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

提到南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金庸老先生笔下的《射雕英雄传》与《神雕侠侣》就是以南宋这个朝代为故事发展背景。

只不过,武艺高超的郭靖和杨过只是金庸老先生虚构出来的两个角色。但是,同样在南宋,却真实地诞生了一位本领高强的传奇人物,他就是被誉为世界法医鉴定学的鼻祖--提点刑狱司宋慈。

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1)

宋慈像

1186年,宋慈在山清水秀的福建南平出生,正印证了 “山川秀丽之处有灵秀之气,能孕育出杰出的人才。”

在他出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187年的十月八日,宋高宗赵构逝世,宋孝宗即位后,改革朝政,南宋从动荡的局面,相对进入到一个兴盛时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的安定给宋慈提供了一定安稳的成长环境。

从小受曾掌管刑狱的父亲宋巩的影响,年幼的宋慈对督治奸盗,审理冤滥早已耳濡目染,在他十岁时,拜朱熹门下最优秀的弟子吴稚为老师。

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2)

朱子画像

一方水养育一方人,对于这位,同样出生于福建的著名理学家,儒学集大成者朱熹

英国汉学家兼生物化学家诺尔·约瑟夫(Noel Joseph )别开生面地以科学的角度对其评价道,他说:“朱熹是一位深入观察各种自然现象的人”。 除此之外,约瑟夫还认为 “朱熹是第一个辨认出化石的人”,比西方早出四百多年。

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3)

诺尔·约瑟夫在剑桥大学研究汉学典籍

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宋慈重视实践,力求真知的做事原则也许就是在这段求学时间生根发芽的。

在1226年,也就是宝庆二年,宋慈开始走上仕途。

在二十余年的宦海浮沉中,宋慈先后出任广东、江西、广西、湖南四处提点刑狱司,破获无数冤案,以断狱果决著称,在长期的断案过程中,宋慈也积累了丰富的尸体检验经验。

终于在1247年,撰成了世界历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统编辑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

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4)

《洗冤集录》验骨

这部著作到底有多厉害呢?

过了三百多年,在1575年,法国外科医生帕雷(Ambrose Paré)发表《外科手术学》书中,才略微提到某些死亡鉴定方式。

堪称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由意大利医师菲德利斯在1598年(Fortunato Fidelis)发表《医生关系论》,也比宋慈的《洗冤集录》晚了351年。

1642年,德国莱比锡首开法医学讲座。

1782年,柏林创办第一份法医学杂志。

1899年,西方法医学才传入中国。

尤其是书中的内容,这本世界上最早纪录使用医学方法来侦查犯罪事实的《洗冤集录》,其内容的严谨详实,条理清晰,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

《洗冤集录》总共有五卷,53篇,可分为验尸、验骨、验伤、验毒、救死方法,验尸总论六大主题。

每个主题又可细分为,各式钝器损伤与锐器损伤,各种机械性窒息,高温致死,食醉饱致死,因蛇虫咬伤致死,男子房事过多而死等的验法, 以及被火烧死与死后焚尸的差别、生前溺死与死后弃尸入水中的差别,被人勒死后伪装自缢与自缢的差别等。

在《洗冤集录》的前几篇,宋慈首先强调证据的重要性,他在书中写到“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 “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把证据摆在首要位置.

面对女性尸体,在男女有别,泥古守旧的古代,宋慈的思想可谓超前。

第九篇“妇人”的开篇,宋慈就明确强调 “凡验妇人,不可羞避。”

此外,书中对验尸过程也做出了严格的要求,连验尸报告的格式和写法都有规定。

除了必须做到“初检”和“复检”,常被忽略的细枝末节都面面俱到,

比如,在第二条“检复总说上”提出,“凡检官,遇夜宿处,须问其家是与不是凶身血属亲戚,方可安歇,以别嫌疑。”

验尸的法医,如果在工作遇到需要夜宿在他人家的情况,必须先询问此人与嫌疑人是否有亲属关系之后,才可入住。

而且,在尸检中私自拿红包的行为会被严惩,即《洗冤集录》中,”诸行人因验尸受财,依公人法。”

让尸体说话,还实事真相。

1248年,也就是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宋慈逝世,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于距离武夷山东站仅13公里的,福建省建阳区崇雒乡崇雒村昌茂坊。

宋慈洗冤录怎么保留下来的(写出洗冤集录的宋慈到底有多厉害)(5)

宋慈墓

宋慈,字惠父,《颜氏家训·风操》有言 “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惠,即仁也。

宋慈 "业绩垂千古,洗冤传五洲"的一生就如他的名与字一样,不言而喻。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