眉疑惑。
沈莎莎大步走向客厅的落地窗,我连忙拉住她:「女人,你不要想不开……」
她挣开我的手,「哗」地一下拉开窗帘,窗外暖阳像一盏硕大的聚光灯,把光都打在她身上。
「做人不要太攀比,踏踏实实做自己,如果非要比一比,那就比比激光雨,U、R、B、B、R……」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
我看到沈莎莎随着鼓点摇着花手,胯部左右摆,手臂上下摆,甩头甩出了六亲不认的节奏。
本总裁头疼眼睛辣,甚至想自我了结。
管家慌慌张张地掐断客厅里播放的 BGM,我颓败地坐在沙发上,拿起手机,看到了今早沈莎莎发给我的
「顾昊天,这样是不是很精神?」
白色对话框下,是她分享的快手的短视频——「实力派精神小伙」。
我想起前阵子沈莎莎二刷《延禧攻略》,抱着手学着魏璎珞的样子说:「喜塔拉尔晴,本宫劝你谨言慎行!」
她嘴上喊的是喜塔拉尔晴,其实是在冲我说。
靠,我明白了,我是真治不了她。
我回她:「沈莎莎,你不用那么精神了,我认输。」
3
晚宴那天,沈莎莎换上了我送的白色长裙。她在镜子前蹦跶个不停,转头问我好不好看。
暖黄色的灯光像一团软软的棉花糖,温柔地融进她耳后的碎发。
我对上她弯弯的笑眼说:「好看。」
说完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夸她。
灯光朦胧,我想走近点看清她。
近些,再近些……只差一厘米,我的手就可以触碰到她的脸。
「啪」,沈莎莎突然拍开了我的手,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有一瞬间的心慌。
「别爱我没结果,除非花手摇过我。」她双手转出花,「U、R……」
「女人,本总裁命令你停止摇花手,时间快来不及了。」
我牵着她上车,严重怀疑她是在故意破坏气氛。
沈莎莎在晚宴上倒是很会营造气氛。
她一改往常的不靠谱,大方得体地与每位宾客交谈。
但话说多了会口渴,她已经喝了六杯酒,脸上爬上了两朵红晕。
我把她按到角落里,让她坐着休息,我去车上拿解酒药。
我回到宴会门口时,宴会的主持人正主动与沈莎莎攀谈。
我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但我看到主持人指了指舞台,而她晕乎乎地点头。
完了,要坏事。
「等等,沈莎莎。」我一路小跑,试图阻止他们,却看见沈莎莎提着裙摆,在众人的注视中上台了。
「不——」我扒开人群,一切为时已晚。
动次打次的音乐响起时,我顾昊天,在霸道总裁的圈子里,应该是再也混不下去了。
「激光雨现已看够,小曲儿属实很难受,如果你想更优秀,baby 打了扒了舅。」
我无奈地闭上眼,不敢看,真的不敢看。
「顾先生,您夫人很优秀呢。」主持人叫住绝望的我,「您看看,大家都很羡慕您。」
我睁开眼,看到台下的总裁们一个个都跟迷弟似的眨着星星眼。
朋友们,醒醒啊!你们可是霸道总裁,怎么会被精神老妹儿迷惑呢?
有几位别家的总裁夫人,也走上舞台跟着摇。
我仔细看了一会儿,发现沈莎莎跳的舞有改编,曲子也重新编过,现场气氛很活跃。
她在灯光闪闪的舞台上,像是个精灵穿梭在云端。
沈莎莎对上我的视线,得意地冲我挑眉。
也许是事情过于荒唐,或是音乐颇具感染力,总之,我忍不住对她笑了。
奇了怪了,她总是有她自成一派的姿态。
4
自晚宴那天起,沈莎莎的微信提示音就再也没停下过。
「女人,在和谁聊天?」她对着手机傻笑的行为,让我觉得头上突然有点重。
先不说我们俩有没有感情,她好歹也是个有夫之妇吧?
「叶先生啊。」她举起手机,在我眼前晃了两下。
叶狂风就叶狂风,才认识多久,这女人就「叶先生」「叶先生」的叫?
