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行为惊呆全场(被告庭审时对证人拍照)

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康保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值庭法警侯雁飞像往日一样安检、传递证据、维持法庭秩序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及被告代理律师同时出庭开庭前,法庭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宣读了法庭纪律,法庭正常开庭审理,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庭审中被告行为惊呆全场?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庭审中被告行为惊呆全场(被告庭审时对证人拍照)

庭审中被告行为惊呆全场

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康保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值庭法警侯雁飞像往日一样安检、传递证据、维持法庭秩序。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及被告代理律师同时出庭。开庭前,法庭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宣读了法庭纪律,法庭正常开庭审理。

这本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庭审,但在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环节时,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刚刚出庭,被告方突然拿出手机对证人拍照、录像。被告声称,他要庭下进行核实。

此时,值庭法警侯雁飞马上向当事人明确作出说明,及时制止并协助被告删除视频、音频资料。值庭法警侯雁飞的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维护了庭审秩序。

说 法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司法警察依照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维持法庭秩序。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或者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紧急情况时,司法警察可以直接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案例中,被告未经审判长同意就拿出手机进行拍照,扰乱法庭秩序,因此司法警察依法进行制止并删除视频资料。文中的法警以高度的责任心,依法确保审判活动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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