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未婚未育职场被歧视(因生育讨人嫌)

28岁未婚未育职场被歧视(因生育讨人嫌)(1)

□张语轩(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浙江杭州中院对一起女子怀孕因病无法到岗遭公司降薪辞退的案件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女子并非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给付当事人各项损失,并为其缴纳停发工资期间的社保等。(3月11日 央视网)

“女性遇到职场性别歧视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上,很多求职或在职的女性都一度面临着这一问题,但只有少数人能够像新闻中所述的那样,通过法律成功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权。作为国际上一直关注的热点论题,职场上的性别歧视可以说是“旧病难医”,在今年的两会上,“女性”“女职工”“就业歧视”“产假”等关键词频繁被提起。

《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近6成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而同一问题仅有2成男性会被问到。从报告可以看出,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原因主要在于多数企业将女性产生的价值与其生育情况挂钩。在一些企业看来,录用一名女性可能需要承担为女性的婚期、孕期以及抚育期付出经济效益以及人工成本的风险,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招聘时就对女性进行特殊要求和甄别。

但不管是一开始就设立门槛,还是在孕期时被降薪辞退,都不约而同地反映出了一个问题:生育与否对女性在职场上地位的影响越来越大。虽然女性自身拥有生育自主的权利,但她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却使许多职场女性不得不放弃“生育”的想法,而选择一份“面包”。这种职场环境,很容易引发女性“恐婚”“恐育”的心理,导致女性生育意愿下降,影响国家生育政策的顺利进行。

毫无疑问,职场性别歧视是社会长期存在的不平等现象,除了造成女性生育欲望降低,还与人民幸福感息息相关。因此,消除职场中的性别歧视,创建职场中和谐平等的工作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为女性建立专门的权利侵犯申诉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普及现阶段女性职场反歧视条款,不让反歧视成为空洞的口号。定时抽查部分企业中女性职员的现状,避免发生“被侵权但不自知”。当然,要想规范企业招聘以及职场中的歧视行为,也需要考虑到企业盈利的本质,可以通过奖励、补贴等形式,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大的压力,建立起企业效益与员工权利相平衡的机制。

生育对于女性而言,本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却在职场上成了“讨人嫌”的存在。怀孕很辛苦,但一些职场女性坦言,怀孕之后面临的职场危机和压力才更让人崩溃。如今,落后的“男强女弱”思想早已被摒弃,女性在职场上的贡献也越来越突出,女性的权利也越来越被重视,两会上“男女同休产假”等建议让女性在职场平等上有了更多“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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