叶狂风这个疯子,抢女人都抢到我发际线上了。
我很冒火。
「总裁,您确定要和叶总争这单生意吗?」助理的语气有点迟疑。
我点头,「是龙你给我盘着,是虎你给我卧着,总裁圈子上呢,没有将与帅,只有实力这一块……」
看到助理不可思议的目光,我赶紧停嘴。
靠,我被沈莎莎这个死女人洗脑了。
每晚的快手外放,社会语录已经深入我心。
要不是急着去应酬,我一定马上回家,把她手机里的快手给卸了。
5
叶狂风看到我进包厢时,表情很是震惊,显然没想到和他抢生意的人是我。
我在圈子里的评价相当好,一表人才,能力出众。
与我相比,叶狂风的商业才能毫不起眼,抢女人和喝花酒的本事倒是人人皆知。
包厢里,我与客户谈笑风生,合作想必是板上钉钉的事。
「来来来,再干一个。」叶狂风喝了三轮,仍旧不见醉意,客户夸了他好几次「豪爽」。
身边的助理已经被喝倒,我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两杯。
晕晕乎乎地回到家,接到了助理的电话:「总裁,不好啦,那单生意被叶总抢回去了,客户说酒量多大,世界多大……」
「算了,这种客户,顾氏不要也罢。」客户无所谓,但输给他,我心里难免挫败。
沈莎莎去厨房给我倒了杯蜂蜜水,我瞥见叶狂风给她发了消息。
不仅炫耀他做生意比我强,而且还要约沈莎莎出去跳社会摇。
「女人,把他给我删了。」我气不打一处来。
「表面夫妻没有干涉对方交友的权力。」她死死地捂住手机。
「你……」
酒劲上头,后来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沈莎莎说我那晚又是跟她撒娇,又是一哭二闹的,逼着她把叶狂风删了。
怎么可能,这谎话也编得太荒唐了点。
只不过我朦胧间记得,我醉后睡不安稳时,她坐在沙发上,给我哼了一晚上的歌。
歌声婉转,曲调沉沉,让我莫名的心安。
「女人,唱歌好听可能是你仅有的优点了。」第二天晚上,略有失眠的我走进她的房,坐上她的床,「今晚继续唱。」
「不唱。」沈莎莎将我赶出房间。
结婚快有半年了,我们一直是分房睡的,我还记得那时我霸道地说:「女人,我是不可能会爱上你的,所以我俩分房睡。」
虽然现在是我主动要求睡一块,但喜欢听她唱歌,与爱无关。
沈莎莎半个身子探出门口,歪着脑袋问我:「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
6
最近诸事不顺。
先是抢叶狂风生意失败,再是公司被竞争对手打压,还和家里的老头子吵了一架。
「顾昊天,你连个总裁都当不好,你能不能学学你大哥!」我是老三,老头子从小拿我和大哥比,可我哪能比得了?
大哥是霸道总裁的典范,霸道邪魅狂狷有头脑,几乎小说里的总裁原型。
「我就是比大哥差怎么了?我就是一个普通总裁。」
「滚!顾家从不缺普通总裁。」
吵了一架之后,我离开顾氏主家,驱车前往自己的别墅。
「走吧,顾昊天。」沈莎莎站在别墅门口,脚边是三个行李箱。
我诧异地问她要走去哪,旅行吗?
「不是我去哪,而是『我们』去哪。」她指向二楼的阳台,管家和阿姨们冲我俩挥手道别。
「你不是被赶出顾家了吗?别墅也被顾爷爷收走了。」
走就走,大不了等会儿我再去买一栋新的。
「先生,一共四千元,您的卡刷不了呢。」
我带沈莎莎出门吃饭,没想到临结账时,身上带的卡都刷不了,估计全被老爷子给冻了。
我全身上下只剩两千块现金。
沈莎莎也开始掏包,一顿翻翻找找,我们凑够了四千。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在「钱」方面感到憋屈。
当沈莎莎把一把钢镚拍到桌上时,我的憋屈在丁零当啷中达到了巅峰。
「沈莎莎,我是不是很失败?输给叶狂风,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被顾家扫地出门,现在甚至都付不起饭钱……」
「饭钱是小事,拜过把子发过誓,这顿咱先 AA 制嘛。」她拍拍我的肩。
嗯?这突如其来的安慰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还有点暖心?
精神语录好像也没有那么刺耳了。
7
「钱我先付吧。」沈莎莎带着大墨镜,交完了房租,像招呼小弟似的招呼我搬行李,「扛上来。」
我们在老巷子里租了一间房,又小又旧,位置偏僻。
「知足吧顾少,一百多平的房子对普通家庭来说算不错了。」沈莎莎让我跟着她一块下楼买生活用品。
不错?哪里不错了?一整间屋子还没有家里的次卧大。
房子的事情暂且不说,出行的交通工具更让我大跌眼镜。
「你骑这部黄的还是这部黑的?」沈莎莎扭动把手,小电摩托嗖地开出十米远。
「女人,你在开什么玩笑?」
让本总裁骑这个四面漏风的电摩托?不可能!
「可你的车已经被顾爷爷没收了。」沈莎莎摊开手,「不骑就不骑啰?」
「不骑,」我不屑地转身,「我宁愿走路。」
三个小时后,本总裁真香了。
我每回走到腿酸的时候,这女人就坐在电车上,一脸轻松地问我:「你行不行啊,顾昊天?」
我怎么可能不行?我一定能到达终点的。
于是我坐上了那女人的后座。
「女人,开快点,我们被后面的美团外卖超过了。」我坐在后座,被前车喷了一脸尾气。
「我们开的是电驴,人家开的是吃油的摩托。别和外卖小哥硬碰硬,人家受的是伤,我们丢的是命。」
沈莎莎让我抓好,她要加速了。
我还没想好抓哪里,车子已经加速冲向前。慌忙之中,我搂住了她的腰。
心跳也在跟着她加速。
8
别墅和豪车没了都是小事,我是个正儿八经的总裁,只要在公司坐着就有收入。
我正准备推开我总裁办公室的门时,就被助理一把拦下。
「三少,不好意思,顾老爷说顾氏已经没有您的总裁位置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本总裁从成年那天起,就接管了这家公司。
霸道总裁都当了快七年,你现在竟然说这没有我的位置?
