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八项规定(网友之家容错免责)

容错纠错八项规定(网友之家容错免责)(1)

古语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现代的话意思就是,没有人是永远的“常胜将军”。有位哲人也说过,“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最坏的坏人,都是犯了错误过不来的人。”深化改革,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在所难免。说到底,就是一个屡败屡战、不断试错的过程,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现实中,干部如果想干事、干成事,付出更多辛劳和汗水的同时,还要承担可能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和责任,弄不好还会丢了“乌纱帽”,致使一些干部滋生了“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次好心态,当起了“好好先生”。倘若任凭这样的官场风气发展下去,不但会贻误事业发展,还会产生连锁反应,致使整个干部队伍士气低落、人心涣散,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就会尽失。

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干部一定的“试错权”,积极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浓厚氛围,彻底打破“大锅饭”, 既支持改革者、褒奖成功者,又保护失误者、宽容失败者,有了这个能够“撑腰壮胆”的法器,改革家和创业者,才能彻底消除后顾之忧,大胆放开手脚,激流勇进。这样的好制度值得我们点赞与支持。

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效应,容错免责也是一把双刃剑。拿捏不准、运用不当,就会适得其反。纵使人无完人, “吃五谷的人都会犯错”,但现实中总有一些干部会把“容错免责”奉为“免死金牌”,拿了“护身符”就肆意妄为,甚至违法乱纪。对于这类干部,绝不能网开一面、法外容情,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常言道:“好钢用在刀刃上”。宽容,不代表纵容;免责。不代表无责。在用好“容错免责”这剂良方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个别领导与干部“钻空子”、打“擦边球”的风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容错免责条款的运用也不例外。必须在不断的实践运用中,总结经验教训,把好宽容与纵容之度,最终确定出制度运行的最佳轨道。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多的改革勇士、创新先锋保驾护航,给他们吃上“定心丸”、打上“强心剂”,从而,让他们无私无畏地投入到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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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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