这总裁办公室还有谁能坐?
我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三弟,从今天开始,这家公司由我来管,至于你……」大哥看见我的失态,嫌弃地皱眉,「要么回去和老爷子服软道歉,继续混口总裁饭吃;要么就在外面自生自灭吧。」
大哥事事都压着我一头,现在连我管的公司都要抢。
气血上涌、血液逆流,都无法形容我那一刻的愤怒。
我抄起拳头就要打上去。
「三少,我们也不想难为你,」安保人员对我抱歉地笑,「请您出去吧。」
保镖围上来,把我架出公司门口。
我狼狈得像一条丧家之犬。
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学习怎么当一个精英总裁,除了做总裁,其他的我都没做过。
可现在,总裁当不了。
明明只要和低头和老爷子道歉,我就能重回总裁办公室。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想再按着老爷子的标准,走大哥的老路,当一个属于顾氏的霸总。
我想活成我自己,哪怕我平平无奇。
就像沈莎莎,在千篇一律的傻白甜总裁夫人中,还是坚持着自己沙雕的本质。
我很羡慕这样的她。
我问沈莎莎,我该怎么办?
沈莎莎捧起我的脸,无比认真地对我说:「顾昊天,你可以学,学着做其他事情。」
我极少看见她这副认真的神态,上一次见到,还是我们婚礼那天。
她也是这样看着我,眼神没有半点偏移地说:「我愿意。」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健康还是疾病,一生一世忠于他,陪伴他。
只是如今,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总裁,担待不起沈家的那句「好好照顾莎莎」。
「沈莎莎,沈家将你托付给我,是想让你当一个幸福的总裁夫人的,不是让你重回市井烟火的。」
我死死地抓住她的手,声音止不住颤抖,「可我现在已经不是总裁了,甚至没有任何身份……你还是回去找老爷子吧,他不会迁怒于你,你还能过上原来的生活……」
我嘴上劝她回顾家,可手却放不开她。
从豪华别墅到老街长巷,身边的人和景不停更换,我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些被夺走的东西,我都没有求着老爷子要回来。
可我偏偏想留下她。
「顾昊天,你什么身份?」她挣开我的手,走进卧室,一室光彩黯淡如灰。
「我俩可是表面夫妻,」她把重音放在「夫妻」两个字上,我的指尖骤然回暖。
她把一套休闲装扔进我怀里,扬起下巴示意我换上,「总裁是当不成了,今天就跟着我做点打杂的工作,干不干?」
我麻溜地换好衣服,沈莎莎理了一把我的衣领说:「只要小伙精神在,到哪都是实力派。」
窗外是绿叶新碧,斑驳开裂的墙皮遇上阳光,像是有新生要破壳而出。
「你说得对。」
9
我一直以为,沈莎莎每天的日常生活要么是待在家里刷快手,要么是出门搞事。
电驴停在舞蹈培训机构楼下,我发现沈莎莎原来不简单。
舞蹈室的学生喊她沈老师,沈莎莎点点头,让他们先热身。
「女人,想不到你还是个舞蹈老师,教什么的?社会摇还是转花手?」我很诧异。
沈莎莎蹲下来调音响,葫芦丝的声音熟悉又悠长。
「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孔雀飞去,回忆悠长——」
沈莎莎竟然是个民族舞老师?!
她一脸骄傲地看着我,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么厉害」的表情。
「女人,你花手女王的人设崩了。」
沈莎莎跳了一早上的舞,汗像水龙头似的哗哗直流,我丢给她一条毛巾。
她睫毛上的水,鼻尖上细细密密的汗,都隐匿进白毛巾里。水气蒸腾,衬得她细腻的眉眼似烟似雾。
我突然觉得她离我很远,咫尺之间,是两个世界的距离。
她不受束缚,不惧流言蜚语。众人以世俗眼光批判她,她回以众人社会摇。
想当舞蹈老师就当,想摇花手就摇,她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她能抓得住自己的命。
我呢?
从前,我坐在总裁办公室,每天签合同、见客户,完成顾家的任务。没有哪笔生意是冲着我来的,都是冲着「顾」来的。
现在,我是不是也能像沈莎莎一样,抓住自己的命呢?
有一滴为自己而流的汗水,该多好啊。
「你行的,顾昊天。」沈莎莎给我打好领带。
我决定找工作。
穿上久违的西装,我骑着电驴小黑直奔招聘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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